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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在人与自然关系上推崇天人合一

2011年04月18日 17:44
来源:凤凰网文化综合 作者:许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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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因地制宜,“尽地力之教”。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且受气候、水利、地理环境等自然条件影响,因此,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既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农业经营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土地道德问题。

对这个问题,孟子曾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意思是说,如果在农民耕种收获的季节,不去妨碍生产,那粮食就会吃不尽了。

荀子反复论证了“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不失人和”,就能生产出很多的粮食和其它农产品。否则,就会导致“天下敖然,若烧若焦”(《荀子·富国》)的恶果。他又说:“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民有余粮。”(《荀子·王制》)

为了真正做到不违农时,因地制宜,战国时李悝曾提出并实施了著名的“尽地力之教”。(《汉书·食货志上》)要求从各方面努力提高农用土地的生产效力问题。认为“农事害”为“饥之本”,(《汉书·食贷志上》)“农伤则国贫”。为此,他要求政府采取一切措施,教育人民,精耕细作,充分挖掘土地潜力。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许多思想家、农学家对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提出了知时、知土、知物性、精耕细作、兴修水利、选种、施粪、锄草、防风、防虫等一系列科学技术理论。正因为如此,使中国的农业技术不断得以发展,农业生产不断得到提高。

我国历史上关于土地道德的资料是十分丰富的,继承和发扬这些优良的土地道德传统,在今天更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耕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耕地面积的锐减使耕地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生产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我国目前人均耕地不及世界人均耕地的47%。全国已有666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警戒线。不仅如此,而且耕地总体水平低,受沙漠化影响,干旱、半干旱地区耕地的40%不同程度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危害。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对土地资源的战略认识,加强土地立法,树立土地道德,就显得格外重要。江泽民同志曾多次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李鹏同志1990年6月曾题词:“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98年10月14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一次明确指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建设,严格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环境污染,改善生产条件,保护生态环境。”这些规定,既是我们关于农业发展的基本国策,从某种意义说,也是我们新时期必须认真实践的农业道德。

在水和森林问题上,倡导“儆山泽”、“养山林”

在中国古代传统生态伦理文化中,水和森林的问题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古典文献中,这方面的论述俯拾即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水是“万物之本源”,关系到国家民族之兴亡。

从远古到今天,水的问题一直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息息相关,洪水问题也一直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水的问题解决的好坏,不仅可以影响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转,关系到农业的增产丰收,而且还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兴亡。相传早在唐虞时代,洪水泛滥,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于是,帝舜命禹“平水土”。禹受命后,十三年中三过家门不入,“开九州,通九道”,终于治好了水,“众民乃定,万国为治”。(《史记·夏本纪》)相反,夏、商后期,由于没有治好河水,结果如《史记·周本纪》所说:“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就是说,夏、商两朝之所以灭亡,是和伊水、洛水、黄河的干涸的自然灾害是有关的。

《管子》一书十分重视水的问题,说:“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又说:“沟渎遂于隘,障水安其藏,国之富也。”就是说,水是万物的本原,一切生命都来自水,就是善恶美丑、好人、坏人,也离不开它。沟渠畅通,河床没有障碍物,河水涛涛而流,国家就能富裕起来。正因为如此,历来为政的明君贤臣都十分重视水的问题。清朝徐栋、丁日昌说:“是水利一道,有关民生甚钜,为有父母斯民之责者第一要政。”“政莫善于养民,养民莫大于水利。”(《牧令书辑要·农桑》)

第二,提倡和奖励植树造林。

西周时代,人们对生态环境就开始有了明确的认识,提倡植树造林。当时,还专门设立了管理林业的官。在中央政府中设天官冢宰和地官大司徒,把制定森林管理的政策和法令作为他们的职责之一;下有“山虞”、“林衡”等官吏,分别负责森林的管理和日常巡视。同时,还制定了森林保护的政策和法令,其主要内容有:其一,“斩材有期日”,就是砍伐树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其二,“窃木者有刑罚”,就是偷伐林木者要给予刑罚;其三,“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就是在规定砍伐的不同季节里,只准砍伐规定的林木。另外,大力提倡植树造林。当时主要有:(1)封疆社@②林,就是在各封国的四周植树造林;(2)城郭沟池林;(3)国营行道树,就是在国家经营的道路两旁要植树;(4)坟墓纪念树,严格按等级在坟墓上种植不同的树;(5)广植经济林,像《诗经·魏风·园有桃》中所说“园有桃”、“园有棘”等。

《管子·立政》认为,“富国有五事”,其中之一就是:“山泽儆于火,草木殖成,国之富也。”所以,主张“修火宪,儆山泽,林薮积草”。荀子也明确提出:“修火宪,养山林”(《荀子·王制》)的主张。为了鼓励植树造林,《管子·山权数》中载有管仲向齐恒公提出的建议:“民之能树艺者,置之黄金一斤,直食八石。”就是说,对植树造林的好手,要给以重金奖励。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争频繁,林木破坏相当严重。晋代采取了在官行大道上培植行道树的措施。北齐颁布了禁止焚林的命令。后魏时期的《齐民要术》一书,不仅积极提倡植树,而且总结前人的经验,提出了因地植树的一系列措施。如“下田停水之处,不得五谷者”,可以种柳;“山涧河旁及下田不得五谷之处”,可种柞,等等。

第三,禁止滥捕乱伐,保护生物资源生态平衡。

早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就认识到不能滥捕乱伐。孟子说:“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意思是说,如果细密的鱼网不到大的池沼里去捕鱼,那鱼类也会吃不完了;如果砍伐树木有一定的时间,木材也会用不尽了。在孟子看来,这样,可以使老百姓死葬都没有不满,这就是王道的开始。否则,滥捕乱伐,老百姓没有鱼吃,没有木材用等,老百姓生养死葬就会不满,那还有什么王道可言!一句话,孟子把滥捕乱伐的问题提高到王道政治的高度。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王道 人与自然 关系 推崇 天人 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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