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欧梵:我提倡文学“业余化” 而不是学院专业化
我今天要提出的课题是:在今日全球化的时代,文学的价值何在?文学是否申请已被其他东西(如电影和电视)所取代?
三
最后,我想谈谈如何阅读小说。关于这一方面,有一本书非常值得看,James Wood 的How Fiction Works(《小说怎么作成的》)。
综合以上所说,中西小说大约可分为三类:
1. 写实小说:这是一般人最容易接受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小说传统。以上所提到的大部分论点,也是以写实小说为依据。然而顾名思义,写实小说(realistic fiction)既是写实又是虚构,其虚构的成分是经由文字创造出来的,而小说中的“现实”也可以包括古今,并不限于此时、此地。写实小说当然源自生活,既可以反映生活,更可以丰富生活,甚至带给我们智慧。
小说可以“浅读”,只看情节是否动人,但也可以“深读”,不仅从情节和人物,还有从语言、结构和其他文学因素去探讨文本中的意义。耶鲁大学的名教授 Harold Bloom 在一本小书 Howto Read and Why(《如何阅读,为何阅读》)中就主张“深读”(deep reading),要进入文本,挖掘其“反讽”(irony)的手法。譬如读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时,不能只是同情或反对女主角的操守和遭遇,更应该留意作者写人写景的手法。这就难了,因为读者必须对文字十分敏感。福楼拜被公认为十九世纪写实主义的开山祖师,他的语言表面上很干涩,但十分精炼而细致。鲁迅的小说也是如此,如果不看文字和叙事角度(譬如,《孔乙己》是从咸亨酒店侍者回忆当年的口吻叙述的),则至少失去一般的乐趣和理解。
写实小说也是一般畅销通俗小说的类型,但这类小说往往有一个模式(formula),人物个性和情节发展都依这个模式而进行,所以是可以预期的(predictable),看多了会生厌,因为内容千篇一律。但也有例外,好的通俗小说虽以情节取胜,但有时也会在某些细节上带来意外的惊喜。例如不少侦探小说就必须注重细节和气氛,必须引人入胜。
许多伟大的写实主义小说并不仅以情节取胜。法国的巴尔扎克和左拉的小说甚难读,不是文字难读,而是前者的篇幅太大,后者的细节描写太多;耿更斯更是如此,所以读起来得更有耐心,这反而难了,因为在这个速度挂帅的时代,最缺乏的就是耐心,然而耐心会带来无比的收获。近日我重读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看开头的一百多页,实在耐不下心来,然而一旦进入托翁笔下的贵族社会,特别到了拿破仑入侵的章节,我看得几乎走火入魔,废寝忘食,完全忘了当下的现实。但我也留意到托翁在细节上所下的特别功夫,连沙皇亚历山大穿的马靴也不放过;甚至一个无名小卒被法军枪决时,还要把蒙面布调整一下!这就是写实主义手法的极致。托翁写此小说时,拿破仑战争已成历史,他却能完全重现历史的真面目。写实主义的小说,最接近生活、社会和历史,但往往把生活、社会、历史中的人性挖得更深,至少它让我们知道,不论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事,(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另一件事情也总是在进行”,即使这另一件事是虚构出来的。
2.想象或幻想式的小说:这也是现代主义小说的特征之一,小说文本呈现的是另一个和日常现实大不相同的世界,可能是幻想(fanta-sy)、梦境,或下意识,总之描写的是超现实或是现实层次以外的东西。这些小说读起来往往比较困难,因为它的语言和我们日常生活的语言相差甚巨,有时候还用“意识流”,即使用普通的语言,背后却有浓厚的象征和预言成分。现代主义的小说时常挑战我们的认知态度,所以读此类小说必须有一个开阔的心胸,愿意相信任何的可能性,也必须放弃日常生活的逻辑,“不近常理”这种说法在此是行不通的,读者甚至还要接受内中的非理性和非逻辑。卡夫卡的小说《变形记》的第一句就是主人公格里戈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虫!以写实小说的角度来看,能令人相信吗?我们作为读者反而必须相信,才能进入卡夫卡的小说世界,它带给我们的绝对是另一种荒谬的“现实”,并以此来对抗作者本人生活的现实世界(第一次欧战前的布拉格)。卡夫卡小说的象征意义并不那么明确,不见得特有所指,然而他的文字像变魔术一样,一瞬间就变出另一个现实来。
俄国小说家纳博珂夫 (Vladimir Nabokov)在他的 《文学读稿》(Lectures on Literature)中说,小说家可以扮演三个角色:说故事者、教师和魅惑者(enchanter),我觉得写实主义的作家扮演前两个角色,而幻想式的作家则是以魅惑者自居,这第三种角色至关重要,因为我们当今生活在一个“祛魅”(disenchanted)的时代,现代性的“工具理性”早已把一切神秘感都祛除了,“上帝已死”,宗教不再是生活的重心,所以我认为小说的新使命就是“再入魅”(re-enchant-ment),把想象和幻想召回来。
3.以语言为重心的小说:也就是所谓“后现代”的小说,没有什么故事,也没有直线进行的完整情节,人物真假莫辨,但叙事语言本身却最为突出,“后设小说”尤其如此。这一个“语言的转向”,在学院里讨论得最多,理论也最多,然而对于普通读者犹如天书。然而,语言游戏也自有它的乐趣,特别在“文本互涉”(inter-texuality)方面:一个“后现代”小说的文本往往也指涉不少先前的小说文本,并将之嘲弄或颠覆,它也是一种文字的符号系统,可以让作者和读者捉迷藏,这类小说的功用在于“玩”(play)———玩文字、玩叙事技巧,有时也玩人生。
这三种模式,当然不是各自独立的,到了二十世纪,时常互相渗透,互相影响,且让我随便举几个例子。例如俄国小说家布加可夫(Bul-gakov)的《大师与玛格丽塔》(The Master and Margueritta)就是写实和幻想小说的混合体,在现实层面加上一道神怪荒谬的色彩———魔鬼可以变成猫与人同进出。日本畅销作家村上春树的小说《海边的卡夫卡》中,猫不但会说人话,还可以启动生死之界的石头。日常生活中往往发生神秘荒诞的事,这是弗洛依德的“uncanny”理论的由来,也可能成为城市小说的题材。
南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则把现实铺上一层神话,任意驰骋于今和古的时空之间,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影响所及,鲁什迪的《魔鬼诗篇》(Satanic Verses)则干脆把印度神话中的天使和魔鬼搬到现世,因此得罪了宗教保守势力,下了逐杀令,差一点性命难保,可见小说“着魅”之后的魔力。中国当代小说,在幻想的层面似乎比不上南美和印度,也许是因为中国文化本身的宗教成分较为薄弱,魅力不足,志怪和《聊斋志异》的传统始终不能转化到当代写实小说之中,我认为是一件憾事。
至于语言自觉性和写实的结合,例子也不少,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是一个最经典的例子,它的叙事语言千变万化,在全书结尾,意识流式的句子不加标点符号,有二三十页之多,这段布鲁姆夫人Molly 的大胆自白,成了千古名文,研究此书的学者也多不胜数。然而《尤利西斯》仍然是写实小说,它把二十世纪初期的都柏林生活在书中表露无遗。
在乔伊斯和卡夫卡的影响之下,台湾现代主义作家王文兴花了二十年功夫创出《家变》和《背海的人》两部小说,特别是后者的中文的运用极为独特,故事完全从语言的表演中演变出来,引起不少的争论,即使如此,《背海的人》还是一个写实的背景———南方澳。台湾的另一位年轻作家骆以军,则试图把现实完全带到幻想的境界,在《西夏旅馆》中,人物游离于古今,生死难卜,梦幻的场面更令人眼花缭乱,使得小说的写实结构几乎容纳不下。大陆作家莫言,在其近作小说中,似乎也有走向魔幻和文本互涉的趋势,这和他与日本作家大江健三郎的交往可能有关。大江的作品,可以说是“文本互涉”的最佳例证,甚至整篇小说都出自另一部西方文本的灵感,大江更对他幼年的世界———九州乡下的森林———情有独钟,不惜将之变成神话,数部小说皆以此为回归点。
例子愈举愈多,还是举不完。由于这些当代作家不断的努力,使得小说生命也自强不息,不少人———包括我自己———都曾担忧“小说已死”,看来是有点过虑了。然而,虽然至今小说的生产量有增无减,看小说的人呢?恐怕还是不容乐观吧。我认为小说的命运应该由作者和读者共同担当,阅读还是必不可少的日常行为。小说在生活中也应该无处不在———我们在看小说之余,何尝不也会不自觉地说自己的故事?谈个人回忆,是一种叙事;说他人的经历,更像小说,只不过我们不用笔写出来印成书而已。数年前,台湾诗人痖弦在香港讲演时说:“人人皆可做诗人”,因为我们的说话和歌唱,甚至“顺口溜”中处处流出诗的韵律;所以我也要在此高呼:人人都可以变成小说家!因为人生中充满了取之不竭的故事,只需要我们把它变成“narrative”。我们读小说,最终还是帮助我们记忆和诉说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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