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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欧梵:我提倡文学“业余化” 而不是学院专业化


来源: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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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要提出的课题是:在今日全球化的时代,文学的价值何在?文学是否申请已被其他东西(如电影和电视)所取代?

李欧梵 

在《重构人文学科和素养》中,我举出几位中西大师级的学者,如维柯、萨义德、白璧德和朱光潜,他们这些人都是人文主义者,因为他们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都是“人”。除了人之外,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关照点,就是把人的世界和意义用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描绘出来,并深入研究,提出不同的看法。如果要把他们的不同方法用一个字概括的话,则莫非是一个“文”字,尤其在中文的语汇中,“文”的意涵十分丰富:文雅、文质彬彬、文采、文化、文学———这些名辞都有一个“文”字,如果译成英文字眼儿,则变成elegant,urbane,style,culture,literature,大多是对等的,只是英文中“literature”这个字眼儿和中文的“文学”不尽相同,英文(和其他源自拉丁文的西文)中的literature,广义是文献,狭义才是文学,更狭义的是文学学科;中文的“文学”则是现代名词,从日文的“文学”(bungaku)转译而来,中国古时候没有特别的“文学”这一门学科,但所有士大夫和文人都知道作“文章”,文章可以传世,千古不朽,也是经国大业的基础,所以“文章”比“文学”还重要,因为文学不过是文章的衍生,文化的一环。西方在十九世纪以前也很类似,十八世纪英国的名家约翰生博士(Dr.Johnson)有句名言,文学就是“有礼节和人道的学养”(polite and learning),我想中国的儒家也不会反对这种说法。

文学变成一门专业学科,无论在中国和西方都是近两百年的事,以前把文学视为文人风雅之事或道德文章的大业,现在只把文学作为一种研究的对象,特别是在这一二十年,在学院中把文学极度专业化之后,学者和学生反而失去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和兴趣,所以我在此要公开提倡把文学“业余化”: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文学的爱好者(amateur),但不必成为一个文学的学者或研究者,在今天重建人文素养,就是要培养对文学的爱好,先有了爱好再去作专门研究不迟。我一向认为文学是了解人生的最佳门径。

文学作品由于印刷术的发明得以流传,也借人们的识字程度得以阅读,而很明显的事实是,作品和读者都越来越多。直到现在,这个趋势却有所改变:读文学作品的人少了,虽然作品的出产量并没有减少,这显然是电脑和网络普及和视觉媒体发展的结果。更吊诡的是,现在中西文学经典的纸面本都甚便宜,有时只不过和电影的票价差不多,但我知道不少年轻学生宁愿花同样的钱看一场电影,而不买一本文学名著,理由很简单:哪有那么多时间看一本书,何况是文学名著?这个问题可就大了,值得进一步讨论。

我今天要提出的课题是:在今日全球化的时代,文学的价值何在?文学是否申请已被其他东西(如电影和电视)所取代?对一般非文学专业学者的人而言,“文学”这个东西是可有可无的,如果有时间读文学作品的话,可能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因此畅销小说大行其道,其所以畅销,是因为它的内容是通俗易懂的,而且读起来可以像速食品一样,几个钟头就打发掉了,这也是一种娱乐和消费的方式。我并不反对畅销和通俗,只是觉得文学的意义和功用不止于此。通俗文学的主要文类当然是小说,一般读者阅读的文学作品,十之八九也是小说,所以今天也以小说为重心,谈谈它作为文学代表的意义。

英文中至少有两个名词意指小说:一是fiction,指其“本性”是虚构;一是 novel,指其形式和长度,它和短篇小说(short fiction)不同,学者对此有专门研究。还有另一个意义较广泛的名词narrative(叙述),指的是小说的功能基本上是叙事,但并非所有的叙事作品都是小说,它必须和虚构和形式连在一起。美国的著名文学理论家米勒(J.Hills Miller)教授就特重虚构,认为小说创造了另一个想象的世界,但一般读者心目中的小说则接近写实,和现实生活密切相关。换言之,想象和写实变成西方小说的两大传统。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与叙述有关的要素———语言和技巧,学院中有一门“叙事学”(narratol-ogy)的学科,就专门研究小说的叙事技巧。有了想象和叙事,小说的功用就更大了,用名评论家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的话说:小说“是让我们知道,不管身边发生了什么事,另外一件事也正进行”。这另外一件事,可以跨越时空和国界,可以“把我们的同情引伸到别人、别的地区、别的梦境,或其他关照的领域”(见她得到“耶路撒冷文学奖”的讲演词)。

然而问题是:小说的这些特点似乎都经不起当今社会的考验。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几乎找不到一本想象丰富、写实有深度,而且语言技巧超人一等的小说作品。例外是在南美:马盖斯(Garcia Marquea),Fuentes,Amato,Llosa,个个都是小说大师,众所公认: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南美出现了一个“小说旺”(fictionboom)。相形之下,美国的小说家 John Updike和 Philips Roth可谓相形见绌,他们只不过技巧出色而已,但在想象的视野和现实的幅度上完全无法和马盖斯等南美作家相比。在英国,近二十年来得到大奖的小说家大多不是英国人,而是来自前英国殖民地,可以用英语写作的亚非裔作家,如鲁什达(Salman Rushdie)和 Achiebe。为什么如此?

我觉得和当代英美小说家想象力的贫乏和他(她)们所处的文化环境有关。资本主义社会中产阶级的生活体验太有限了,身边的现实不够多彩多姿,对历史的回忆皆从书本得来(而不像非洲的“口述”传统),唯一可以发挥的就是叙事技巧。然而,技巧没有想象的支撑和现实的视野,也终落于玩弄文字的层次,所以有些理论家认为:文学原创力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后现代”的叙事只能是支离破碎的,而小说的技巧只有嘲讽(parody)。诚然,仍有几位后现代的大师,如Thomas Pychon 颇受推崇,但也是凤毛麟角。小说(fiction)作为虚构,一向是当代小说理论的出发点。米勒在最近出版的一本《论文学》(On Literature)的书中,干脆认为:“文学(意即小说)作品不是用文字来模仿一个困惑的现实,而是创造或发现一个新附属世界———一个形而上的世界,一个超现实。”为了表达这个新世界,文学定义就是一种 “奇异的文字运用,来指涉人、事物和时间,但我们无法知道他们是否真正存在”。

这个说法,的确有点抽象(它的理论源自俄国的 “形式主义”),但我们也可以把它稍稍曲解:米勒的意思是,真正有想象力的文学作品,它所描写的世界必定和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有很大的距离———即使是在描写当今的现实世界。严肃文学和通俗文学作品的最大分野,就在于其文字的 “文学性”(literariness)———离奇也好,写实也好,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用语就是不同。然而米勒又未免把文学(特别是小说)的范围限制得太严了,似乎故意把文字的“异化”作用抬得很高,使得一般读者望而却步。我觉得不妨把小说的范围扩大,不分雅俗,先把小说和现实混在一起,再来看看这个混杂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在此我还要提出一个基本问题:我们为什么还要读小说?小说对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最近我看了两本书,都是美国名校的文学教授为一般读者而写的:一是 The Things ThatMatter:What Seven Classic Novels Have to Sayabout the Stanges of Life(《事关紧要:七本经典小说对人生阶段的启示》),这位哥伦比亚大学教授 Edward Mendelson 列出的七本小说都出自英国的女作家;他认为这七本小说让我们了解人的一生是怎么过的,这七个阶段(中国人则常用“生老病死”四个阶段)都不寻常,非但有喜怒哀乐,而且七本小说展示了七种不同的生命意义以及它背后的人文价值,在此援列于后,再加上我的一点演绎:

1. 出生:玛丽·雪莱(Mary Shelley)的《科学怪人》(Frankenstein),这本小说描写的是一位科学家弗兰根斯坦在实验室里创造出了一个怪人,这怪人突来到此世,到底有何感觉?只有小说家会从这个角度来问这个问题。

2. 童年:爱米丽·勃朗特(Emily Bronte)的《呼哮山庄》(Wutbering Heights),这本小说描写的是一个浪漫的童年,两位男女主角爱得死去活来,其实是“同心一体”(two bodies,oneself)———两个不同的人梦想融为一体,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就像《红楼梦》中的宝玉和黛玉一样,憧憬爱情的永恒。然而小说的结局很惨,因为身体和心灵的要求不全,最后只有死亡。这本小说,我在大学时代读过,现在恐怕只有英文中学的学生才读吧。我认为把它当作童年小说并不妥当。

3. 成长:夏洛蒂·勃朗特的 《简爱》(Jane Eyre),这本姐妹作的女主角简爱的故事,当年也赚人眼泪,她个性坚贞不移,在极度困难的环境中长成,最后还爱上它的庄园主人。这是一本以女性为主体的成长小说。

4. 婚姻:乔治·爱略特 (George Eliot)的Middlemarch,这本书我至今未读,也是以女主角的经历为基线,描写她如何从婚姻中觉醒,懂得自主,并找到她心爱的人。

5. 爱情: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的《戴洛维夫人》(Mrs. Dalloway)。这本名著写的是一种成熟的爱情,书中“灵魂”这个字用得特别多,从女主角的意识流中找到“真我”———也就是那位她素不相识的因参加欧战得精神病而自杀的青年,“自我”和“他者”合而为一,让读者感受到一种最真挚的同情。小说也从侧面展示戴络维夫人当年男朋友对她的爱情。

6. 父母(和家庭):伍尔芙的《向往灯塔》(To The Lighthouse),这本小说的女主人公已结婚生子,作者却从友人(一位女画家)的眼中看到她的高贵,两次世界大战匆匆带过,成了这个家庭故事的模糊背景。

7. 将来:又是伍尔芙的 Between the Acts,同一个小说家有三部经典登榜,足证伍尔芙在英国文学中的地位。这本小说写的是一个人对于死亡的看法,我未读过。

Mendelson 是英国文学的教授,所以他这本书用的全是英国小说,而且全是女性作家,可谓“政治正权”。他特别注重小说所描写的人的“内心生活”(inner life),因此伍尔芙有三本入选。如果我们把视野 扩大到世界文学,则可选的经典名著就更多了(我在此还特别准备了一个我最喜欢的西方经典小说的名单作为附录)。我也可以用同样的人生七个阶段列出七本小说来:

1. 出生:《圣经》伊甸园的故事。

2. 童年: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或狄更斯的《苦海孤雏》(Oliver Twist)

3. 成长:狄更斯的《远大前程》(Great Ex-pectations)或乔伊斯的 《一个年轻艺术家的画像》。当然还有《红楼梦》。

4. 婚姻: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和Middlemarch 相得益彰。当然还有福娄拜的《包法利夫人》。

5. 爱情: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不成熟的爱情),和《戴洛维夫人》恰成对比。

6. 父母与家庭:陀思妥也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和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这两部俄国小说都把家庭放在历史之中,和伍尔芙的《向往灯塔》恰好相反。当然还有福克纳的《声音与愤怒》(另译 《喧哗与骚动》The Sound and theFury)。

7. 死亡:托马斯·曼的《死在威尼斯》,还有比这本描写艺术和死亡更伟大的小说吗?

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都有他/她最喜欢的小说名单,问题是如何说出来自己喜欢的原因。Mendelson教授把小说和人生连在一起,为的是阐明文学可以透视人生,小说也是最有幅度和深度的人生文本(texts of life),他特重内心生活和女性的感受,而我则把文学、生活、历史和文化混为一体,作为我探讨人生意义的人文基础。

另一本书是布朗大学教授 Arnold Wein-stein 写 的 A Scream Goes through the House:What Literature Teaches Us about Life(《屋中一声叫喊:文学对我们人生的教诲》),书名的寓意也很明显。如果上一本书是从时间的纵向来显示人生七个阶段的意义,(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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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李欧梵 小说传统 当代命运 小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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