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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志愿者服务文化成果网络展典型人物

2013年11月26日 15:40
来源:凤凰网文化

孙丰虎,男,汉族,1986年出生,工作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法律援助专项志愿服务,服务期2年3个月,服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个人闪光点及突出事迹:

1、规范城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服务期内,共接待社会来访群众517人(次),接听来电法律咨询月148人(次),代书41份,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4件,组织参加法律援助咨询、宣传活动15次。为老人主张赡养费、为儿童主张抚养费、为残疾人主张赔偿金,为农民工主张劳务工资等等。形成了许多城东区法律援助独具的特色亮点工作,例如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汶川地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进寺院、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

2、热心公益、服务他人。玉树地震后,作为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代表参加了“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精神青年宣讲团”,将许许多多抗震救灾先进事迹精神在各高校传颂。除此之外,志愿者日,在马路上赠人郁金香,倡议群众提倡文明,到孤寡老人家帮忙打扫卫生,义务植树、义务交通协管员等,结合工作和服务实践创作了《眼神》、《冷暖》、《高原上绽放的红心》等诗歌。

3、紧依法院特色,将志愿服务与法院工作相结合,躬下身子,立起公信。成立法院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长效机制;学雷锋日,与农民工子女学在一起、玩在一起;让老师和学生走进人民法院,感受法律的庄严,让孩子们认识法院、认识人民法官;同时给学生们上一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课,倡导孩子们做守法小公民。

先后获得“全国百名优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青海省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青海省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青海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青海省优秀青年宣讲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青海省 志愿者 祁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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