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官司背后的浮世绘:出版社社长涉侵权
2009年07月22日 09:39 中国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揭发与反揭发

6月29日,《新京报》的一则新闻《出版社社长编书被指抄袭》引起舆论界一片哗然。

这则新闻的大意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状告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侵犯著作权一案。被指侵权的书名为《察贤辨才》,该书是黄书元任主编的“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历史文化读本”丛书第一辑6本中的一本。

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这本书后发现,该书2008年12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除主编黄书元外,另有副主编赖长扬、赵禄祥两人。扉页上的“编者简介”中,介绍主编黄书元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副主编赖长扬主攻中国史学史,赵禄祥长期从事党政领导工作。

李树喜认为,《察贤辨才》一书未经许可,大量抄袭了他2007年3月出版的个人著作《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察贤辨才》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来自他的作品,抄袭量占83.6%。

中国青年报记者也找到了这本由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该书共32万字。经对比后记者发现,两书都以每篇长一两千字的古代用人故事汇集而成,《察贤辨才》的104篇用人故事,除篇章顺序及每篇的个别段落和字句与李书稍有差异外,确实存在高度重合的现象。

如果仅按出版时间推断,作出《察贤辨才》抄袭《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的结论并不困难。然而,《新京报》报道刊发的同一天,虽然人民出版社未作回应,但《察贤辨才》一书副主编、已退休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赖长扬却作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声明。

该声明先是表示:“黄书元先生虽被我们推作主编,但并不是著作权人……与人民出版社的出版合同,是我在取得《国史镜鉴·用人篇》之实际作者的授权后签订的。”

赖长扬接着说:“《察贤辨才》一书的选编,是我一手操作的。它完全来源于《国史镜鉴·用人篇》。其分类、标题、各篇标题及其文字,完全同于《用人篇》,与《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根本无涉。”

该声明还表示:“《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来源于1993年《国史镜鉴·用人篇》一书,70%以上相同,仅个别有标题、分段、语词改动。《国史镜鉴·用人篇》原署名作者有4位,李树喜先生出版《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从未与原作者打招呼,并没有支付报酬。肯定严重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李树喜先生虽列为《国史镜鉴·用人篇》分卷主编,也写了一些篇目,但其所写稿件因质量不合格,并未采用。”

在声明的最后一点,赖长扬还写道:“李树喜先生以侵权作品起诉他人侵权,此事是中国学术界耻辱。”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赖长扬更是表示,李树喜是“以侵权作品告他人侵权,如李逵遇李鬼”,“我可以容忍人家抄袭我的东西,但不能容忍用抄袭我的东西反过来说我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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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铁桥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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