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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的艰难》争议死刑:“宽恕”变成脏字眼


来源:infz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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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二日,“监察院”纠正“国防部”在江国庆案中非法取供,草率执行死刑。李家同的文章里说他自己与家人、学生,即使亲身遇害或痛失至亲,也会宽恕;但他没有强求被害者家属宽恕。废死联盟的高涌诚律师,也曾经写过这样一篇投书,批评现行司法实务里对被害人的轻忽。

作者:张娟芬 出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宽恕是一种高贵的品质。在死刑争议的颠峰,“宽恕”好像变成一个脏字眼,千万不能说;王清峰与李家同只因为说了“宽恕”两字,马上被大众不顾前后文地过度阅读,这是矫枉过正。我反对以宽恕论为废死的理由,更反对将宽恕视为被害者家属的责任;但是我希望,台湾社会不要全盘否定宽恕的价值。但愿台湾社会仍然愿意追求诸般美德—宽恕,温柔,慈悲,善良等等;不要以疑世的态度,一律报以讽刺的嗤嗤冷笑。

我们不是不在乎被害人与家属的痛苦。我们只是对于这个问题的成因与解决方式,有不同的看法。深入思考被害人的问题以后,我们认为解答不是死刑,而是一个整合性的支持系统,以社会福利、心理辅导的系统,辅以金钱补偿,来统筹被害人的照顾。废死联盟在二○○八年举办了研讨会,讨论、比较各国的被害人支持系统,后来集结为《死刑存废的新思维》一书,就是希望以他国经验为借镜,把台湾的被害人支持系统建立起来。如我在《被害人保护与死刑争议》一文中所指出,台湾现行的制度还有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

废死联盟的高涌诚律师,也曾经写过这样一篇投书,批评现行司法实务里对被害人的轻忽。文章未获媒体刊登,这里全文照引:

落实被害人保护,打破恶性循环!

报载法务部终于考虑修订被害人保护法,规定法官如不传唤命案死者的家属到庭,需在判决中载明理由。诉讼程序对被害人或家属不友善,是个老问题,笔者的事务所就曾接过一个车祸案件,被害人是七十多岁的老妇,送医不治。年轻的被告认罪,但坚称没有超速,而且只愿赔偿五十万元。

从检察官起诉开始,包括被告父母、承审法官、被告律师、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委员,都一再询问我们:“能不能跟被告和解?”半年下来,我们转达此一问题不下十次,每一次都狠狠勾起当事人丧母的椎心苦痛。被害人家属只希望这位年轻被告坦承过失,认罪后入监服刑,真诚悔过。他们在意的不是钱。

但是,整个司法程序中每个人的态度,似乎都认为“被害人负有与被告和解、宽恕被告的义务,否则就是放不下心中的仇恨”。被害人家属感到司法体系的不友善,开始担心如果不要求金钱赔偿,结果可能令肇事者既得轻判又不用赔偿,赶紧请我们补充提出民事求偿,不过为时已晚,地方法院判处被告六个月徒刑。依法,这是可以易服社会劳动的。换句话说,被告骑车撞死一个人,也没主动提出适当赔偿,最后只需要扫扫公园、厕所,就没事了。

法院这样轻纵,被害人家属自然不服,请求检察官上诉。高等法院开庭时,法官依旧将我方态度理解为“不能接受低价赔偿”,当庭“晓谕”,要我们回去继续说服当事人。

笔者投入司法改革运动多年,亦担任废死联盟释宪声请的主笔人之一,经常被误解成不在乎被害人权益,或者我们要求被害人必须宽恕。笔者以及许多律师的法庭实务经验却是,法官乃至整个诉讼制度,常常不公平的强求被害人宽恕,否则就是妨碍和解、加重法官工作量的罪人。宽恕的道德情操,彷佛成了国民义务。被害人家属期盼加害人赔偿、认罪,而这份对正义的坚持,却被法庭认为是贪图更多赔偿金的借口。

被害人家属的怒气,因为审判程序的不友善而快速升高,进而转为“严刑峻法”、“死刑不能废”、甚至“就地正法”的呼求;于是国家自恃民意支持,便信心满满地动手杀人。殊不知被害人家属的怒气,正是源于国家纵容司法人员长期忽视家属的需求与声音。

于是,面对残忍的凶杀案,法官只需凭借社会公愤,就可以完成审判;家属无处宣泄的怒火藉由媒体发出,则让民意沸腾,削弱理性讨论国家刑罚政策的可能性。这是一个永无休止的恶性循环,需要我们正视并突破。

我们相信,对被害人或家属的保障,要从制度面来做。虽然谈制度并不讨好,但是讨好与媚俗之事向来有人抢着要做。

我谈死刑议题时常常遇到听众问:“废除死刑以后要如何照顾被害者家属?”每每令我哭笑不得。现在不用照顾吗?只要死刑不废除,就不必照顾被害人家属了吗?果真我们现在就是用死刑在“照顾”被害者家属!可是,绝大多数案件的被害人还健在,他们需要支持系统;绝大多数的案件并未将加害者判处死刑,这些被害人与家属,也没有得到死刑的“安慰”。死刑没有吓阻犯罪,倒是无谓地转移了大众的注意力,也阻碍了大众对于被害人支持系统的关切。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在英国时,有一天在路上遇到抢匪,抢走了她的皮包。她镇定一下心神,去警察局报了案。过两天,政府部门主动打电话来了,“对于犯罪被害人,我们有提供免费的咨商,请问你需要吗?”

我听了感到好羡慕,我也想要活在一个那样的社会里!没有一个社会是零犯罪的,成为被害人的风险永远都存在;遇上倒霉事的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如果我们的社会有完善的被害人支持系统,那就是说,万一不幸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时候,整个社会会投注资源来帮助我,等于所有的人跟我一起承担风险。这样的社会才能令我们有安全感。

在这一波的讨论里,彷佛死刑是我们安全感的来源。其实性侵害、抢夺之类的犯罪,对警政系统来说虽然只是轻罪,却已经足以把我们小老百姓吓个半死。死刑的存在并不能够吓阻这些犯罪,因此,死刑并不能令我们更安全。被害人支持系统的完备,才是我们安全感的来源。

五月二十八日,废死联盟提出的所有释宪案,全部被大法官“程序不受理”。政府部门处理风灾水灾常常缺乏效率饱受批评,但临到杀人任务,倒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全面启动,互相支持又互相掩护。

(作者为丹麦阿胡斯大学、德国汉堡大学新闻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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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杀戮的艰难 死刑争议 宽恕 犯罪被害人 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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