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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庵谈乔治·奥威尔:从圣徒到先知


来源:博览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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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两个词来形容奥威尔:一是“圣徒”,指这个人;一是“先知”,因为他写了《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后一方面,读过那两本书才能明白;前一方面,则是《奥威尔传》所描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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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威尔传》 (英)D.J.泰勒 著,吴远恒 / 王治琴 / 刘彦娟 译,文汇出版社2007年出版

可以用两个词来形容奥威尔:一是“圣徒”,指这个人;一是“先知”,因为他写了《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后一方面,读过那两本书才能明白;前一方面,则是《奥威尔传》所描述的。对我们来说,奥威尔首先是先知,其次才是圣徒。从这个意义上讲,不读或没有读懂《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不足以真正理解他;作

为“第一本利用彼特?戴维森所编巨著《奥威尔全集》中丰富的文学及文献资料写出的奥威尔传记”,可能有助于此种理解。

作者写这部传记,目的之一是试图在圣徒奥威尔与先知奥威尔之间建立某种联系。奥威尔成为圣徒,也许只是成为先知的代价而已――他弃绝一些东西,或者说,坚持一些东西,从而获得另外一些东西:“从本质上说,奥威尔的一生由一系列不合情理,有时危及生命的决定所组成。他加入缅甸警察而不是上大学;在巴黎洗盘子和在英国流浪,而不是干好一份职业;在沃灵顿村种菜和开一间小铺子,而不是鼓励爱琳完成学位。他刚结婚就去了西班牙,与无望取胜的无政府主义者并肩作战,并鼓励爱琳在战时去巴塞罗那,从而让她也遇到生命危险。他在德军空袭期间搬到伦敦住,而所有别的人都在争取离开;在病得很重时自寻绝路地在朱拉岛居住。所有这些冒险之举,都出自其内心需求,即抛开过上幸福日子的机会。但他选择的生活为其艺术提供了严肃的素材。”这足以解释奥威尔如何写出先前几种著作,如《巴黎伦敦落魄记》、《通往威冈码头之路》和《向加泰罗西亚致敬》等;但是尚且不能据此推论,他将成为《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的作者。其间另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也就是说,从圣徒到先知既非顺理成章,更非一蹴而就。大概从生平层面入手――如同《奥威尔传》所做的那样――无法说明这一问题,需得另辟蹊径才行。

称奥威尔为先知,为圣徒,都有可能受到质疑:前者太过玄虚,后者未免简单。《奥威尔传》好就好在并不简单;换句话说,写出了奥威尔之为圣徒,而不是将其圣徒化。说来“圣徒”只是对人的看法,而看法可以不止一种。另外换个角度,譬如视之为一段生平历程,并非业已完成、载入史册的形象,结论或许就不一样。作者说:“奥威尔从来未能――也许从未想过――解决他难以捉摸的性格中的矛盾之处:伊顿毕业的无产者,反殖民主义的警察,中产阶级流浪汉,保守派无政府主义者,批评左派的左派,作风严谨的私通者,和气的独断专行者。”就内容而言,与前引“从本质上说”云云并无根本区别,说法却有所不同。

如果再进一步,把他当成需要与之打交道的一个人,感觉或许又不一样。譬如:“约翰?莫里斯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奥威尔的人,不觉得他有友善的一面。莫里斯说他的眼睛结合了‘仁慈和狂热’,他强调了奥威尔身上被其瘦削身形强化的圣徒的、牺牲性的一面,那将成为奥威尔传奇的重要部分:‘奥威尔总让我想起沙特尔大教堂正面那些人像:他又高又瘦的身材有种受苦的哥特式特点。他经常笑,但不笑时,他那有皱纹的脸庞让人想起一个石头所刻、风化得很厉害的中世纪圣徒那颜色灰白的苦行形象。’”凡此种种,正是此书作为一部传记,丰富结实之处。不仅展现了奥威尔的各个侧面,而且是在不同距离上予以展现。所谓“圣徒”,其实是个渐行渐远的角色。然而上述三段话中,似乎又以莫里斯一番描述,最接近于我们心目中那位《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的作者。圣徒使人钦佩,而先知令人敬畏。

我第一次读《一九八四》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动物农场》则还要晚一点儿。记得读《动物农场》时,每每联想到早年读过的《联共(布)党史》。当下很感懊丧:假若起先到手的是这一本,而不是那一本,自己或许能明白得早一点儿罢。现在想来倒也未必,因为没有当初的一“反”,也就没有后来的一“正”。读过《奥威尔传》就知道,他也经历过类似的一“反”一“正”;区别之处在于,他的转变比任何人都来得彻底。奥威尔因此而成为先知。

至于《一九八四》,中文本出版是在1985年――此版封底还印有“内部发行”字样――可谓应运而生,再早也不可能。至少对我来说,在“一九八四年”已经过去之后,一时也还不能充分理解奥威尔这本写于1948年的书。这里,“一九八四”当然并非确指,此前此后的人们,都有可能生活其中;“1948”却是实在的,作者置身该处,注视着世界的未来。而我作为《一九八四》的读者,与作者隔着“1948~1984”。迄今我不过是跨越这一间隔,走向奥威尔而已。

 

记得《孟子》中,“先知先觉”系针对“后知后觉”而言;这也可以引《奥威尔传》中一段话作为佐证:“苏联于一九九一年垮台后,关于奥威尔对极权主义国家具有洞察力的理解,俄罗斯哲学家格里高利?波莫兰茨重复了切斯瓦夫?米沃什于一九五三年说过的话:人们在首次读到《一九八四》时,发现在伊顿公学和殖民地缅甸接受教育的奥威尔比任何人更了解我们这个时代的灵魂或无灵魂的特点。”在波兰人米沃什的话中,钦佩之余,多少有所不平:既在某一时间之前,又在某一空间之外,奥威尔何以能够洞察一切,甚至预知一切。相比之下,身为“一九八四”的亲历者,“人们”却只能“发现”奥威尔,或者通过奥威尔“发现”什么。俄国人波莫兰茨大概也这么想。而我也这么想。在“后知后觉”看来,“先知先觉”大率如此。

也许生平线索之外,还有一条思想线索;它基于前者,却是独立存在。对此奥威尔在《我为何写作》――此文写在《动物农场》完成之后,《一九八四》写作之初――中有所揭示:“西班牙内战和1936年至1937年间发生的事件改变了态势,此后我就知道我的立场如何。1936年以来,我所写的每一行严肃作品都是直接或间接反对极权主义,支持我所理解的民主社会主义。”这里明确了一个时间点;奥威尔之为先知,乃是由此起步,至《一九八四》问世,遂告完成。然而“此后我就知道”,到底语焉不详;不妨回过头来看《奥威尔传》所述:“雷诺兹也强调了他的幻灭感和低沉情绪:‘是个现实主义者,他身上找不到一点令狂热者为显然无望的事业满怀希望工作的那种神秘性。奥威尔已经透过他疲惫的双眼看透这个世界……在他看来,很多有关的人们及我们在其中生活的时代的有趣之处,都不过显示了两者的总体堕落。’”这已经很像是莫里斯所描述的那个奥威尔了。

雷金纳德?雷诺兹说他“看透这个世界”,此语最可留意。不过这里形容的是刚刚在西班牙大难不死的奥威尔;而他真正做到“看透”,还要花上将近十年工夫,要等写完《动物农场》,把一应现实问题清算完毕之后。有两种“看透”:一是明察现在,一是洞彻未来,正好分别用来说《动物农场》和《一九八四》。《动物农场》是“现在之书”,《一九八四》是“未来之书”。但是没有《动物农场》打底子,也就没有《一九八四》,两本书自可视为一个整体。对奥威尔来说,从“动物农场”到“一九八四”,倒是顺理成章,一蹴而就。

《一九八四》出版之后,奥威尔在给联合汽车公司工人F?A?亨生的信中说:“我并不相信我在书中所描述的社会必定会到来,但是,我相信某些与其相似的事情可能会发生。我还相信,极权主义思想已经在每一个地方的知识分子心中扎下了根,我试图从这些极权主义思想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引出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雷诺兹所谓“看透”,即落实于“通过逻辑推理,引出其发展下去的必然结果”。这就是奥威尔何以写出《一九八四》,何以在这一问题上,相对于世上同时和此后所有“后知后觉”,惟独他是“先知先觉”的原因所在。当别人仅仅注意到某种现象,抑或视而不见,甚至故意回护时,奥威尔把握住了最本质的东西。关键在于,他所反对的对象永远不会背离自己这一逻辑,只能据此继续发展;而他不仅将其去向看在眼里,还对所要到达之处了如指掌。正因为如此,我们称之为先知。面对这个世界,先知说出的是最终结论。《一九八四》是一部“终极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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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一九八四 乔治·奥威尔 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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