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著作权法吗,为什么不遵守?”
对于赵禄祥和朱耀廷等人的说法,赖长扬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作了辩解。
他说,在出这套丛书前,他曾委托人去找作者签授权书,但委托人却因为种种原因耽搁了。“虽然有安排,但没有落实到,我很痛心,很遗憾。”
对于作品是由多位作者共同完成,在没有取得所有作者的授权下是否可以使用作品的问题,赖长扬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多作者条件下属于集体作品,不能拒绝其他作者授权出版。“我取得了王朝中等另外3位作者的授权,出书后也请朱耀廷告诉李树喜,李树喜给了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我们打了钱,他收了钱也就证明同意我们出书。”
但李树喜否认曾主动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一事,他说,自己之前在在人民出版社出过一本书,上次发稿费时留有这些信息。“我卡里确实突然多了几千块钱,我都不知道去哪儿退。”
对于朱耀廷的“必胜客”一说,赖长扬说:“那两个作者是后通知的,人家对这个没有其他的要求,这个已经跟他们达成谅解了。”
记者质疑,著作权人对作品的署名权应属于不可让渡的权利,怎能舍弃作者的名字?赖长扬说,这要考虑历史因素,“要接受著作权法很漫长,因为原来涉及这个问题少,署名的时候掉以轻心。”
他说,对于很多人来说,要彻底掌握著作权法很难,“这几个月来,我把著作权法看了数次,但我还是未必掌握了(著作权法)。”
赖长扬还说,他并不存在故意侵权的意图。“如果故意侵权,就不会补签授权书和发稿费了。”
他表示:“由于我的大意疏忽、掉以轻心,造成了那么一个事实,在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这个结论是应该由我来承担的……这个事情我深刻反思,反思几个方面,一是对法律的无知,二对各种人际关系缺乏应有的理智。”
李树喜说,他起诉黄书元后,赖长扬曾致电他要求当面道歉,但被他拒绝了,“我告诉他,我起诉的并不是你,跟你无关。”
朱耀廷则表示,他跟赖长扬表达过三点意见,“第一,尊重历史事实,就是这套书是怎么出来的,大家很清楚,你不能忽略我的第一副主编的存在;第二,尊重法律,要按照版权法办事,不是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做错了还不承认,还到处找理由,这不是有著作权法吗?为什么不遵守;第三,尊重我们几十年的友谊,这不是以情代法,你做错了得承认,我现在不起诉,就是尊重友谊,如果逼急了我当然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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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铁桥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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