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社会派红学与新社会派红学:
凡立足于从《红楼梦》的社会内涵和社会意义上阐释它所具有的社会历史价值与思想艺术价值的理论,都应归之于红学的社会派范畴。如季新1915年发表于《小说海》(第一卷、第二、三号)上的《红楼梦新评》,佩之1920年发表于《小说月报》(第十一卷,第六、七号)上的《红楼梦新评》,陈独秀载于1921年亚东图书馆初版《红楼梦》卷首的《红楼梦新叙》,1942年正中书局出版的李辰东著《红楼梦研究》,1945年东南出版社出版的张天翼等著《贾宝玉的出家》,1948年国际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太愚著《红楼梦人物论》,等等。然而,社会派红学却有新旧之分,新社会派红学诞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它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条件下,和在以马克主义为《红楼梦》研究的指导思想的前提下,所形成的具有举国性质的学术研究集郡。
令人困惑的是:一部《红楼梦》为什么竟然导致如此之多相互异质各具特征的学术理论与学术流派的产生?原因恰恰来自认知者主观认知观念的差异。
诚如鲁迅在《绛洞花主小引》文中所论,他写道:
《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又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也如俞伯平在《红楼梦辨·红楼梦的风格》中所说的那样,他说:
“批评文学的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语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的写照。”红学,即主观观念学;一部红学史,即是红学的主观观念的发展史。
二、红学多元化认知观念及其相互关系
尽管在红学研究领域存在着一个色彩互异的多元化理论世界,然而在各种相异的观点或理论之间,远非是彼此隔绝着的,而是存在不间断的或双向或多向的交互作用运动。在这种交互作用的运动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两种规律性的运动关系形式,这就是它们既相互渗透又相互碰撞。对于前者可称为之互渗同一律,后者可称之为矛盾碰撞率。矛盾同一律存在于各种不同理论和各种不同派别之间相互区别的质的规定性范畴之内,然而一旦超出这一范畴之外,便是互渗率存在的广阔空间。在红学领域,恰恰是这两种规律形式,在主宰着红学发展的历史与红学存在的历史面貌。
(一)互渗同一律
1、出世观的互渗同一性
清代索隐派曾提出《红楼梦》“色”“空”观念论点,如光绪二年(1826年)刊晶三芦月草舍居士的《红楼梦偶说》中说:“浮生若梦,《红楼梦》一书之所以名也。”其主旨即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从叔本华的悲剧理论出发,将《红楼梦》定性为悲剧文学。他认为:“《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悲剧的根源在于“欲望”得不到“实现”而产生的矛盾与“痛苦”,这样便要寻求“解脱”之道。他认为“解脱”的道路有两条:一条是“金钏之堕井”“司棋之触墙”;一条即为贾宝玉、惜春、紫鹃所走出世道路。王国维认为:“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而只有“出世”解脱,才是具有“自律”意义的“解脱”,而《红楼梦》的“价值亦即存乎此”。可见,王国维给予“出世”在《红楼梦》中的意义以何等之高的地位和评价!
鲁迅同王国维各人依据的理论虽然不同,但在对《红楼梦》悲剧性的理解上,却是如此的一致。他在《<绛洞花主>小引》中作出这样的论述: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只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未必与作者本意相悬殊。
李辰东的《红楼梦研究》则直接继承了王国维《红楼梦》出世悲剧观念,他写到:王国维在他的《红楼梦评论》里,认为这部书的精神和价值,在其指示人生一种解脱的道路,确是的论。人生与苦痛分不开的,意志愈强,则苦痛愈多,文明愈进步,则苦痛也愈繁复。
李辰东并且将《红楼梦》的出世悲剧同曹雪芹的创作思想联系了起来,他说:曹雪芹既由经验里认识了人生不过是一梦而巳,自然而然产生出达观的思想。再看甄士隐解释《好了歌》的言辞,更可了解他对人生的态度。
张天翼在《贾宝玉的出家》中,以作家特具的敏感透视出贾宝玉出家恰恰是他的人生之必然选择。他说:可是一会儿就把这双眼睛闭上,另一双眼睛来看理想界,他马上也就另换了一个态度,只见妙相庄严的在那里说法,告诉我们“——只要一出了家,就自然而然的会断惑论理:这是破除烦恼障的不二法门。在这里有必要提及史任远为《贾宝玉的出家》所写的《序》,他从中国历史的特殊性上揭示了贾宝玉出家的历史必然。《序》中阐述:
假若曹雪芹时代(无论如何,他应是一世纪以前的人物)的我国社会也有象十八世纪的欧洲资产阶级产生,他一定不会送宝哥哥出家,也许将宝哥哥写成一位浮士德,或写成一位唐·琼。……我们的社会进步比欧洲落后了至少两百年,而曹先生自己出身其中的一群人,确巳腐烂不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