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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宪政历程中的欧美模式与本土实践


来源: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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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都很难成功,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国家的基础制度能力非常弱。之后国民党所走的历史路径,就是在精英政治陷入僵局的时候,发动大众去冲击精英阶层。

“揖美追欧旧邦新造”一句出自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采纳的中华民国国歌的歌词:“东亚开化中华早,揖美追欧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国荣光……”其背后隐含的意思是,中国在文明方面比欧美低得多,但在东亚来看,中国开化是比较早的,这是当时革命派一种非常强的自我意识。“揖美追欧旧邦新造”是他们对自己事业的概括,尤其指出了民国奠基对欧美先例的参照。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年,在这一百年里,我们学习了各种各样的模式,而到今天,中国似乎长出了很不一样的东西。我们回过头去看那段历史,思考如何总结历史经验,我认为特别重要。

我的报告的理论视角是在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民族建构(nation-building)的大背景下,把政体形式和政权阶级基础结合起来讨论,其中有一个线索,就是对几种欧美模式的模仿。我简单说一下这几种模式(这里讲的是理想模型,并不是每个理论家都同意这些特征,但这应该是一些主要特征):第一,美国模式的特征:1.它是建立新国家的殖民地独立革命。2.自下而上的联合建国和联邦制。3.总统制。第二,法国模式的特征:1.它是没有创设新国家的共和革命,是“旧邦新造”。2.议会制政府。第三,英国模式的特征:1.它是虚君的君主立宪制,当然其中也包含了议会制。2.柔性宪法,英国不存在一部法典化的成文宪法。3.平和的政治变迁。第四,德国模式的特征:1.强君权的君主立宪。2.“主权在国”。3.小自治单位的联邦制。

同盟会-国民党在革命时期受到美国模式的影响较大,因为当初同盟会多数人是反满民族主义者。革命发生后出现了一个新问题:怎么把新的国家重新统起来?于是美国模式的第二个因素就粉墨登场了,因为美国恰恰是由很多州联合起来组成为一个新的国家。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刚成立时,孙文发表《大总统宣言书》,基本上采取的就是美国式的表述:“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但蒙古和西藏真的“意亦同此”吗?辛亥革命发生后,蒙古和西藏都发生了独立运动。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模式解决不了这些问题。

后来的解决办法是通过一个“大妥协”。在北洋集团、清王室和南京政府三方面进行了一场大妥协,首先是南京政府和北洋集团商量出一个《清室优待条件》,然后清王室下《清帝逊位诏书》,这两个文件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个政治契约,满清皇帝宣布逊位,把主权交给民国的全体国民,条件是共和国要给他优待。这样一个解决方案很大程度上使得其他少数民族的上层贵族打消对共和政府的疑虑,从而保留在整个国家架构之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清室优待条件》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清帝逊位诏书》包含的另外一层重要意思,是所谓“袁世凯条款”,诏书中说“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军民协商统一办法”,这是一个委任条款。袁世凯据此宣称自己是清帝委任,取得民国的国家首脑地位。由此也出现了两种合法性的争论,即民国到底是在革命基础之上,还是在清帝委任基础之上?《清帝退位诏书》下诏3天后,南方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完成了南北两个政府的融合。在法理上这意味着北方的袁世凯临时政府被南方政府吸收了;而在实际政治上,南方政府已经被北方政府所吸收,由此出现了一个共和法理和实际政治之间的背离,这也为民初的政治动荡埋下很大的隐患。

1913年发生了“二次革命”,很快被镇压,到1914年,袁世凯要把1912年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进行修改,把它变成一个总统权力非常强的体制。这时候袁世凯就抛出他的理论:我的权力来自清帝委任,而不是来自革命。1914年袁世凯整个的宪政变革就是按照这个理论进行的。“权力由清帝委任”意味着什么?袁世凯的宪法学家有贺长雄的表述是:既然袁世凯作为民国首脑的地位系由清帝委任,那么,民国的组织方式就不必模仿那些通过革命产生的共和国。所以袁世凯在共和国里设置了很多爵位,他可以封王封爵。民国继承了大清的制度多元主义,一部分的确是共和的,但整个架构,特别在边疆地区,还是清朝的统治方式。当然这个统治方式后来慢慢发生了变化。

1915-1917年的两次复辟,今天的主流历史书上往往说是君主专制的复辟,其实无论是袁世凯还是张勋,从他们公开宣誓的政体目标来看,基本是君主立宪制。袁世凯所主张的政治模式其实是一个在德国模式的基础上,稍微强化一点君主权力的二元制的君主立宪。给张勋出谋划策的康有为倾向于英国模式,他主张中华帝国,但是张勋满脑子是复辟大清,他也有可能参考的是德国模式,因为他是亲德派,他的复辟运动也得到德国人支持,但很难说他究竟参考了哪种模式,因为复辟只有十来天就结束了。

法美英德政治模式在民国奠基与民初政治中的失败,其原因我归结如下:

第一,美国模式之所以在中国没有走通,与若干因素密切相关:1.革命是要推翻帝制,但合力推翻清廷的革命派与立宪派中多数仍不愿放弃多民族国家的架构,因此不可能像美国革命那样独立建国;2.由于边疆地区对于内地革命的恐惧,试图通过美国式的先各自独立、后互相联合完成国家统一几无可能。3.政权统一之后,行政权不在激进革命派手中,他们不可能同意美式的总统主导行政权的制度。

第二,法国的议会制模式因其可以架空总统的权力而得到革命派的推崇,但它不可能令民初掌握实权的北洋集团满意。在野的革命派关心的是“防止专制”,在朝的北洋集团关心的则是如何应对当时国家建设的一系列危机——无论是“削藩”、治边,还是恢复国内经济、拓展国际空间,都需要更大的行政权力。因此掌权的北洋集团势必要突破内阁制的约束。

第三,尽管清帝退位体现的协商与妥协精神与英国1688年革命不无相近之处,但总体来说,共和革命是对英国模式的否定。在统治数百年的王室逊位之后,中国政治精英重新分化组合,在群雄觊觎最高权力的环境中,难以产生深孚众望的“新君主”人选。两次不成功的君宪运动,引发的是在文化上砍掉皇帝脑袋的呼声。这种呼声正是对倾向于“旧瓶装新酒”的英国模式的根本否定。

第四,上一点英国模式失败的原因,也是德式君主立宪制失败的原因。在民初政治中,连在共和建设中暗用德国模式的努力也难以获得成功。以康梁为代表的立宪派曾将德国政制理念纳入其草拟的民国宪法草案之中,但因为在国会中不占多数,根本不足以影响政局。

所以在当时,无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都很难成功,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国家的基础制度能力非常弱。之后国民党所走的历史路径,就是在精英政治陷入僵局的时候,发动大众去冲击精英阶层,把政权的建立基础进一步拓宽,当然这一过程的代价是那些宪政的形式似乎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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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欧美模式 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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