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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与国家:对立、依附与融合


来源:www.opentime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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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守护者,与政治权威之间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对立关系。然而在现实生活里,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关系却往往呈现出复杂的景象。

【内容提要】本文梳理出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的三种理论取向:对立关系、依附关系和融合关系。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对立关系是知识分子独立精神的映射,是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的理想类型。但将两者视为截然的对立关系,在实证研究中往往易忽视制度因素在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中发挥的作用;依附关系论纳入了制度环境的考量,对知识分子与政治权威网络的错综交织关系进行了具体考察,区分出不同的依附关系类型;新阶级理论将知识分子定义为新型知识的拥有者,预言文化资本或知识将获取社会的支配权力,知识与政治将趋于融合。新阶级理论的权力视角为社会主义国家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提供了动态的理论诠释。

Abstract: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relationships between intellectuals and the state, namely, antagonism, mutual dependence, and merge. Antagonism between intellectuals and the state reflects the independent spirit of the former and therefore seems to represent an ideal type of relationship. However, such an antagonistic view tends to overlook the institutional factors that could bear upon the relationship. The view of mutual dependence aptly takes into account the institutional factors and the intermingling between intellectuals and the political authority. Finally, we come to the view of merge, predicting a new class of intellectuals and its new relationship with the state.

  知识分子社会学的一个基本关注是知识分子的政治角色,特别是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个领域里,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有:知识分子是否形成了特定的阶级或者独立的阶层?还是只是从属于其它阶级?知识分子只是代表自身阶层的利益还是能够成为社会不同阶层复杂利益的代言人(Mok,1998:1)?对于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构成了不同的理论图景,通过梳理相关的文献,结合西方学者关于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在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关系上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论取向,分别为:对立关系、依附关系、融合关系。

一、 作为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

  在种种定义知识分子的类型学当中,有一种定义文本透射出奇异的光彩,知识分子不仅仅是智识精英、才智超群,更重要的是承载着社会良心。哈维尔曾经写到:“知识分子应该承担这个世界不幸的见证,应该提倡独立的精神,应该反抗一切公开或潜藏的压逼和操纵,应该是体制、权力以及种种虚伪的主要质疑者。”(Karabel, 1996: 205) 知识分子秉持普世的公平和正义,讲述真理,“向权势说真话”,是体制的“扰乱者”(萨依德,1993/2004)。  构成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是社会整体利益的守护者,尤其代表着弱势的、不为重视的群体的利益。这样的知识分子注定是特立独行、是孤立的,游弋在社会主流之外,与政治权威之间呈现出泾渭分明的对立关系。  这种对立关系的解释可以来自三个方面,其一是观念、文化的解释,知识分子之所以要反对权威在于他们自身的思想渊源和人文素养,在于他们对人类社会的反省精神。博特摩尔认为十八世纪以来的社会人文思想,从功利主义、实证主义到社会主义,它们关于人类本质和社会本质的思考都蕴含了对当时社会的反省与批判。在批判的思潮之下,知识分子试图建立起新的社会秩序对抗工业主义的弊病、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民主和民权的要求、都市问题、生态问题等等(Bottomore, 1984)。放眼各个社会阶层,正是知识分子的普世性原则、反省特质和理性力量,使知识分子能够超越日常生活的秩序,提升到抽象和前瞻的层次之上,对原来的日常秩序构成一种对抗力量。  除了文化观念的解释,也有学者从知识分子的社会功能和社会角色来分析知识与权力的对立。立普赛认为从现代社会的经验来看,知识分子与权力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内在的不兼容性。知识分子总是倾向以他们认为理想的、美好的、普遍适用的概念批判现存体制(Lipset and Basu, 1976:112 )。萨依德屡屡强调“知识分子扮演的应该是质疑,而不是顾问的角色,对于权威与传统应该存疑,甚至以怀疑的眼光看待。”(萨依德,1993/2004:163)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知识分子融入权力圈,科塞指出“一旦套上追逐权力的重轭,知识分子就失去了他最本质的特征,只能发挥辅助性的作用”( Coser, 1965: 185)。比如,在美国罗斯福新政时期,不少青年知识分子和以往投身于政治运动以图改变经济和政治结构的知识分子们纷纷进入权力层,希望以他们的专业知识,通过政府权威来谋求社会的改变。但是日后的实践证明掌权者的角色与知识分子的角色不能成功地结合为一体,如果知识分子要在权力层中扮演“成功的角色”,那他很大程度上只会成为“参与型和顺从型的专家”,而因此牺牲知识分子的社会角色(同上186)。这种功能的解释强调知识分子角色的内在性、独立性,和不依赖于特定社会秩序的特征(Popoel and Mohan, 1987:34)。  知识分子与国家对立关系的第三种解释来源于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对立的理论。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在对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社会运动的分析当中,出现了国家对立市民社会(state versus civil society)的理论解释(Ding, 1994: 22 ,23)。当时变革前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特别是在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确实出现了一些有特殊影响的反抗体制的独立组织。这些小小的自主领域,经过持续的发展,形成反对力量,对抗国家的控制,最终在社会转型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这种发生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变迁使得古典政治理论的一个主要概念市民社会重新引进学术界,用以解释新的社会现象,市民社会的重建和市民社会对抗国家成为解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转型颇具影响力的学术潮流,广泛应用于政治研究与社会研究的多个分支领域。延循这种解释逻辑,知识分子被视为市民社会的一个特别的构成部分,在社会的动荡时期和急遽变革期,这种类型的知识分子会呈现出组织化的趋势,引领着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的方向。  独立、边缘、批评、反叛,是作为社会良心知识分子的态度和气质,由这种观点引发的研究归属于一种道德主义的传统(moralist tradition)。这种道德主义传统在研究知识分子时,往往赋予知识分子理想化、道德化的定义,从规范的角度出发来构建分析框架。但是在实际的社会分析中,道德主义传统常常会遭遇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处理知识分子行为的应然和实然。应然是知识分子应该具备的行为典范,是规范的设定。实证研究如果事先为知识分子定义一个较高的位置,赋予他们理想化的特质,将知识分子中的特殊类型视为一种普遍特征,那么势必会导致研究中的偏差,难以解释现实的多样性。并且,从实证和经验的角度看,应然是没有共识的,是悬置的歧异,无法成为研究现实社会的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Swartz, 1997:221-223)。  观念论、功能论、市民社会论对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对立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同时又都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观念论和功能论强调的分别是知识分子的人文文化性和内在性,它们低估的是社会结构对知识分子的限制和知识分子与权力的交互往复的互动关系。国家对立市民社会的理论逻辑强调的是各自明确的实体、双方鲜明的分离、自主的意识、以及社会政治过程中的零合关系。这种“清洁”(neat)的概念很难解释现实过程中的不确定、不透明、模糊、和混乱(Ding, 1994: 26; Xin, 1998)。实际上,在现实生活里,知识分子并非常常有一致的价值或行动,他们与国家的关系也往往呈现出复杂的景象。  西方学者在评价改革前中国知识分子的角色时,穆迪(Moody,1977)提出在总体性社会下,知识分子与国家的二分对立模式(dichotomy model),他认为知识分子作为一个整体,是处于被支配的地位,他们与占据社会支配地位的政治权威之间没有共同的利益,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这一模式的判定显然是忽视了制度因素和具体的历史场景,改革前的中国社会呈现出的是为政治所征服的形态(Vogel, 1969),国家职能无限地延伸到市民社会和经济领域中(Tsou, 1986)。“知识分子国有化”(刘再复,1991, 1999) 、知识分子体制化、和知识分子的“非知识分子化”(黄平,1995)等观点讨论的都是同样一种社会现象,就是国家社会主义在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领域进行社会主义重建的同时,在文化领域也推行全面的改造。知识分子被有组织地整合进国家的行政体系中,几乎不存在“自由漂流”的知识分子,即使有,这种类型也是不合法的,得不到任何体制的保障。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知识分子与体制是一种依附的关系,根本谈不上知识分子自身的独立和自主,更遑论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对抗和对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以及六十年代前后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知识分子回归社会主流地位,与国家的关系更加呈现出动态的特点,知识分子积极参与社会改革,支持开明政治权威,显现出两者之间的共同利益,面对这样的经验事实,对立理论欠缺有效的解释力,从而,在对立理论之外出现了解释知识分子与国家关系的依附理论。

二、 依附论

  依附理论较早广泛应用于政治科学领域。在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国家关系模式的讨论中,依附论提出了一个不同的视角。概括而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经历了三个模式,最早的是全权模式(totalitarian model),它强调共产主义政党的控制和动员社会的绝对权力,不重视市民社会的利益诉求,忽略它们对精英阶层和政策实施的影响。利益集团模式(interest group model)在批评全权模式的基础上,提供了共产主义政治更为复杂的图景,它宣称在实际的政策制订过程中,不同的利益集团都在施加其影响。{1}并提出多元化社会、制度性多元主义(institutional pluralism)等概念,提倡研究不同社群的政治参与。通过对上述两种研究模式的反思,依附理论认为政治分析的基本单位不应该在群体这一层次,而应该是个人。它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社会中的个体不是毫无主动性的原子,而是一直在积极地寻求和保障自身利益的能动者(Oi, 1989: 1st chapter)。  依附理论的本质是一种交换关系,享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利用自己所控制的权力和资源保护次级地位的人,或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而次级地位的人反过来以忠诚、支持和服务作为回报(Ma, 1998)。对于西方现代社会,依附理论的分析常常只是出现在政治精英阶层领域的研究中。而对于权力分布极度集中化的社会,这种依附关系的特征更为显著。由于权力关系的高度不平等,各种资源分配和机会来源都相对集中地掌握在高地位的人手中,全方位的控制是滋养依附关系的肥沃土壤。在中国研究领域,庇护/回报(patron/client)的依附关系被视为是国营企业(Walder, 1986)、基层农村(Oi, 1989)、地方政府(McCormick, 1990)权力关系的特征。《共产主义新传统》是魏昂德(Walder)以依附理论研究中国的最具影响力的著作,通过探讨中国国有企业内部的权威结构,他指出在特有的单位制组织结构中,工人和组织之间形成了经济、社会、政治上的依附关系。在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再分配经济是通过单位组织进行,而且党对人民的政治宣教,也是经由单位组织才使宣教效果更加彻底和有效。因而在组织中,工人对单位是一种全面的“制度性的依赖”。同时在工人这一面,企业员工为了改善自身的福利待遇,确保自己的职位和获得升迁,采取种种策略争取与上级建立私人关系,从而造成单位内的“特殊性关系”倾向。由此可见,国家在推行社会主义新政策,培育社会主义新人的时候,许多根深蒂固的社会行为模式并没有改变,实际上是一种“新传统主义”(Neo-Traditionalism)的体现。  在以知识分子为研究对象的领域,古德曼(Goldman)一直从依附理论的观点分析中国知识分子和国家权威体制。根据她的研究(Goldman, 1981),1949年之后到六十年代依附关系已发展成为知识分子与党、国家领导人的主要关系模式,到了六十、七十年代,由于政治观点和庇护人的不同,知识分子形成两种群体:自由知识分子(liberal intellectuals)和激进知识分子 (radical intellectuals)。在庇护/依附的模式之下,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关系错综复杂。国家对知识分子的政策看似知识分子与国家的矛盾,但从更深层次看,知识分子实际上是政治领袖进行权力斗争的工具,与不同的政治派别形成纵向的庇护关系。当党内政治领导人之间发生冲突,如果这种冲突无法在高级领导内部得以解决,就会蔓延到更广阔的圈层中,而知识分子又最擅长于“在符号、微言和隐喻的面纱背后进行或直接或微妙的辩论”(金耀基,1997: 76),从而知识分子成为争论前台的主角,成为他们政治庇护人的替身。争论大多是由一方获得胜利,而失败的一方则遭到压制,直至意识形态的共识再次达成( Cotton,1984; Ma,1998) 。  古德曼关于知识分子的两种分类遭到了一些学者的反对,因为实际上自由知识分子在体制内只是扮演着非常微小的作用(Hamrin & Cheek,1986)。随着各种机构和体制的设立,到五十年代中期之后,国家实现了对社会的完全控制,中国的知识分子,不管是作家、科学家、艺术家、教授、记者,还是其它类型的脑力劳动者都成为国家的雇员,知识分子直接依附于体制,依赖国家和政党才能谋求生存。在制度分析的基础之上,奇克和韩姆银(Cheek & Hamrin)提出了“体制知识分子”的概念,借助于文献资料,他们分析了从彭真(他们称为党核心),到杨献珍、邓拓(党内知识分子),到孙冶方、吴晗(体制学者),到白桦(体制边缘作家)等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描绘出一副纵向的、至上而下的、从党的核心到体制边缘的、党的高层领导与体制知识分子的互动模式。这样,再提知识分子和党的矛盾已经是一种误导,体制知识分子服务于国家的各级机构,党和知识分子之间已经没有明显的区别,而是交织错综的依附关系,在每个层次中都混合了政治权威和知识分子的共同利益(Hamrin & Cheek, 1986:intro. 15)。   体制知识分子刻画出中国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关系特征,它的一个基本判断是认为知识分子没有实质的自主,而仅仅是政治领导者的代言人,只有在政治庇护之下才能实施他们的政治行动,这在解释全控型国家知识分子与政治权威的关系时比较能够自圆其说。但随着制度的变迁,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知识分子的类型又有了新的划分。在研究1976年后的中国知识分子时,古德曼放弃了两分类别,转而从知识分子的政治行为入手,划分出国家意识形态的代言人、批判型知识分子、和远离政治生活的学术专业精英三种类别(Goldman, Cheek, Hamrin, 1987 )。依据这一类型框架,作者分析了多种类别的知识分子的政治行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家、“延安文艺派”的理论者、报纸和杂志编辑、文艺界人士、科学界人士、人文学者和企业家等(Goldman, 1994)。不过,无论划分的类别有怎样的变化,知识分子与体制的依附关系这一基本模式并没有改变,在改革时代,党内同样需要知识分子撰写文章、发表评论、召开会议,以达到影响民意的目的(Goldman ,1992)。同时也可以发现知识分子和体制的关系实际上并未发展出新的模式,知识分子还未能充分表达自身意见,一些限制也未消除(Ma, 1998)。  需要指出的是,依附理论虽然从制度结构剖析了依附的基础,但主要的取向还是从人际关系网络来分析党、国家和知识分子的关系,研究多采用文献分析和个案分析的方法,并且研究的对象往往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知识分子。这种方法论上的设计使得理论分析有一定的局限性,就是只照顾到了静态的类型描述,难以对知识分子与国家的动态关系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比如,在研究改革进程中知识分子的政治行为时,这一框架就很难解释为何体制知识分子会出现超越党所规划的界限的行为,会违背某种意义上的合约义务(contractual obligation) (Hua, 1994)?另一方面,庇护人的行为也并非是前后一致和稳定不变的,为了国家的团结和稳定,无论是被迫还是主动都会采取牺牲受庇护者的做法,彰示出这种依附关系的脆弱(Misra, 1998:170)。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持续深入,依附关系的制度基础也发生了变化,国家和社会不再被视为是一体的,国家体制实施对社会的完全控制已属不可能,国家不断从原先占据的社会领域中退让出来,转而承认社会空间和公共领域的培育和发展。在与国家政策不冲突的前提下引入各项自由,一定程度上认可宗教信仰的自由、学术研究的自由、大众文化的自由。社会领域的扩张,政治领域的解魅在一定程度上打碎了知识分子与国家的依附联结,古德曼承认要关注知识分子与国家旧有关系的一种瓦解趋势,指出有相当多的知识分子开始将自身所担负的责任感转向于社会,提出与以往“忠诚的顺从者”(loyal courtier)相对应的所谓的“坚贞的异议者” (loyal opposition) 的标识(Goldman, 1994: 23)。知识分子的独立性和自主精神的增长,意味着渐渐稀释和远离了传统的依附地位,这种依附性逐渐让位于新型的知识分子与国家的互动(Ma, 1998; Goldman, 1999)。

三、 新阶级理论(New class theory)

  新阶级理论有不少争论和分歧,但它们有两个基本的共识,其一是赞同马克思的一个预言,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产阶级统治不会一直持续下去;其二是指出马克思的一个错误判断,那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并没有出现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或者阶级消亡的社会(Szelenyi, 1994: 723)。顾名思义,新阶级理论涉及的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未能指出或者预测到的一个阶级。  

任列尼分析新阶级理论在发展过程中有三个流派(Szelenyi & Martin, 1988)。一是“无政府主义者”(anarchist)的知识分子阶级论,代表人物是巴枯宁(Bakunin)。他们认为庞杂的经济和社会治理需要专门的知识,而知识的日趋复杂必然会导致学者或知识分子实际治理权的获得。在这重意义上,无政府论者指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实际上就是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知识分子利用工人阶级的运动来达到获取政治权力的目的,社会主义理想的倡导实际上蕴含着知识分子“自私自利”的目的。另外一个流派是技术官僚—行政官僚的新阶级论,代表人物有考茨基(Trotsky)和吉拉斯(Djilas)。吉拉斯主要以其1957年英文版的《新阶级》一书而闻名,书中对共产主义的整个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进行了批判,指出新阶级就是政治官僚。他声称:“新阶级是由那些因执掌行政大权而享有种种特权和优先权之分子构成的。……并非所有共产党人皆是这一新阶级的成员,只有那些掌握了行政权的官僚才有份(Djilas, 1957:44)。”吉拉斯关于新阶级观点的理论来源依然是马克思对所有权关系和阶级的区分,他认为这一新阶级的成员是由所有权为其带来的物质的及其它方面的特权而标志出来的,这里所谓的所有权实质上就是行政特权(同上: 50)。  

上述两种新阶级理论是在欧洲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之前或者初期提出的,是左翼理论家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马列政治实践批判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前一种思潮的新阶级理论处理的主要是阶级行动者和行动力(agency)的问题,比如,知识分子为何要在工人阶级的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是否在寻求自身的特定利益和追逐权力。而第二阶段吉拉斯的理论关注的主要是新阶级的结构位置,回答的问题是现代社会中是否存有新阶级的结构位置,新阶级要在社会再生产体系中占据怎样的位置才能成为一个新的支配阶级。在这两者之外,从七十年代以来,出现了另外一波的新阶级理论——知识阶级论,以古尔德纳(Gouldner)和任列尼为代表的新阶级理论划归于这一流派。任列尼甚至认为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2}和其他一些新保守主义者的观点也和新阶级的理论观点接近和类似(Szelenyi, 1994:726)。知识阶级论关注的是阶级意识的问题,它认为一种新型的知识正成为新阶级的基础 (Szelenyi & Martin, 1988) 。  

这种“新型的知识”在不同的理论家著作中有着不同的名称,“文化资本”是古尔德纳新阶级理论的基本概念,他认为文化资本是真正自主的,并非仅仅相对独立于物质生产领域。文化资本的所有权是诞生新阶级的基础,文化生产者享有的权威就是建立在对文化资本的垄断之上。区别于一般的人力资本,文化资本拥有特定的内涵,它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知识,古氏将它命名为“批判性话语文化”(culture of critical discourse,简称CCD),指称一套坦诚可信、平等争论的话语规则。这样一来,文化资本的拥有者对权威或物质报酬的诉求就不再是建立在狭义的经济绩效或对生产力促进的基础之上,而是在于这种特定的思想和文化。拥有这种文化的知识分子对社会的理解、对发展方向的把握都比普通民众更加深刻,他们高出一筹的思想正是在CCD理性规则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因而,古氏认为批判性话语文化使知识分子获取权威的诉求是自我指涉的(self-referential),它是一种阶级意识,不管是人文知识分子还是技术知识分子都可以拥有这种文化资本,通过两者结合所形成的新阶级使原有那个“旧阶级”(富有的资产阶级)黯然失色(Gouldner, 19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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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知识分子 国家 阶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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