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潜艇“猎杀潜航”
中国海军舰队从西太平洋演练归来,自卫队研判潜艇究竟在哪里?
凤凰网文化 > 活动 > 王道深度 > 正文

历史上的治国之道

2011年04月20日 15:20
来源:凤凰网文化综合 作者:佚名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一、宗法社会与伦理政治

政治行为和政治关系是人类社会最悠久和最重要的现象之一。政治学家认为,政治行为是有关权力的形成和分享的行为,政治关系则是涉及权力、统治或权威的一套关系。简言之,政治关系就是一种相对稳定的统治关系。引人注目的是,我国传统社会中,构成社会权威和统治关系的因素不单是政治,还包括血缘伦理。事实上,政治与伦理结合是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产生这一特征的土壤是传统社会的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

(一)宗法制度与家国同构

宗法制度导源于我国早期文化发展的特殊道路著名史学家侯外庐指出:“如果我们用‘家族、私有、国家’三项来做文明路径的指标,那么,‘古典的占代’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做‘社稷’。”【侯外庐等著《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第11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在古希腊,国家形成过程中,地缘关系逐步突破和取代了血缘关系,其结果是国家完全取代氏族而成为唯一的社会组织。我国早期社会则不同,国家形成过程中,氏族组织非但没有被打破和取代,反而成为国家政治组织的基础,宗法血缘关系转化为社会政治关系,形成了国家和宗族合一的宗族奴隶制国家。

西周的宗法制和分封制是这种家国合一的典型代表。宗法制是按照等级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血缘组织,“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庶子不祭,明其宗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原字为:左示右尔)者为小宗”(《礼记·大传》)按照周人确立的嫡庶之制,嫡长子继承君位,其余庶子为别于君统,自立宗统,为这一宗的始祖,此谓“别子为祖”;“继别为宗”是指继承别子自成一宗,继承别子的嫡长子叫宗子,宗子统率的是“百世不迁”的大宗;别子的诸子不能继别,同样要另立为宗,诸子之子继承诸子,叫“继(原字为:左示右尔)(先父)”,相对于别子的大宗而言,为小宗。周初统治集团根据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封邦建国、分田制禄,形成了天子、诸侯、大夫、士之间政治上的等级关系,所谓:“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左传》桓公二年)在这种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中,天子既是政治上的君王又是血缘上的宗主,君统与宗统合一,天子、诸侯、大夫、士之间政治上的等级关系建立在父子兄弟的血缘关系基础上,统治阶级内部的政治关系就是伦理关系,伦理义务就是政治义务,“上治祖(原字为:左示右尔),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礼记·大传》)

进入封建社会,随着西周分封制和世卿世禄制的瓦解,血缘和政治合一的宗法制度被打破,国家和家庭在形态上有了区别,但宗法组织和宗法观念并没有从此消亡,在新的经济关系基础上,奴隶制的宗法制度转化为封建家族制度。

众所周知,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主要经营方式,家庭既是血缘组织,又是生产单位。但是,每个家庭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不能单独构成社会细胞。这是因为,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民安土重迁,世代相守,聚族而居,“一村唯两姓,世世为婚姻,亲疏居有族,少长游有群。”(白居易:《白氏长庆集》卷十)“兄弟折烟,亦不迁徙,祖宗庐墓水以为依,故一村之中,同姓者到十家或百家,往往以姓名其村巷焉。”(《松江府志》)卷3)由于长期聚居一地,世代繁衍,形成了或大或小的家族或宗族集团。“宗者何谓也?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白虎通义·宗族》)自然经济的封闭结构造成了聚族而居的社区形态,地域和血缘关系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血亲纽带将同一社区的各个父权家庭联结成宗族集团,宗族取代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魏晋以后出现的“百室合户,干丁共籍”、“百家为族党”就是这种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宗族集团隋唐以后,门阀世族制度衰落,超经济强制减弱,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地主阶级转而利用宗祠、族谱、族规、家训、族长、族田、族学等宗教、法律、经济及文化手段来巩固和强化宗族关系和宗法观念。因此,直到封建社会晚期乃至民国以后,家族组织和家族势力仍十分强大,一些强宗大姓,聚族共居,少则百家,多至万家,“一族所聚,动辄数百或数十里,即在城中者亦各占一区,无异姓杂处。以故千百年犹一日之亲,千百世犹一父之子。”(《光绪石棣桂氏宗谱》)李大钊曾指出,大家族制度在中国特别发达,“中国的大家族制度就是中国的农业经济组织.就是中国二千余年来社会的基础构造。”【《李大钊选集》第296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这一结论是非常正确的。

作为封建社会基础构造的家庭、家族同封建国家具有同构性质。这并不是说家庭和国家的外在结构是完全对应的,而是指家庭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功能方面的一致性,特别是在权力结构、统治关系方面的一致性。

荀子谓:“夫妇之道,不可以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大略》)这一思想的系统展开是《易传》和《礼记》中的两段:“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易传·序卦》)“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礼记·昏义》)夫妇关系是君臣关系的前提,家庭是国家的基础,从血缘伦理关系中引申出了政治统治关系。

在权力结构方面,荀子说:“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致士》)封建家庭中,父权至高无上,“父为子纲”,“妻子臣妾,犹百姓徒役也。”〔司马光:《家范》〕“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朱子家礼》)家长就是一家之君,他与妻子儿女之间的关系如同君主与臣民的关系,事无大小,皆由家长专断。在家族范围里,父权转化为族权,而在国家范围内,父权转化为君权,可以说,父权(族权)是君权的原形,君权是父权的族大。国家是君主一姓之产业,这就是所谓的“家天下”,“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汉书·高帝纪》)“夫天下者,陛下之家。人未有不顾其家者,内外臣工皆所以奠陛下之家而盘石之者也。”(《明史·海瑞传》)在“家天下”观念中,帝王是天下最大的家长,被尊为天下万民的君父,“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汉书·鲍宣传》)官吏是皇帝的臣子,百姓则是皇帝的子民,并且,“就象皇帝通常被尊为全国的君父一样,皇帝的每一个官吏在他所管辖的地区内被看做是这种父权的代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君臣、君民关系成了父子关系,政治规范被转化为伦理原则。李大钊指出:“君臣关系的‘忠’,完全是父子关系的‘孝’的放大体,因为君主专制制度完全是父权为中心的大家族制度的发达体。”【《李大钊选集》第296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

这种宗法制度基础上的家国同构,使家族血缘关系、血缘组织与国家政治关系、政治组织相互交融,从而形成了中国古代的伦理型政治。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王道 霸道 治国之道 历史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