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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的形成与分化:一个环环相扣的复杂问题


来源: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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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形成不是一旦完成便就此终了的过程,阶级形成作为多重因素相互交织的斗争过程的结果,一方面为工人阶级在资本主义秩序中争取了利益,另一方面也迫使资本主义通过福利制度和民主政治来分化、瓦解工人阶级。

工人阶级从出现之际就是一股引人瞩目的力量,今天它仍然是社会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动者。毫无疑问,工人阶级是重要的研究对象,那么该如何认识工人阶级的工作与生活、思想与行动、苦难与抗争、历史与未来呢?自马克思以来的很多理论家提出和沿用了阶级形成(classformation)的研究思路来分析和理解工人阶级的社会位置、组织状况、生活方式和集体行动。

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了阶级形成的分析逻辑,他说:“经济条件首先把大批的居民变成劳动者。资本的统治为这批人创造了同等的地位和共同的利害关系。所以,这批人对资本说来已经形成一个阶级,但还不是自为的阶级。在斗争(我们仅仅谈到它的某些阶段)中,这批人联合起来,形成一个自为的阶级。他们所维护的利益变成阶级的利益”(马克思,1995:193)。马克思在此区分了工人阶级的两种形态即自在和自为,自在阶级是资本所创造的具有同等地位和共同利害关系的阶级,其表现形式是社会结构中的工人群体,而自为阶级则是主观上已经认识到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利害关系的阶级,其表现形式是组织起来、具有集体认同、展开共同行动的工人群体。马克思所说的阶级形成不是指自在阶级的形成,而是指自为阶级的形成。

马克思的研究思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汤普森在批判和继承马克思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汤普森反对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区分,他认为阶级形成与阶级意识是同一的,不可能只有阶级而没有觉悟,觉悟本身就是阶级形成的必要组成部分,阶级既不是结构也不是范畴,而是一种历史现象,是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的东西(汤普森,2001:1)。汤普森所说的“在人与人的相互关系中确实发生的某种东西”是指阶级经历经由文化的方式处理之后所形成的阶级觉悟,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在汤普森看来,“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形成了”(汤普森,2001:2)。要言之,阶级的形成就是以共同利益认同为核心内容的阶级觉悟的形成。

马克思的观点与汤普森的观点不是不可调和的。汤普森反对自在阶级与自为阶级的区分,实际上就是仅仅承认自为阶级存在,但是他却将阶级经历视为自为阶级存在的基础,他所说的由生产关系决定的阶级经历,与马克思所说的由同等地位和相同利害关系所决定的自在阶级实际上是相通的。马克思的观点强调的是自为阶级的形成,自为阶级形成的关键是阶级觉悟的形成,这与汤普森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由此可见,在使用阶级形成的思路来分析工人阶级形成时,我们可以融会贯通马克思和汤普森的思想,立足阶级经历、阶级利益、阶级意识等方面来把握工人阶级形成的问题。

本文的工作致力于理清马克思和汤普森的阶级形成思路的逻辑关系,以之作为分析和批判学术界所提供的研究文献的知识来源。本文虽然致力于讨论工人阶级形成的研究文献,但是无意笼统的讨论工人阶级形成的问题,笔者试图将工人阶级形成分解成为阶级意识形成、阶级反抗的理由、阶级形成的场域、阶级形成的条件、阶级形成的模式等关键环节,通过对关键环节的透视来把握工人阶级形成的基本内容。

一、阶级意识的形成:自我生长还是外在灌输?

马克思和汤普森都将阶级意识的形成视为工人阶级形成的标志,然而在阶级意识如何形成上他们有着不同的见解,可以说马克思和汤普森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理论观点,汤普森认为阶级意识是自我生长的结果,而马克思则认为阶级意识的形成是外在灌输的结果。

汤普森和马克思的分歧主要在于是否承认工人阶级的主体性,汤普森主张工人阶级在阶级意识形成中的主体作用,在他给阶级下定义时就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阶级是人们在亲身经历自己的历史时确定其含义的,因而归根结底是它唯一的定义”(汤普森,2001:4)。他认为阶级意识是工人阶级以文化的方式处理自身经历的结果:“它不是工厂制的自发产物,也不应当想象有某种外部力量(即‘工业革命’)作用于某种难以形容的、混沌的人类原料,从而在另一端生产出一种‘新人类’。工业革命过程中变动着的生产关系和劳动条件并非施加在这原料上,而是施加在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身上”(汤普森,2001:211)。

当然,承认工人阶级的主体性并不等于说阶级意识形成是封闭的过程,事实上阶级经历和所能使用的文化方式都是工人阶级同其生活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就文化方式而言,“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是由潘恩的政治学说和卫斯理宗铸成的,工人继承着班扬的传统,继承着人们记忆中的村庄的权利,继承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也继承着行业的传统……工人阶级被别人形成,同时也在形成自己”(汤普森,2001:212)。由此可见,阶级意识的形成是开放的过程,尽管各种各样的因素在影响着阶级意识的形成,但是工人阶级的选择和反思处在基础性位置,任何因素都不能代替工人阶级自身生成阶级意识。在汤普森看来自我生长的阶级意识是一种政治意识,就其内容而言包括结社的权利、出版自由、公共集会自由、选举权等,这是因为工人阶级“将自己的生活看作是定义并不严密的‘勤劳阶级’与未经改革下院之间全部斗争史中的一部分”,也就是说阶级意识是一种包含着对国家的认知在内的权利意识(汤普森,2001:836)。

虽然马克思将工人阶级视为革命的动力,但是他并不认为工人阶级自身可以发展出阶级意识,阶级意识的获得必须依赖外在力量的干预,这是由资本统治决定的。马克思尖锐的指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1995:98)。显而易见,资本的统治不仅意味着拥有政治权力,而且意味着掌握了意识形态霸权,工人阶级在这种环境之中不可能自我生长出阶级意识,如果产生了阶级意识,也只是被资本的意识形态霸权阉割之后的“虚假意识”。既然如此,这是否意味着工人阶级就不可能形成阶级意识呢?马克思认为资本的意识形态霸权只是否定了工人阶级自我生长出阶级意识的可能性,但是并没有否定工人阶级通过外在的干预性力量来获得阶级意识的可能性,这个干预性力量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换言之,阶级意识的形成是先锋队对工人阶级进行思想灌输的结果。

马克思的思想在列宁和卢卡奇的思想中得到了深入的论述。列宁指出:工人阶级自身无法产生阶级意识,阶级意识只能从一切阶级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中、从一切阶级的相互关系中才能形成,只能从工人所处的生产关系外面灌输给工人(列宁,1995a:363)。由此产生的阶级意识有着特殊的性质,“阶级意识不是个别无产者的心理意识,或他们全体的群体心理意识,而是变成为意识的对阶级历史地位的感觉”(卢卡奇,1999:136)。阶级意识不是一般的政治意识,而是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性质和社会发展图景的系统知识,它必须包含四个层次:阶级身份认同、对阶级敌人的认知、对社会和自身地位的认知、对替代性社会方案的设计(Mann,1973:13)。列宁和卢卡奇所认定的阶级意识实际上就是关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是什么以及如何得到的理论,这样的阶级意识确实不可能从处在资本统治下的工人阶级身上自我生长出来,它只能由观察和思考社会进程的激进知识分子来提供给工人阶级。

先锋队是阶级意识的掌握者,也是阶级意识的灌输者。卢卡奇说:“共产党必须作为独立的组织存在,这样无产阶级才能够看到自己的具有历史形象的阶级意识。”他进一步认为先锋队是阶级意识的有机表现形式,“如果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相对于整个阶级的思想和行动来说是具有某种有机的和流动变化的东西,那么这就必须反映在那种阶级意识的组织形式即共产党中”(卢卡奇,1999:427-428)。所以在列宁看来,作为阶级意识掌握者的先锋队的首要工作是“积极地对工人阶级进行政治教育,发展工人阶级的政治意识”(列宁,1995a:342)。综观马克思、列宁、卢卡奇的思想不难得出如是结论:阶级意识不是自我生长的,而是在工人阶级之外但以工人阶级的经历为基础创造出来的系统知识,它以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由先锋队所掌握,并且依靠先锋队的灌输才能将传达至工人阶级,质论之,没有先锋队就没有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工人阶级也就不可能形成为阶级。

马克思虽然否定了工人阶级在阶级意识形成中的主体性,但是在阶级意识形成的一般过程上马克思和汤普森则是一致的。阶级意识的形成是阶级经历经过文化的方式处理的结果,阶级经历是形成阶级意识的基础,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决定,但是阶级经历绝不局限于生产领域,阶级经历的主要内容是工人阶级开展的各种各样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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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阶级形成 阶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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