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亨氏看来,“未来最重要的冲突将发生在文明间的断层线上。”其理由有如下六点:
第一:“文明的相异不单真实而且基本。”“不同文明对上帝与人、个体与群体、公民与国家、父母与子女、丈夫与妻子的种种关系有不同的观点,而对权利与责任、自由与权威、平等与阶级的相对重要性亦有迥异的看法。”由文明的不同而“引起的冲突往往是最持久、最暴虐。”
第二:“世界的距离拉得愈来愈近。民族间的互动日趋频繁,一方面加强了文明意识,另一方面亦加强彼此的差异性与内部的共通性。”“民族间的互动,强化他们的文明意识,亦由此激发彼此的差异和仇恨,而这些差异与仇恨往往源自历史的深处。”
第三:“全球经济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历程,一方面使人超越长期以来的本土认同,而另一方面民族国家不再是认同的唯一来源。”亨氏的意思是说,经济的全球化与文化上的原教旨主义是导致冲突的原因之一。
第四:“西方的双重角色加强文明意识的增长。一方面,西方正处于权力高峰,但与此同时(又或许是前者的结果),又可以看到非西方文化正在出现回归根源的现象。”“西方虽处于权力高峰,却正面对非西方世界以更强烈的欲望、更坚强的意志及更充沛的资源来决定世界的未来。”[xi]
第五:“文化的特质与差异较在政治及经济上的更难改变,也更不容易妥协与解决。”“宗教上歧视与种族问题更为尖刻与排他。一个人可以拥有法国与阿拉伯的血统,或同时是两国公民,但他却不能既是天主教徒又是回教徒。”
第六:“经济区域主义日益抬头。”“成功的经济区域主义一方面增强了文明意识。”“另一方面,只有当经济区域主义植根于共同的文明中才能成功。”对于这一点,亨氏特别担心的是中国的崛起。他认为,“共同文化显然促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台湾、星加坡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华人社会在经济关系上的急速扩张。”“如果文化的共同性是经济整合的先决条件,那么未来最主要的东亚经济集团很可能会以中国为中心。”[xii]
亨氏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上来分析文明的冲突问题。他说:“在微观层次来说,不同文明间断层线上的邻接集团,常常为领土及控制权而斗争(这些斗争通常以暴虐方式出现)。在宏观层次上,文明相异的国家为了相关的军事与经济力量而竞逐,为了争夺国际组织及第三势国的控制而斗争,亦为了倡议各别的政治及宗教价值而互相角力。”[xiii]纵观亨氏的“文明冲突论”,我们可以看到,他特别强调了西方与非西方对抗的可能性,尤其是将中国所代表的儒家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结合,共同形成对抗西方的阵线看作是对西方世界最具有威胁力的力量(参见上文第15——19页)。因此,亨氏的“文明冲突论”,最终的落脚点是在政治冲突与经济势力的划分上面。其现实的考虑远大于理论的思考。特别是他认为,“文明冲突”往往发生在文明的断层线上的观点,是一个经不起历史检验和理论分析的观点。从历史的观点看,以往的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生在欧洲,而不是在所谓的“文明断层线”上。从理论上说,文明之间的差异并不意味着文明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当今及使未来国际社会之间可能出现的战争,从根本上说将继续是国家间的经济利益冲突的白热化,而不会仅是所谓的“文明冲突”能够引起战争。而且,亨氏的“文明冲突论”观点严重地忽视了现代民族国家的作用,尤其是忽视现代民族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追逐国家利益而改变文化形态的可能性。例如现在,我们很难像亨廷顿所说的那样将中国再看作是儒教的国家了,尽管儒家文化可能在日常生活的某些方面还在起作用。整个20世纪的中国在文化上都是以西方近现代文明为效法的榜样,学习得惟恐不像,更遑论用儒家文明来对抗西方文明?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与西方还有意识形态的差异,但是,西方社会与中国之间的未来冲突决不是什么西方文明与儒教中国文明的冲突,而只可能是发展起来的中国国家利益与欧美等民族国家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即使有这种利益冲突,也不一定就导致国家间的战争。国家间的利益冲突也可能通过理性的谈判和合理的经济贸易消除。某些日本学者与西方学者非常害怕一个富强而又拥有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的再度崛起,分享他们的世界市场,往往利用他们的经济与文化优势,以各种形式制造中国威胁论。对此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
与亨廷顿的观点相反,哈佛大学华裔教授杜维明先生则坚持“文明对话”的原则。他认为,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是“以西方为中心的论说方式,乃构建在两极分化的思考模式上,充分暴露出维护西方霸权的心态。”其论说的最大失误,在于“把文化当作静态结构,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综览全球,把全球分成西方、日本、儒家、回教、印度教、拉丁美洲等几个体系。”而在实际上,“文明基本上是一个动态的发展,像是长江大河一样,各大文明之间交互影响。”[xiv]他认为,“亨廷顿对儒家的理解已经过时,而且有很大的疑问。他受了白鲁恂(Lucian Pye)很大的影响,认为儒家是权威主义,和西方民主思潮有很大的冲突。又看到新加坡李光耀对西方人权、自由、民主的批评,更加深了他认为儒家传统不能和现代民主相容。其实儒家传统是具有涵盖性的人文精神,可以有和西方民主思潮进行健康互动的可能。”[xv]
杜维明进而批评西方自启蒙思潮所发展出来的人文精神,他认为,这种启蒙思潮所发展出来的人文精神是“有排斥性,它对自然有侵略性,是以人类为中心的人文主义。”而儒家文明则是具有涵盖性的人文精神,因而“和基督教文明是可以有健康互动的可能的。”他认为,将“日本剔出儒家文化圈是违反历史常识的。”“日本也许不完全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但是,不应该排除在外,而且这也和日本朝野目前考虑回归亚洲的构想不符。”[xvi]
杜氏不否认文明冲突在许多地方的不可避免性,但他认为世界文明的“大方向仍然是对话”。杜氏说道:“我想,世界在重组过程中间,一定有各种不同的矛盾冲突。但是,通过协调、通过区域化的合作以及全球性不同的合作协调来达至和平共处,大概是不可抗拒的趋势。”[xvii]
杜氏“文明对话论”的根据是:“全球社群的出现。”“由于科学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地不论东西南北都已成为由信息、交通、贸易、电讯和财经各种关系网络所编织而成的生命共同体。从生态环境及能量资源等超越国界的宏观视野来检视当今人类的存在条件,不同种族、地域、语言、文化、阶级和宗教的社会群必须谋求共生之道,已成为知识界不言而喻的真理。如果我们把核战争的问题、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环境被污染、能源枯竭或因人口膨胀而造成的社会脱序种种祸害也列入考虑,人类必须同舟共济,一起来创建和平共存的生命形态,更是显而易见的道理。”[xviii]
针对如何进行“文明对话”的问题,杜氏提出了发展责任伦理,反思并批评西方社会自启蒙思潮以来发展出的排斥性人文精神的方法。其具体的文化活动就是发扬儒家文化中具有涵盖性的人文精神;并认为“儒家仁义精神的恕道”,“是创建和平共存的生命形态所不可或缺的中心价值。这个价值一方面是对他人的尊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方面是对自己的期许:‘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相互尊敬可以发展人与人相处的金科玉律;从期许可以培养自我的社会责任感。这条思路比反特殊(个人、社群、宗教、国家或文化)的‘真理’强加于人,更能增进人类相互之间的谅解,比利他主义更能发展责任伦理。”[xix]作为华裔学者,杜氏的“文明对话论”从中国传统文化里的确发掘出新的国际和平的思想资源。他力求将儒家的人际伦理发展成为国际关系伦理,有一定的思想启迪意义。但是,他试图以儒家的“涵盖性人文精神”来批评西方近代以来的启蒙运动所发展的“排斥性人文精神”,在方法论上其实有以我之长攻人之短之嫌,因而在理论与现实的两个维度都会遇到强烈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