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汀阳:在什么条件下暴力成为最佳策略
暴力对人的强烈诱惑一直是难以很好解释的一个谜,但是它的强烈诱惑却显而易见,暴力和色情电影或其它娱乐形式无疑是最卖座的,好象人们尤其喜欢这两种事情。
2)别无选择的局面。
一种貌似非理性而实际上很理性的决定。这是特定的情势所迫的“狗急跳墙”情况。由于客观情况已经替人作出了选择,因此它是最简单的博弈状态,因为几乎“别无选择”,除非故意选择“放弃暴力老实等死”这样的错误结果(不管出于性格的懦弱、优柔寡断还是出于良心发现或者完全绝望,这些都相当于故意在选择错误),否则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最好策略就是使用暴力。尽管这个所谓“最佳策略”所能够达到的结果也往往同样不好,但毕竟存在一丝希望。这种暴力使用的典型情况就是杀人灭口、以死相拼、同归于尽等等。
避免狗急跳墙的局面显然是减少暴力的一个方法。我在《人之常情》里讨论过一个法律的宽严问题:假如法律定得很严,比如说抢劫1万元就要判15年,那么理性思维的罪犯多半会干脆杀人灭口(如果有条件的话)以减低破案的概率(当然也不是说宽松的法律就一定能够减少暴力,比如说被认为有精神病就可以减轻或躲避刑罚xiv,这很可能鼓励了暴力)。同样,在所有事情上都需要以避免欺人太甚、避免不留余地来减少暴力发生。不过这里有个说不清楚的难题是:什么才算“余地”?什么是忍无可忍的?这显然很难准确预见。
3)以强凌弱的局面。
这是发生暴力的一种最平常情况。同样,从纯策略角度看,在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分歧的双方之间,假如力量差别非常悬殊,而且弱势方又居然不愿意完全或几乎完全按照强势方的意愿进行利益分配,那么,对于强势方而言,采取暴力显然是最佳策略,因为实力悬殊而使得损失很小而获益极大,有时可能是胜者通吃的最简便方式,例如近年来美国主持并主刀的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阿富汗战争都是这种类型的成功例子(不过以强凌弱一定要有完全绝对优势,否则是不值得的,如苏联的阿富汗战争和美国的越战)。
即使不考虑到利益而从单纯的心理上说,强势方也会倾向于(不自觉地)要欺压弱者。这似乎是人类天生的恶性(儿童就会这样)。人类所以要建立一些不依附于人的制度法律正是试图避免社会内部的以强凌弱,所以热中于制造各种国际均势也正是为了避免国际上的以强凌弱。这多少是一种“心理成熟”的表现。
不过,与直观感觉有些不同,以强凌弱并不是必然出现暴力的条件。它会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把弱势方的应答考虑在内是非常重要的):假如弱方逆来顺受,满足强方的各种要求,那么暴力最不可能出现,因为强方只需要威胁就可以完成任务(动物界也一样,比较强的动物许多时候也只是摆出“怒发冲冠”的样子就达到了目的);但是假如弱方意志坚强,一定要按照“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原则,坚决不吃亏、不忍受,那么暴力最容易出现,双方都会进入不断升级的循环的暴力行为。近年来美国与中东某些国家或组织之间越来越危险的暴力关系差不多属于后一种情况。
4)有进无退的临界局面。
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纳什均衡,在这种状态中,双方(或有强有弱,或均势)由于各自不慎重的处理而陷入某种双方都不能退让否则吃大亏的境地。这种特殊的纳什均衡不是一个通常的“双活”僵局,而是一个“双死”的坏均衡。可以设想一个简单的例子:假如有对立的两个敌手在激烈的争执中同时以枪顶住对方脑袋,并且以同样思维速度进行了理性分析,那么这种“枪眼对枪眼”的思考结果是双方必死无疑,因为他们想的都是“先下手为强,否则危险无比,而且对方也会去这样想”,于是同时开枪(在电影里这个常见的枪眼相对的场面总是为了故事能够继续下去而处理成各自放弃,这恐怕不合理,除非是本来并无根本冲突而仅仅互相吓唬)。以巴冲突或多或少属于这个类型,尽管他们的冲突还没有到彻底双死的地步,而且强弱也不很对等,但风格比较接近。人们都知道解决以巴冲突是天下最困难的事情之一,如果不说是几乎无望,那也是想起来就觉得绝望。事实上人们都知道必须避免这种危险无比的“双死”情景。古巴导弹危机则是避免双死局面的一个成功例子,尽管苏联最后作出了关键性让步与它的力量相对于美国比较弱一点有关,但这并不是避免危险的真正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双方的理性最后起了作用。
其实在真正进入“双死”均衡之前,就总是已经事先存在着一个俾斯麦式的“神经质模式”:在车箱里陌生人互相警惕随时准备着,一个人把手放进口袋,别人也就准备掏枪xv。冷战当然是最神经质的时代,现在的世界仍然有些神经质,但确实有所缓解,因为美国的单边绝对优势使得别的国家的神经质失去意义。不过9.11似乎开创了另一种神经质状态:弱势方的恐怖主义在能力上虽然远远不能与强势方的战争机器相比,不可能对国家造成根本性的征服,但是它使骚扰永远可能、随时出现、不可预料,这种“永远的不安全”是难以忍受的(今年以色列对巴勒斯坦的重新进攻的主要理由也是因为太多的恐怖袭击已经导致“国无宁日”)。
我们可以注意到,近年来最引人注目的9.11事件几乎不同程度地涉及了上述各种导致暴力发生的条件,因此几乎是必然要发生的(这里并不是在贬低拉登的想象力——9.11的袭击方式无疑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想象力——而是说总会有类似恐怖的事情要发生)。令人惊讶的不应该是9.11事件的发生,而是人们(特别是政治家们)没有心理准备和比较合理的预测。大多数人会觉得9.11事件过于疯狂、非理性、完全是心智脱轨,甚至连后现代艺术家都会惊叹这一比他们还要疯狂不知多少倍的肆无忌惮行为。不过准确地说,9.11最震动人心的地方应该是其袭击方式的想象力,而不应该是袭击的恐怖程度。假如人们并非特别健忘的话,最恐怖的灭绝性袭击应该是二战时英美联手德累斯顿轰炸、日本的南京大屠杀和美国对日本的核轰炸(这些都比纳粹德国轰炸伦敦要过分得多得多)。
非理性屠杀在理论上说应该是个古代的传统。古代由于技术手段落后因此是低威胁的时代,所以人们会比较肆无忌惮,比较非理性,即使率性而行也不至于导致彻底的毁灭,因此,非理性的疯狂行为不会让人过于惊讶。而在当代这个高威胁的时代,基于现代技术的暴力手段完全可能毁灭一切,于是人们的思考和行为理所当然应该是非常理性的,万一出现疯狂行为,就会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疯掉了。二战之后人们一般都会这样想(二战所以特别重要,其中一个理由就是它是疯狂导致毁灭的绝对证明,它给人们留下永远的教训),所以,像9.11这样似乎完全不顾后果的行为确实难以解释,难以理解之处并不在于它的恐怖程度(前面已经证明过了),而在于它的不顾后果的非理性思考,因为无比强大的美国会怎样进行彻底的报复,这是显而易见的。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史乔葩给出一个有趣的但是更加令人迷惑的解释:那些恐怖分子丝毫不爱别人,因为他们也丝毫不爱自己,所以任何极端行为都是可能的了xvi。“不爱别人”这一点不管是不是事实,总是容易理解的,但是“不爱自己”就比较费解了。是什么样的信念或原因才能使人宁愿玉石俱焚呢?
应该说当代社会的人在绝大多数时候基本上都是非常理性的,算得上是经济人。像荆轲刺秦那样意气用事的故事在现代显然被认为是不合理的行为。但是以9.11为最极端代表的“不合理”行为却频繁出现,这似乎是对现代理性人的假设的一个挑战。尽管“理性人”或“经济人”这个从经济学观点出发的假设经常受到批评,但无论如何这个假设仍然是目前理解人的最有效假设,即几乎所有人都是理性的(极个别疯狂的人可以忽略)。显然,如果假定某些人肯定是要非理性的,就好象肯定了某个人群从来都有着疯狂恐怖的既定传统一样,例如假设“穆斯林有着好战和暴力倾向”xvii,这种不负责任的假设其实无助于分析问题,而只是把问题变得好象比较简单而容易在理论上进行处理(可惜反例看来很多,二战的那些暴力就不说了,1995年的奥坷拉荷马恐怖大爆炸却是美国白人自己制造的)。确实,当西方人在讲到西方的自由民主文化传统使得人们能够理性地思考问题时,往往暗示着东方的或专制的社会容易作出非理性的决定。不过这里有一点不大对头:理性人的假定是说人人都理性,而不是说很多人在一起作决定时才能够理性。显然,假如个体并不理性,那么一大堆非理性的人凑在一起还只能是非理性的,只有当个体是理性的,大家才有可能是理性的。因此,即使专制社会只是由少数人甚至个人来作决定,我们也没有理由认为他们或他就会非理性。所以,理性问题和民主问题并没有什么必然关系。群众心理学家勒.邦指出,领导总是理性的而群众才是非理性的xviii。
看来关键问题不在于思维方式是否理性(我们已经假定大家都是理性的,尽管有时会出现思维不理性的时候,比如说一时冲动,但这不是问题,因为人们至少是尽量理性的),问题应该在于我们思考的内容或对象是什么样的。我们是否准确地了解我们理性地所思考的对象?当理性地思考着非理性的事情会怎么样?当理性地思考着忍无可忍的事情会怎么样?虽然我思(cogito)是可放心的,但是所思(cogitatum)是不可放心的,会怎么样?我们的思考方式是理性的,但理性所考虑的对象往往是非理性的东西,比如欲望、价值、趣味等等。所思永远超出我思的控制能力,问题就在这里。
我们知道我们决心要使利益最大化,可是很显然,最大化就意味着不断的最大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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