网友评论 ()2015.10.1 第205期 作者:贝断
导语:电影《九层妖塔》上映,继网剧《盗墓笔记》之后再次引爆了“盗墓迷”的热情参与,在网络盗墓小说兴起的十年之后掀起了新一轮高潮。目前看来,这股热潮将会持续到年底,因为另一部根据《鬼吹灯》改编的电影会在12月公映。《鬼吹灯》和《盗墓笔记》是在网络文学经历了萌芽阶段和繁荣但无盈利模式阶段之后,在网络文学繁荣并有盈利模式阶段中诞生的一部成功的网络小说。简而言之就是: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商品。网络小说遵循互联网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对小说的生成进行技术操控,基于商业逻辑法则将文学作品变成了纯粹的商业消费品。网络作家不过是工业流水线上的信息劳工,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进行写作,充分满足网络读者放松和爽快的需求。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从一开始就由社会化尺度转向了个人化标准,“寓教于乐”变成了伪命题,“自娱娱人”才是正道。
6月12日,单集投资500万、微博话题阅读量超21亿的季播网剧《盗墓笔记》先导集上线,22小时点击破亿。网剧《盗墓笔记》改编自南派三叔所著的同名小说,系列书籍销量破1200万册,拥有众多“稻米”。
9月30日,陆川导演的《九层妖塔》全国公映,电影耗资巨大,聘请《指环王》特效总监负责电影特效镜头,首日票房即破亿。12月18日,乌尔善导演的《寻龙诀》也将上映,并且号称是中国第一部以ScreenX格式上映的影片。这两部电影都改编自天下霸唱的小说《鬼吹灯》系列,该小说被认为是网络盗墓题材的开山之作,甚至《盗墓笔记》最早都是连载于《鬼吹灯》贴吧。与“稻米”相似,《鬼吹灯》的拥趸者也有自己的称号--“灯丝”。
多年以来,两部小说的人气始终未减。天下霸唱与南派三叔两位作者也凭借各自作品的持久畅销收获高昂版税,纷纷入围中国作家富豪榜。除此之外,两部作品也都被改编成网络游戏。如今随着各自的影视作品出炉,其在在商业化道路上可谓取得了巨大成功。
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两位“灌水灌出来的亿万富翁”?又该如何评价盗墓小说及其引发的文化现象?甚至,这样的作品究竟算不算文学?乱花迷眼,若从时代背景进入,则可容易地拨云见日。
第三个文学时代
中文网络文学的起源在北美。1991至1992年,一些身在北美的海外中国留学生开始在ACT(a1t.ch1nese.text)等Cyber空间上发表文章,1998年台湾青年“痞子蔡”蔡智恒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引发第一次网络文学热。2003年,一些大型文学网站开启VIP制度,是为在线付费阅读时代的开始,2004年,《诛仙》、《小兵传奇》等“玄幻小说”以纸书形式出版,销量惊人。目前全国大约有5000万名注册网络作家,其中签约网络作者250万名。除了天下霸唱、南派三叔之外,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等网络写手也已经成为名利双收的网络文学明星。
这是个网络的时代。网络小说和网络阅读已经成为中国年轻人中的新风尚。
2013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国内网络文学网民数为2.48亿,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从2008年到2012年,在我国18岁到70岁的人群当中,人均阅读图书量仍然只有四本书左右,而2012我国18岁到70周岁人均阅读电子书2.35本,人们几乎一半的阅读习惯已经转移到电子媒介,其中很大成分是读起来不费力、易于打发闲暇的网络小说。
网络写手李寻欢对网络文学的定义是“网人在网络上发表的供网人阅读的文学。”有研究者认为,网络文学时代是继口头文学、纸面文学之后的第三个文学时代。
2005随着中国网民数世界排名第二,中国大陆网络成为世界网络文学第二大社区。艾瑞市场咨询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年11月30日调查数字整理发现,18-24岁的网民是中国网民中最大的群体,其中本科以下文化程度的网民比例达到了71.1%。这就是盗墓小说诞生时的网络环境,易言之,这就是当年盗墓作者需要面对和争取的读者。而这样背景的读者,其阅读需要或者说对作品的要求,与传统渠道文学编辑是完全不同的。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大红大紫的网络小说在文学界遇冷而在市场上饱受欢迎。
前店后厂的“工业化”生产
盛大网络创始人陈天桥曾对外公布,截止2013年,盛大文学平台拥有200万名作家、700万部原创小说、1.5亿个用户、每天新产生1亿字的作品,按照传统小说哪怕50万字一本来衡量,每天相当于新创作200部传统小说。
作品的在线盈利是这样计算的。一本网络小说,前面可以免费阅读一部分,后面按VIP等级收费,初级VIP读者阅读一部小说需要的费用为(小说总字数一免费字数)+1000X0.03元。以起点中文网作者血红的作品《光明纪元》为例,文章自2012年4月27日开始更新,至2014年1月16日完结,全文共计1553章722万字,免费章节只有116章约23万字,算下来,初级VIP阅读整部小说约需要210元,高级VIP阅读整部小说约需要140元,这些钱由网站与作者按合同平分。
版税盈利也不少。在起点中文网,出版一本定价30元的书,如果印1万册,扣掉网站分成、版税和个人所得税,作者获得的稿酬为10000X30X10%X50%X(1-11.2%)=13320元,而畅销作品可以达到动辄几十万的印量,所以实体版税仍是实体书出版的版税在网络作家收入中占重要部分。
其他延展盈利就按照各个作品的谈判技能分配了。盛大文学旗下7家文学网站包括晋江文学城在内影视改编作品售出74部,而截至2012年前三季度,小说的影视版权已售出75部。
这是一个现代化大工厂。商业网站通过一系列貌似客观但实质是基于商业逻辑法则的文学评价体系,将文学作品变成了纯粹的商业消费品。晋江原创网主编王赫男就公开表示“他们对文学本身并无太大诉求,而更注重网络文学作为一种产业链形式所带来的盈利”。
由于商业资本的介入,文学网站完全实行公司化运营,有自己的编辑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和收费系统,并为网络作家提供了近似工厂化的操作方式。在这一整套的系统之下,网络作家必须遵循既定的规则。
以起点网为例,要在上面写作必须遵照以下程序操作:注册用户→申请作者→建立新作品。新作品必须确定作品性质,起点提供了3种性质(幻想类作品、现实类作品和女生频道作品)供作者选择,根据作品的字数(50万字为界)又确定了不同的分类标准,50万字以下的作品分类较为简单,有12种,50万字以上的作品分类十分精细,有50余种类型。同样,新浪网读书频道也提供了从属于8个大类的35个子类别供作者选择,并没有“以上都不是”这个选项。
流水线操作与文化垃圾场
在传统作家的生成过程中,文学编辑、评论家和专业读者组成了一股合力,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扮演了“把关人”角色,决定作者能否成为作家。在网络环境下,控制作家生成的知识霸权被颠覆,网站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直接控制作者的进入,这里体现的是一种技术霸权。
两年前,某出版社编辑曾经看好刚刚开始连载的《死人经》,但是其作者已经与起点签约,不再独立接洽出版事宜。最近,他又注意到第二届豆瓣小说大赛首奖作品《谋杀电视机》,但此作品也已经签约豆瓣。这种网站主导的技术霸权大大影响了文学作品的遴选。图书编辑只能到技术霸权尚不严格的各论坛中找寻新人。
起点中文网自2003年10月10日起实行原创文学作品网络版权签约制度。据其资深编辑三江小阵介绍,一本成功的A签作品,一般会经历四五个推荐,最终上架销售;换算成时间是一个月左右;换算成字数是25万字到30万字左右。但上架作者在签约作者里面,大概只占是15-20%的比例。这段话的意思是,网络小说的前30万字是赚不到钱的,在这里,精炼、凝练是个自寻死路的笑话。目前大型文学网站的作家一般一天更新一两次,有时三四次,每次更新字数三千至五千字左右。所以,一天写五千到一万字还不算写得快,读者还会嫌作者更新慢。这样的工作量绝不是另有工作的人承担得了的。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创作时间两个月零八天,篇幅将近六万字。他要是在今天的起点,会死得无声无息。
写得太快、写得太多,这种倾向让网络文学作品沦为流水作业生产线上的产品,这是网络文学创作的致命缺陷。其导致的后果,一方面使得网络文学作品的体裁极度单一化。网络文学在诞生初期自由、多样化的艺术审美效果被消解,剩下的只是隐藏在点击率狂欢背后的虚无。另一方面,高强度流水线作业的创作模式,占据了作者所有的时间与经历,压榨着他们原本就为数不多的一点想法,却无法给作者保留一点感悟学习、厚积薄发的机会,使创作进一步流于轻率。大量网络文学由此失去了文学创作应有的精致与深刻,成为了文字堆砌而成的巨大文化垃圾场。保持肤浅,是唐家三少亲口承认的成功秘诀。
在“点击率为王”的产业化模式下,对于心态普遍浮躁的网络文学创作群体来说,摸索创新道路所花费的精力与时间、失败的风险,是创作者和网络文学平台都不愿意看到的。类型化创作既省力,又具有可预期的人气效果,能够保证基础的商业回报,自然便成了最具性价比的创作模式。文学网站编辑们也会定期研究、总结近期读者的阅读口味和当下人气小说的创作模式,并把它作为给创作者的模式化指导。
长达数百万字、甚至有超过千万的作品盛行,一方面有作者的经济考虑,但读者的热烈反应和推动也是很重要的原因。在作者写一部小说时,很多类似的、共有同一类型的小说也正在更新。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很难对点击率、书评等“外部”因素视而不见,“不由自主地”延长小说的长度(很多时候甚至是违背小说的逻辑发展)。
例如,在南派三叔最初的创作思路中,吴邪是绝对的男主角,但在连载过程中,由于第二号男主角张起灵在网友之中人气更高,在之后剧情中张起灵的戏份逐渐被增加,其在故事中的影响力逐渐赶上甚至超过了主角吴邪。而可以称之为故事女主角的重要人物阿宁,由于其性格设定不讨喜,受到网友意见影响,南派三叔在故事发展过程中不断减少她的出场机会,甚至在剧情发展过半之后,直接安排阿宁在盗墓过程中丧生,让《盗墓笔记》变成了一部没有女主角的小说。让三叔屈服的,是读者对“爽”的要求。
网络小说的定义是放松和爽快。“你要是不YY,难道让白天工作一天,好不容易抽出点时间来看网络小说的读者在精神上继续郁闷?”网络文学是一种鸦片,人们离不开它,因为现实是太折磨人的。正像比格尔所说,网络文学“对痛苦的生存状态起缓和作用”。
所以网络小说又名“爽文”,还有人将各种“爽点”总结出了《起点爽文经典桥段》,如“破坏规则、挑战权威→满足叛逆心理”、“床戏→满足生殖冲动”、“狠削装B犯/傲娇女→满足现实中的仇富心态”等。要做到了“猪脚在书里,必须说出读者平时想说却不敢说的话,做出读者想做又不敢做的事,获得读者根本无法企及的成就。读者通过代入猪脚来获得快感,最后爽到高潮”。
网络作家还是信息劳工
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在盛大文学旗下七大文学网站几百万部小说中,出售版权作品有651部,真正能实现商业回报的作品仅占万分之一。剩余近99.99%的作品中,除了极少部分能靠着少量付费阅读稿酬获得收益之外,大多数没有任何商业回报。
这是在网络时代进行文学生产的作者所面对的残酷丛林。网络作家的写作是工厂式的流水作业,每位作者都是“信息劳工”,都必须从公众作者做起,并按照网站规则工作和升级。网络作家的作品衡量标准是商品化的:由读者投票、打赏、推荐而出。从收益控制来看,有幸在网络上架销售的作者,稿酬完全由网站分配,周边的出版也由网站全权代理。
妥协的网络作家坚持写作,但作品质量无法保证,注水文大行其道,抄袭现象严重。反抗的网络作家转型线下,或是跳槽或是放弃了写作。
在对作品的反应以直接可看到的数目的形式存在的网络环境里,不受欢迎的作品很难满足作者的所谓“自我实现”欲望,反而很容易让他绝望。
99.99%的寂寂无闻者中,也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幸运儿。2013年底,翻看起点中文网签约未上架作品《血刀英雄传》的打赏页面,满目凄凉。这部120万字的作品共获得4位读者打赏共400起点币(人民币4元)。而今天,它已经成功A签,并已有投资方改编其为影视剧。正如作者白客凡的凡人凡语所言:“是金子总有发光的一天。”
自娱娱人的文本价值
谈到网络小说的文学性,很多人说过刻薄的话,如--“如果说‘作品’是一个孤独的艺术家以他自己的艺术灵感而产生出来的、具有独特审美价值的艺术品,那么中国的网络小说当中有几部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它们一般不是像西方超文本文学那样追求对其媒体本身或超文本性的自我反省的,也不是像传统文学作品那样追求审美艺术价值的文字实验。”
就像80年代“莽汉主义”主张的那样:“我勿需登岸、勿需写高贵永恒的东西。”网络作家也分别为自己的行为和作品做出消解。宁财神说:“我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而写,是为写而写,为了练打字而写,为了骗美眉的欢心而写。”南派三叔在谈到网络文学时,也曾作出了一个经典的论断:“网络文学追求的最高成就不应是诺贝尔文学奖,而应该是奥斯卡金像奖。”
一句话点穿了网络文学娱乐化的本质。网络文学由社会化尺度向个人化标准转变,“寓教于乐”变成了伪命题,“自娱娱人”才是正道。
但其实文学跟媒介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结合时代的阅读习惯,水木社区文学版前版主Arjuna给纯文学拟定了七条较为合理的标准:直接调动读者期待的能力;文笔准确、让读者省力;内容的深度;人物的坚实性;因果关系的自足性;小说的整体匀称;题材与文体的独创性。
由此而论,他认为:“金庸在调动读者期待方面,是第一流的,其文笔也接近一流;而在其它五个方面,都尚未跻身伟大之列。当然,这只是和伟大小说相比而言的。和许多三流四流的‘纯文学’小说家相比,金庸胜过他们是没悬念的。有人讲金庸与大仲马并论,这两位确实有得一拼。”如果将对文笔一项的评价做得尽可能保守一点的话,这段话似乎也适用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了。
参考资料:杨震《国内网络文学发展现状探析》、崔宰溶(韩国)《中国网络文学研究的困境与突破》。由于资料来源所限,文中数据截止时间并不一致。
贝断,《中国国家地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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