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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清末“预备立宪”运动的反思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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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立宪”是清廷主导的一场政治体制改革运动,是中国宪政史上一个经典案例。动乱持续到宣统三年,武昌起义爆发了,本来被排斥在立宪进程之外的革命党人,成了坐收渔利的大赢家。

“预备立宪”是清廷主导的一场政治体制改革运动,是中国宪政史上一个经典案例。这场改革从筹备到实施,举步维艰,争议不断,蹒跚六年,功亏一篑,终因武昌起义而夭折,给后世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博弈与妥协——晚清预备立宪评论》,周叶中、江国华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

庚子事变后,迫于国内外的政治压力,慈禧实行“新政”,在政治、经济、教育、军事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行“新政”,本为自救,但实施过程却引发了社会诸方面的变革,催生了体制内主张立宪的官僚们的政治诉求,国内外的维新党人也群起响应,大张旗鼓地鼓吹君主立宪。尤其是日俄战争后,舆论一致认为日本战胜俄国是立宪战胜了专制,这给立宪派以极大的鼓舞,上至公卿百官,日月谏议,下至士绅学子,朝夕鼓噪,莫不慨言宪政,朝野喧嚣,群情鼎沸,立宪之势,不可逆转。

光绪三十一年(1905)底,清廷派载泽等五位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历时半年,回国后向朝廷提交了考察宪政报告。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清廷召开廷臣会议,参加者有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大臣、大学士,还有北洋大臣袁世凯,讨论立宪问题,与会者分为速行、缓行和反对三派,经过激烈的论辩,速行派和缓行派战胜了反对派,他们互相让步,达成了共识,一致认为仿行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度为必行之事,但国情不同,任重道远,“不能不多留时日,为预备之地”。

七月十三日,朝廷颁发《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订官制谕》,宣示中外:“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着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

平心而论,上谕所言切情合理:国势阽危,民心思变,不立宪不行;但积弊甚多,若举措失当,轻率冒进,朝廷对立宪进程失去控制,也不行;“次第更张”,“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乃是不得已之法,窘迫难为,溢于言表。就在这种极为艰难的形势下,清廷迈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一步。以后两年,清廷陆续颁发了厘订资政院官制、改革中央各衙门官制、改革各省官制等上谕,光绪三十四年(1908)八月,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去世前半个月,一日之内连颁《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要领》、《选举法要领》、《九年预备立宪逐年筹备事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四道上谕,年底,又颁发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预备立宪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配套齐全。

在这一系列文件中,最重要的、也是在以后引起立宪派强烈不满的是那份“清单”。本来,立宪派在这一轮政治博弈中已是赢家,各省设立谘议局,又给了他们一个合法参与政治活动的平台,从此,上可以与朝廷参商国政,下可以与督抚分享权力,但他们期盼着早开国会,早订宪法,从法律上限制皇权,监督政府,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皇帝、政府三分天下,但“清单”安排九年后开国会,与他们要求三年开国会的主张相差太远,令其大感失望。他们认为,国会早开晚开,权在于民,只有发起人民请愿,才能达到速开国会的目的,于是,他们在京城和各省组织了一系列请愿运动,提出“定期三年,召集国会”的主张,清廷不允,强烈的失望和对朝廷的不满交织在一起,他们开始策划更大规模的请愿运动。

宣统二年(1910)春,江苏省谘议局议长张謇发表《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意见书》,并联络各省谘议局组成十六省代表进京请愿,失败后,他又在夏季组织了更大规模的请愿活动。清廷颁发上谕,解释由于“财政艰难”、“匪徒滋扰”等原因,无法提前召开国会,下令禁止请愿,而请愿代表也致电清廷,“请愿无效,决为三次准备,誓死不懈”,十月,各省相继爆发了更大规模的群众请愿运动,而且得到了督抚的支持,十八省督抚联衔入奏,要求“立即组织内阁”,“定期明年开设国会”,朝野对立,已成僵局。

立宪派与督抚联合,对抗中央政府,动摇了清廷的统治基础,摄政王载沣极为恐慌,下令杀一儆百,坚决要把请愿运动镇压下去,宣统三年(1911)一月,直隶总督逮捕了请愿代表温世霖,发配新疆,“以遏乱萌,而弥隐患”。立宪派认定清廷并无立宪诚意,也无合作的可能,便与之决裂,从此,以在野党自居,事事反对,处处搅局,与革命党内外相逼,“预备立宪”遂成泡影。

仔细研究“预备立宪”史发现,这是在错误的时机、无视国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激进的一场政治体制改革。何以故?

以时机而论,如果选在“同治中兴”时期“预备立宪”,当时大乱方平,人心思定,洋务运动振兴经济,慈禧太后稳控朝廷,内有恭亲王辅佐,外有曾、李等廷臣疆吏配合,庶几有成功的可能;而三十年后,历经中法之役、甲午战败、庚子事变,连年赔款,府库空虚,皇室王公腐败无能,反而残酷镇压维新党人,国运衰微,民心已失,加之帝后之间、满汉朝臣之间、中央地方之间,矛盾重重,争权激烈,又有革命党造反相逼,晚年的慈禧已无力控制朝政,处此末世,维稳尚且不易,竟想通过君主立宪挽救政权,犹如奄奄病体,偏用猛药,只能速死。

以国情而论,“清单”将“预备立宪”分为九年时间推进,老实说已经很快,缓至十五、二十年,都近乎情理,但国民和立宪派都不愿等那么长时间。例如用五年时间完成人口普查,第六年试办全国预算,通过印发国民必读课本、在州县乡镇设立简易识字学塾,用七年时间使国民识字者达到百分之一,九年时间达到二十分之一,依当时的财力、交通、教育、官员素养等条件,根本做不到,其他如财政、立法、司法、审计、巡警、自治、议院、选举等项改革,虽较稳妥,也难如期完成。“清单”中的某些举措,较为适宜,但就整体而言,还是一个未能充分考虑国情的政体改革方案,它只考虑了按期移植日本的君主立宪制度,无视中国的政治传统、文化背景、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和公民素质等因素对改革的阻力,由于地方财政破产,基层政府无钱落实“清单”,只能向民众敛钱摊派,结果在进行人口普查和兴办学塾时反而遭到了乡民的抵制,引发骚乱,其他方面的改革由于得不到立宪派和督抚的配合,更是寸步难行。

以参与“预备立宪”的各方而论,都过于激进。对清廷来说,它本想按“清单”的规划,分九年推进,从进程上看尽管稳妥,但这份“清单”显然不是与立宪派协商的结果,而是单方面制定的,因此遭到立宪派甚至督抚的反对而难以施行,继而镇压请愿运动,推出皇族内阁,在处理重大政治问题上的这种残暴和自私,严重伤害了立宪派和汉族官僚的民族自尊心,把原本的政治盟友推到了敌对阵营,加速了政权的崩溃。

对立宪派来说,开始推动“君主立宪”时,其主张还是冷静稳妥的,梁启超在与同盟会就立宪与革命进行论战时,指出政体改革不能脱离国情,主张循序渐进,张謇等人对此也有共识,但到了各省成立谘议局,他们登上政治舞台后,一改初衷,急于召开国会,参与国政,掀起一轮又一轮的请愿运动,不惜制造动乱,胁迫朝廷就范,他们还与督抚联手,力图通过推行地方自治,与中央政府分权,此时的立宪派已从“预备立宪”的推动者、参与者变成了拆台者,革命党在国内做不到的事,他们做到了。动乱持续到宣统三年,武昌起义爆发了,本来被排斥在立宪进程之外的革命党人,成了坐收渔利的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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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预备立宪 立宪派 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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