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杭州,徐志摩又和胡适、曹诚英等结伴出游了几次。以诗人特有的敏感和细腻,徐志摩看出了胡、曹关系的不寻常,但他忍而未发。返回上海后不久,两人坐而谈诗,胡适将他的《烟霞杂诗》拿给徐志摩看。诗中充盈着浓浓情意使徐志摩阅后更加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便直问胡适:"尚有匿而不宣者否?"胡适也直言:"有,但不宣。"很明显,胡适多少还是有所顾忌的。
也许是本就不想隐瞒徐志摩,也许是既然已被徐志摩看穿也就没有必要再遮掩,更重要的是,胡适深知徐志摩能够理解,很快就畅开了心扉。当天,徐志摩在日记里,这样记道:"与适之谈,无所不至。……适之是转老回童了。"
对于胡适的婚外情,徐志摩很能理解,这是自然的。就在不久之前,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不过,他与胡适不同。胡适顾虑重重,而他果敢决绝;胡适始终让他和"娟"的感情在地下发展,而他大胆追求他的真爱。有一点,两人相似,那就是都为了不辜负自己的真情而向结发妻子提出离婚,只是结局有所不同:徐志摩不顾刚刚怀孕的妻子,坚持离婚,一意孤行得近乎绝情,而且还惊世骇俗地发布"离婚通告",成功地挑战了一把旧式婚姻制度;胡适则刚刚战战兢兢地提及"离婚"二字,就被妻子挥舞的菜刀给吓住了。
至于胡适的妻子江冬秀是如何知道丈夫婚外情的,目前有一种说法,说正是徐志摩透露出去的。既便真的如此,那也可以想见,徐志摩并非故意而为。就他热情感性又有些冲动的性格来看,是不太容易守得住秘密的。胡适也因此不可能责怪他,相反,他倒有可能感激徐志摩"多言",替他捅破了窗户纸,使他终于有勇气像徐志摩那样,说出"离婚"二字--尽管他没有离成。
有人说,"海宁观潮"既显示了徐志摩的组织交往能力,也奠定了他和胡适的情感基础。确切地说,这个基础,是基于对彼此情感的理解和尊重。如果用传统卫道士的话说,是纵容对方感情背叛。徐志摩对胡适如此,胡适对徐志摩,又何尝不是?徐志摩意外坠机死亡后,胡适在《追悼志摩》一文中,重提徐志摩离婚一事时,这样说:"这完全是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他觉得那没有爱又没有自由的家庭是可以摧毁他们的人格的,所以他下了决心,要把自由偿还自由,要从自由求得他们的真生命,真幸福,真恋爱。"理解了他俩友谊的基础,也就明白他俩何以能够在一起组织聚餐会,建立新月社了。
徐志摩和郭沫若:因"泪浪"结怨
新月文人中,胡适、徐志摩、梁实秋、闻一多等都曾与创造社,与郭沫若有过交往,而且交情一度匪浅。当然,这个时候,用"新月文人"这个词,似乎不太妥当。因为在1923年的时候,尚没有新月社。创造社是存在的,它成立于1921年的东京,主要成员除了郭沫若,还有郁达夫、成仿吾、张资平等。在新月社之前,大小文学社团已经多如牛毛,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除了由周作人、郑振绎、孙伏园、沈雁冰、许地山、王统照等发起的文学研究会之外,就是创造社了。
文学研究会和创造社都鲜明地受到欧洲文学思潮的影响。它们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多地接受了欧洲现实主义文学思想,而后者则倾向于欧洲浪漫主义思想。因此,周作人们主张"文学应当反映社会现象,并且讨论人生的一般问题",而郭沫若们则强调"文学必须忠实地表现作者自己内心的要求"。简单地说,它们一个是"为人生而艺术",一个是"为艺术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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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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