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小说风靡:一场中国文学的返祖逆袭?

网友评论()2015.7.2 第169期 作者:萧轶

导语:《盗墓笔记》季播剧自上线以来迅速吸引了海量关注,引爆了一场互联网狂欢。从《鬼吹灯》的预热到《盗墓笔记》的追捧,中国通俗文学界开启了“盗墓文学时代”。盗墓文学为什么这么火?其实,盗墓小说在某种程度上重拾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志怪奇谭传统,是一场华丽的返祖逆袭。盗墓作为一种充满传奇色彩的古老行业,却因伦理纲常的禁锢和媒介生产的缺乏而长期处于知识空白地带,盗墓小说应运而生,笼络了包括历史、侦探、风水等几乎所有流行文学元素,其书写又是以取悦越来越多的读者为唯一目标,借助互联网传播效应和公众心理需求,受追捧是自然而然的事。

近日,广大宅男腐女望眼欲穿的《盗墓笔记》季播剧终于上线。据媒体报道,该网络剧才上线2分钟就达到2400万点击量,上线22小时点击量破亿。伴随着《先导片》的点播奇迹,不论观众是否原著党,让这部季播剧的上线期变成了段子手的狂欢季。各类吐槽覆盖了弹幕和微博:“吴邪像是在演偶像剧,三叔在演民国戏,胖子在演相声,潘子在演军旅剧,只有小哥在演恐怖剧。”当然,还有各类错乱的失真,诸如已经没油的汽车发生了爆炸,陈丞澄更是发明了史无前例的“帛书拓片”等。这并不影响该剧的热播,吐槽本身就意味着关注,加上原著粉丝的支持与坚守,吐槽或者点赞本身就是互联网狂欢的体现。

作为原著的小说《盗墓笔记》,堪称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盘踞各大图书销售榜首,南派三叔也由此跻身中国作家富豪榜。从《鬼吹灯》的预热到《盗墓笔记》的追捧,中国通俗文学界开启了新时代的“盗墓文学时代”。最近五六年来,网络文学随即刮起“盗墓风潮”。

文学的返祖与舶来的借鉴

中国文学一直就存在志怪奇谭的文学类型,从《山海经》到晚清小说,此种题材一直存在但处于隐而不彰的地位,在魏晋南北朝便已有关于盗墓的文字。中国小说的最初形式,便是以“子不语怪力乱神”为题材,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迄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西汉刘向的《列仙传》作为第一部神怪小说集,开创了中国神怪小说的先河,引发了魏晋南北朝笔记体神怪小说的繁荣时代。

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盗墓小说在古代文学的书写数量极为罕见。明清之前,志怪奇谭类文学大抵说鬼,民间记录盗墓故事者甚少,反而多见于官方文件的盗墓记录或惩罚盗贼的律条法文。虽然中国传统墓葬文化里的厚葬传统,不断地引发盗墓事件,但盗墓作为侵犯亡灵的极端行为,与人伦纲常的社会伦理相违背,所以盗墓小说往往伴随着鬼神显灵的奇遇异象。自周朝以来,中国便已对盗墓进行立法盗墓是为重罪,故而中国古代的盗墓笔记基本都是揭露盗墓现象,抨击盗墓陋行,即使猎奇好异也会表现善恶报应等伦理观念。除非政治稍微宽松、时局愈发混乱或观念发生流变,伴随着盗墓事件的疯狂发展,才得以被记录下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文本。值得注意的是,《盗墓笔记》的先导片为了顺利通过审查,把小说主角吴邪原本的盗墓家族身份换掉,使之合法化,让原小说中的“主动下墓”变成“被动下墓”,并借助剧中人物的话语传播将宝藏献给国家,这种对原著的更改也体现了盗墓行为在当下的禁忌,即使它是虚构的小说,也无法如西方电影《夺宝奇兵》那般赤裸裸地宣扬盗墓。

自晚清以来,西方近代科学涌入中国后,中国传统的志怪小说逐渐被西方式以科学理论为依据的科幻小说所取代,某种程度上中断了中国文体的流变进程。尤其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传入,不仅志怪奇谭隐而不彰,科幻小说也极为小众,对社会现实的刻画书写成为中国文学的书写主流。尤其在社会主义红旗下,官方高唱的现实主义叙事方针,让文学小说承担起了沉重的社会责任,文学本该具有的娱乐特征被强行扼制。正如米沃什所反讽的那样,青年时代被灌输的社会主义写作要求,直到他与华沙政府决裂之后才真正按照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要求来写作。然而,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之间的抗衡角力从未停止过。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左翼文学面对无产阶级;五六十年代则面对以无产阶级为代表的民众,直到红色基因越发稀薄的新一代年轻人逐步掌握了书写权力时,各类浪漫主义通俗文学开始大规模爆发。

八十年代以来,政治环境较之宽松,加上市场经济大门的打开,日本经典奇幻小说和动画漫画的流入,港台文学中的新武侠和奇幻文学的北上,当然还有西方传统的希腊神话和骑士小说的奇幻传统,加上好莱坞电影中的托尔金魔戒系列及星球大战系列等文化产品的全球流行,直接刺激了中国大陆奇幻小说的再度回归,盗墓文学也因此而逐渐地回归视野。这不仅得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还得益于破除封建迷信的长期宣传,市场类杂志开始以考古探险类文字来吸引读者,但当时的盗墓小说只是偶尔出现,并未形成规模。直到2006年以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的出现,盗墓文学迅速成为独立派系。而在2011年,更因《盗墓笔记》冲击官方主控的茅盾文学奖,使得盗墓文学成就了历史性的一页。

盗墓文学的兴起与追捧,在某种程度上重拾了中国古典文学的志怪奇谭传统,由别于体制写作的网络写作,即别于主流写作的民间写作,重回了晚清以来被打断的文学传统。当然,网络写作作为市场写作的存在,一直就面临着主流写作的话语权力批驳和否定,在此撇开利益争夺和身份危机的话语争夺,基本可以说,在社会发展轨道逐步趋向正常化的语境之下,探险考古类盗墓小说的盛行是中国文学的返祖现象。尽管,由于网络文学的工业化生产机制,加上作者为名利而写,跟风写作的模式化生产和密集出版的批量化制造,盗墓小说的文本书写一直处于粗制滥造的状态,也就不难理解它的昙花一现,迅速被中国特殊语境下的宫斗类后宫文学和官场文学所取代。

远古的召唤与时代的狂欢

中国虽自古号称礼仪之邦,礼仪教化也未能根除人类的野性崇拜。或者说,只要大自然的神秘未能彻底揭露,人类的野性崇拜就无法消除。巫术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萌芽,从自然崇拜到图腾崇拜,再到鬼神崇拜,巫术文化一直主导着民间社会。即使随着宗教的兴起和科学的发展,巫术文化的主流地位被宗教和科学所冲击,但集体无意识的文化渗透足以让巫术文化在民间长盛不衰,甚至诸如汉族的对联鞭炮和苗族的巫蛊文化,皆已融入民族文化的传统之中。丧葬文化便是巫术文化的重要部分,盗墓小说的起源就根植于丧葬文化。

中国传统的丧葬文化以土葬形式为主,惧死求生的文化特性让丧葬文化增加了陪葬内容,以求死后荣华富贵。在陪葬品的诱惑下,盗墓者足以打破伦理纲常侵犯亡灵,甚至在三国时代由政府组织盗墓,掘宝藏以供军饷。随着盗墓事件的不断积累,盗墓传说便逐渐传开,在传播过程中不断变得神乎其神。巫术文化的神秘感助长了其本身含混模糊的演绎空间,传奇故事的流变传播总能吸引大众的神经。尽管巫术文化早已被打为封建迷信,但在神秘的诱惑之下,盗墓禁忌所带来的恐惧让盗墓演变成极具特色的传奇故事。

从文学角度来看,征服神秘的书写欲望不会断绝,远古的神话传说经由浪漫想象的书写传播,必然会分出不同的文学支流。在现实主义文学的长期宰制下,浪漫主义文学尤其是奇幻类文学一直处于压抑状态,先天不足必然导致盗墓小说的重新回归带有粗糙的质感,但这一题材的回归本身就容易吸引大众的神经。何况,网络文学目前的读者群大抵寻求感官刺激或身心放松,盗墓小说所具有的超自然神秘力量、天马行空的想象空间和汪洋恣肆的传奇故事,加上诡异事物的不断刺激,超强的感官刺激足以让盗墓文学得到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年青一代。盗墓文学曾一度因其迷信色彩而难以登上大雅之堂,但其本身的传奇性、悬念性、惊悚性,终于在互联网的轻度审查之下找到了书写和传播的最佳媒介和广大读者。

而且,近些年来电视文化的兴起和互联网传播技术的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得到了某种程度的轻度普及,甚至出现了文化复古风潮,使得大众不再只往西方看,同时也逐渐地回归东方文化传统。考古学科作为专业性极强的冷僻学科,在近些年的媒体报道之下不断升温,直接体现在国家电视台开设鉴宝节目和直播古墓挖掘过程,加上民间艺术收藏的泡沫化狂潮,直接催化了公众对古墓遗迹的探索心理和关注频率。

旅游业的发展和探险节目的热播,已经逐渐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潮流。根据旅游人类学的历史来看,人类旅游的起源就在于古代人类的朝圣,离弃固定的生活轨迹,寻求独特的生活体验,追求奇异的生活慰藉。现代生活的枯燥无味,更是需要大江南北的精神安慰。旅游作为现代生活的消费方式,除去精神慰藉之外,更被神秘地带的奇观所诱引。盗墓文学的书写对象,本身就是现代生活无法接触的神秘奇观。在历史与现实之间虚构的盗墓文学,在惊悚刺激的探险旅程中,不仅在时间上让沉睡已久的神秘历史、宗教文化、民间传说和东方宝藏重归生活,还在空间上让原始地带的奇观异景通过文字传送给了读者。悬念丛生的盗墓历程不仅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还唤醒了苍白童年的寻宝梦想。

悦他的作者与悦己的读者

盗墓文学的特殊性,在于他综合了流行文学的诸多元素。追求商业性目的的创作,只有把握住流行的时尚元素才能把握住网络流窜的阅读群体。盗墓文学作为一种奇观化写作,往往将场景设置在偏远边陲这些常人不去的奇观异景当中,借助神秘诡异的探险遭遇将盗墓历程演绎得紧张至极,同时还加入了推理、揭秘和斗智等侦探元素,让不曾存在而流于传说甚至自我想象的奇珍异宝纷纷闯入视野,在历史传说的基础上添加地理学、地质学、考古学、风水学、占星学等学科,让整个过程真假莫辨,令人读来惊心动魄。而且,盗墓小说是基于网络文学而兴起,既可以做到阳春白雪,也可以流俗于下里巴人,既融合了东方文化传统,也融合了西方玄幻特征,线性叙事的单一主题既适合网络阅读也适应快餐阅读,足以构成其受追捧的先决条件。几乎可以这么说,倘若作者充满野心且有能耐的话,盗墓小说可以笼络流行文学的所有元素。文学题材的新兴本身就容易吸纳眼球,即使如当年的身体写作亦复如此。

作为致富获利的写作动机,就决定了盗墓小说必然迎合当下社会的大众需求。正如斯道雷所言:“宰制性意识形态话语先天具有‘理论化’而非实践性的特质,因此其对‘人民’的观念和理性的影响只能局限于对文化的谈论之中。换言之,此意识形态的种种思想戒条对人们的文化实践是缺乏约束力的。”所以,盗墓文学从一开始就为了取悦读者而祛除文学的使命担当,甚至纯粹地当做一场冒险来书写,只要越来越多的读者能够在阅读中获得快感就是作者书写的唯一目标。娱乐的乌托邦色彩是文本的特有属性,观众还通过想象的方式参与到剧情的虚构世界里,并从中汲取快感。网络用户在枯燥无味的现代都市中通过虚妄的历险来寻求精神的刺激,宣泄现代生活的压力,让心情获得愉悦的轻松,让身心获得短暂的休息,这本身就是现代都市的僵化生活下必然拥有的心理需求,而通俗文学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便是取悦读者。

西美尔在分析现代人的感觉麻木和感觉疲劳的关系时发现,现代社会的特点是感觉的密度和强度剧增。信息过剩和喧嚣过度让现代人的感官不断遭受轰炸,在连续的轰炸下逐渐导致感官疲劳,而感官疲劳之下又不得不寻求更为强烈的感官轰炸,使之陷入无限循环。盗墓小说所具有的传奇性、惊悚性恰好迎合了僵化生活的刺激需求,惊险体验的游戏感不失为排遣生活烦恼、抵抗庸俗困扰的精神药物,当然也暗合了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

盗墓作为一种充满传奇色彩的古老行业,却因伦理纲常的禁锢和媒介生产的缺乏而使得它在公众头脑中处于知识空白地带,借助互联网的传播效应和公众对他的心理需求,受到追捧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同时,盗墓文学作为一种奇观写作,不仅传递了古老的丧葬文化,融入了现代科学的考古探测、天文气象、生物地理以及电子科技等新事物,还背弃了传统文学的教化责任和书写使命。盗墓文学去文学使命化的娱乐性和刺激性,从小处看让读者释放了现代阿尔法城带来的生活压力,从大处看满足了长久以来被严肃文学所窒息的社会需求。

当然,现代社会的工业化生产机制和经济时代的利益诱惑,商机敏感的书商借助现代媒介的宣传推广,在游戏、电影等现代文化生产方式的催化下,让伴随着游戏机和互联网成长的一代人,更容易被吸纳到这一阅读场域中去。

作者:萧轶,青年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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