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的解放:自由的私生活不止一种选择

网友评论()2015.6.29 第167期 作者:马小盐

导语:当地时间6月26日上午,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这一裁决结果意味着同性婚姻在全美50个州全部合法,美国也因此成为全球第21个在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评论人马小盐指出,西方同性恋史并非一直处于压抑的状态,古希腊时期同性恋与异性恋是一种互相交错的自然存在,只是从中世纪开始,在基督神学观的统治下同性恋才被视为背叛上帝神谕的可耻罪孽。二十世纪初中期,因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传播,人们大多将同性恋视为一种肉体疾患,到了九十年代左右,同性恋开始被当作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人类学现象。中国历史上的同性恋,并非行政打压的对象,而是与异性恋并行不悖的生活方式,成为禁忌仅仅是1949以后才出现的新现象。美国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源自公民自身的积极行动与维权。同性恋者,可以求取合法婚姻,也可以拒绝婚姻,私生活的选择并非唯一。

前苏联女诗人阿赫玛托娃写过这样的诗句:“野蜂蜜的味道像自由……木犀草有一种泉水的甘冽,而爱散发出苹果的香气。但是我们闻一次就永远知道了,血,闻起来只能像是血腥味……”这首不朽的诗里,女诗人以调香师一般细腻卓绝的嗅觉,分别赋予爱以苹果的味道、禁锢与压制以血腥的味道、自由以野蜂蜜的味道。

我之所以提起这首诗,是因从古希腊到美国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西方世界的同性恋史,恰恰对应着这首诗歌的三个嗅觉音节:苹果阶段,古希腊时期,同性恋与异性恋,并非二元对立,而是一种互相交错的自然存在,因此散发出苹果的天然香气;血腥阶段,在基督神学观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同性恋是一宗背叛上帝神谕的可耻罪孽,虽然从文艺复兴时起,大量的艺术巨匠有着偷偷摸摸的同性恋行为,但皆不曾公开,同性恋罪孽观在西方社会延绵千年,王尔德、图灵等同性恋者,皆是他们所处时代同性之爱的血的祭奠;野蜂蜜阶段,二十世纪初中期,因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传播,人们大多将同性恋视为一种肉体疾患,并将之命名为性倒错,但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左右,大量人文科学研究表明,同性恋并非一种疾病,而是一种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人类学现象。在过去20多年里,约有30个国家取消了对同性恋定罪的法规。由于同志先锋的不断斗争与维权,先后有21个国家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本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性恋婚姻在全美合法,更标志着同性之爱进入了野蜂蜜一样香甜的阶段,这是公民个人自由的又一胜利。

从词源学方面看,拉丁语中,鸡奸一词是一个合成词汇。它由两个单词组成,一个单词是“爱”,另一个单词是“少年”。也就是说,在古希腊人看来,同性恋者的性体位是一种美好的“爱少年”的方式,而非后来“鸡奸”(sodomy)一词所潜含的辱骂之意:禽兽之举,导致索多玛城毁灭的罪恶行为。古希腊时代,同性之爱的本质是爱智慧。往往一对同性恋伴侣,具有一种传承智慧的师生关系。爱者是启发灵感的人,被爱的少年则是倾听并接纳智慧的人。哲学家色诺芬如此解释成年男子对美少年身体力行的教育作用:“我们用爱来充满漂亮少年的身体,是我们使他们远离贪婪,教他们懂得欣赏劳作、苦难和危险,增长他们的谦逊和自律。”亚里士多德则强调同性之爱所蕴含的无限美德:“情人更喜欢注视其爱人的双眼,里面有少年独特的美德。”希腊城邦底比斯的神圣抗敌军团,是同性之爱作为美德凝聚力的最高典范。该军团由150对同性情侣(300名贵族)组成,他们发誓要为爱和友谊而战,互相激励,斗志昂扬,并保持了近40年维护城邦不败的光荣战绩。由此可见,在古希腊时期,同性之爱比起异性之恋更接近真理。它是一种互相激励的纯粹之爱,更是一种传承知识、培养美德的关系。

但古希腊社会,不是所有人的完美世界。它仅仅是男权社会的桃花源,而非女权主义的乌托邦。女性在那个时代,灵魂与肉体皆对男性毫无魅力,女性仅仅是一种生育工具。男人与女人结婚,往往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到了适婚年龄,需要繁殖后代而已。男性在这个社会里,拥有一种几近完美的性自由:既可以与女性结婚,不耽误生育,又可与男性有同性之爱,寻觅真爱与真理。当然,男人与男人的同性之爱中,亦有着爱情中常见的微观权力:年长者向年幼者,贵族向自由民,老师向学生等等。如若贵族或自由民与奴隶发生了同性之爱,不但会被当时的民众大肆嘲弄,亦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执政官梭伦就曾颁布相关法规,严禁自由民与奴隶发生任何关系,一旦发生,违规的自由民则会被剥夺最为珍爱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众所周知,整个中世纪,是西方社会的性压抑期,也是同性恋的黑暗时期。因基督教成为西方社会的主要教义,同性恋行为被视为忤逆上帝神谕的可耻之举。吊诡之处在于,教会在反同性恋的同时,教会内部却存在着大量的同性恋现象:修女与修女、修士与修士。一些神父、主教甚至患有娈童癖。唱诗班男童,往往是神父与主教们的主要性侵对象。然而,教会内部潜流暗涌的同性恋现象,并不影响教会对教民们的性道德的规训与惩罚。尤其是中世纪中后期,同性恋者一旦被发现,会被处以各种稀奇古怪的酷刑,有活埋、阉割、火刑或绞刑。其中有一种名叫苦刑梨的机械刑具,专门针对同性恋者与堕胎妇女而发明。苦刑梨由四片金属叶组成,闭合时宛若一枚硕大铁梨(因此而得名),张开时则若铁花盛开。执刑者将该刑具插入同性恋者的肛门,并转动刑具顶部的螺丝,四片金属叶子便会在受刑者的体内张开,从而撕裂受刑者的内部器官。这种奇异而残酷的行刑工具,虽然不能导致受刑人直接死亡,却会以灼烧般的剧烈疼痛,不断地折磨着受刑人的肉体与意志。

相比历史上西方社会对同性恋的残酷打压,东方社会对同性恋一直比较宽容。从古典时代直至民国时期,中国的同性恋群体,并非行政打压的对象,而是与异性恋并行不悖的生活方式。很多中国皇帝,自身便是著名的双性恋者。所谓“龙阳之好”“断袖之癖”之类流传至今的大众习语,皆来自古典时代的中国帝王的同性恋轶事。就连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皆有大量同性之爱的描述。男主人公贾宝玉与秦钟、琪官等人,皆有着暧昧不清的同性恋情。薛蟠更因美少年秦钟独独青睐宝玉,吃醋吃到挑唆贾府学童,将学馆闹得鸡飞狗跳、不得安生。由此可见,当时贵族少年的性生活,何等丰富多彩、斑斓多元。然而,仅仅因儒家对同性恋奇怪的缄默态度(不公开打压),从而认为儒文化对同性恋持有赞同的观点,则是一些性学专家过于乐观的看法。

在我看来,中国古典时代同性恋现象之所以见怪不怪的大量存在,是因儒文化对异性恋的严格约束而造成。众所周知,儒文化最为耀眼的性禁忌,便是“男女授受不亲”。这禁忌,严格的限制了婚前男女的互相爱慕。未婚女性,往往居于深闺,处于SARS患者一般的高度隔离状态。我们常常看到,中国古典爱情故事中,存有大量一见钟情、二度爬墙、三更上床的女性性压抑文本,诸如《西厢记》《牡丹亭》等传唱至今的经典戏剧,莫不如此。这些爱情故事中,女主角大多热情奔放,不抵诱惑,与喜爱的男性没见几面,便激动不已的双双上床。这些文本,因由男性作者所写,未免含有意淫成分,但也真实的呈现出当时女性性生活的压抑本质。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女性尚且如此,少年的性冲动该如何解决?显而易见,当异性之爱成为禁忌之物,伸手可触的同性之恋,往往会成为异性恋美妙的代偿品。儒文化之所以不公开打压同性恋,无非因儒家深知孔子所言的“食色性也”的世俗含义:人是一种欲望的生物。欲望之流,需要适合的疏导渠道。不能一根萝卜两头切,异性恋堵了起来,同性恋亦不许存在,那将是一种可怕的双重阉割,压抑过度会导致抗争性质的反压抑。

在中国,同性恋成为性禁忌,成为被侮辱、被打压的对象,仅仅是1949以后才出现的新现象。它不是本土文化的土特产,而是舶来品--沿袭前苏联共产主义清教徒风格而来的新型肉体规训法。沙皇领导时期,俄国对同性恋并不进行行政管制。而十月革命后的前苏联,为了保证红色革命的道德纯洁性,对同性恋管制日渐趋紧。1934年,前苏联颁布新刑法,将同性恋定义为一种刑事犯罪。法规生效的60年间,大约有两至五万男同性恋者被捕,被判刑期大抵为五至八年(数据为牛津大学教授希利所统计)。文学夜莺高尔基,对此条社会主义新法规,曾唱出如下地动山摇的赞美之歌:“根除同性恋,法西斯就会消灭!”

在我看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同性恋婚姻在全美合法,是公民个人自由的又一次伟大胜利。人们常言,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度。但美国公民的高度自由,是从天而降的馅饼吗?不是。回观美国历史,我们便会发觉,所有的公民自由,皆来自于公民自身的积极行动与维权:黑人解放运动、女权主义运动、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等等,皆是各个社会共同体中,伟大革命先驱带领共同体成员,捍卫共同体的利益,步步艰辛,流汗流血,争夺而来的自由。1978年被两颗流弹暗杀的美国同志先驱哈维·米克,倘若听闻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这个消息,想必会含笑九泉。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言:“我有一个梦想。”哈维·米克曾说过一句几乎与此完全相类的话:“你必须给予人们希望。”在希望与梦想之间,是公民改变自身命运的实际行动。公权力并非天然正确,事实上,无论是异性爱还是同性恋,皆属公民自身的自由与私权,一旦公权力侵犯私权领域,公民就有权依实际行动来捍卫自己的私权。

有人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理由之一,便是担心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会使得同性恋群体丧失它的先锋性与反叛性,并陷入婚姻制度的大众性与平庸性。这是一种误解福柯哲学的中国网络扭曲版。我知道,福柯即若活着,亦不会走入任何形式的婚姻制度。福柯是一个寻找异托邦的哲学家,他要穷尽一切的可能与边缘,他不会沉沦于一个在不久的将来即将解体的伦理制度(婚姻)。但,福柯自身不走入同性婚姻,不等于福柯反对同性恋群体的所有婚姻。福柯曾言:“我的角色--这个说法未免有点重了--是告诉人们,他们该比他们所感受到的更为自由。”由此可见,对福柯而言,自由才是人类应该追寻的终极信仰。无论是自身的自由,还是他者的自由。同性恋群体中的人们,想继续边缘与反叛,可以不诉诸婚姻制度;想回归传统,获得爱的温窠,就可以求取合法婚姻。这便是自由的美妙之处,关于你的私生活,你可以拥有多种选择,而非唯一!

马小盐,小说家,文化批评家,现在《延河》杂志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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