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从西边升起
阅读她身边和内心世界,写了这本书;我阅读她的阅读,写下这篇短文。我的读后感,有个主题词,就是这本书的书名:人生在世,就是“一路寻欢”。
这个心得,乍一看,与作者多次提到的她外婆之佛教信仰大相径庭。佛教以苦为谛,怎可一路寻欢?人生难道不是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吗?正因为如此,作者才能一路寻欢,因为她的人生,至少在她写作本书这些文章时的人生,一直是坚持前行,但时时回头。坚持前行,是苦行;时时回头,是寻欢。
我不知道作者经历了怎样的人生磨难,但从她写的“心头有伤口,肩上有重担”十个字看,她伤得不轻,而且还是内伤。不过,因为她肩上有重担,因此,脚下还必须有路。这条路,通向苦海。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不寻欢,就会找死。
把书中《美丽的错觉》,与茨威格《同情的罪》对比起来读,很有意思,从中,你可以找出寻欢与找死的区别:
--一个年轻英俊的骑兵少尉,在驻地贵族舞会上冒失地邀请一位坐着的美女与他共舞,不知道那是下肢瘫痪的贵族千金。少女感到被伤害;少尉则心感愧疚,并心生同情,常去看望并照顾她。少女以为少尉爱上了自己,其实少尉爱的是她已经订婚的姐姐。得知真相后,瘫痪少女自杀,少尉抱愧更深。这是《同情的罪》的主要情节。
--一个疲惫的少妇,下班回家的电动扶梯上,萎顿之极,抬头忽见一张男孩的笑脸,从一个大人羽绒服后背的兔毛领口露出来,彷佛天使向她展开翅膀。精神大振,以微笑回应,男孩笑得更开心。忽然,她发现男孩用手指向自己的后方,回头一看,是位头发花白的妇人,应该是男孩的祖母或外婆。这才意识到,以为天使眷顾的是自己,原来是个误会。但她并没有自作多情的懊恼,而是心怀感激。她向自己的一个女友说了这个故事。那女友有一段类似上文瘫痪少女的感情经历,以为一个少年爱上自己,谈婚论嫁时,少年不辞而别,在遥远的异乡对她说,他爱的姑娘嫁人了。女友从此躲进阴影。听了男孩的故事,忽然释然,说,爱不等于拥有。这是《美丽的错觉》的主要意思。
《同情的罪》是个找死的故事,《美丽的错觉》是个寻欢的故事。区别在哪里?区别就在当事人能不能回头。瘫痪少女不能回头,一路奔向失恋的苦海;疲惫少妇和她的女友及时回头,得到的是定格为回忆的美丽。
不能回头的人,其实是不能放手。执着于拥有,自然回不了头。因此,寻欢者,必定有追求,追求就是“寻”;但不羁绊于拥有,没有得失之患,则无往不“欢”。有如此心性的人,对生活中美好的事物,可以做到“求而不贪,憾而不嗔,恋而不痴”。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性呢?
这是一种“敬畏之心”,对人世间伟大崇高之事,心怀崇敬畏惧。此种心性,本书随处可见。作者是登山爱好者,但很少“凌绝顶”,为啥,因为她觉得,“大自然不是让我征服的,大自然是让我臣服的”,“每每到达奇峰之巅,我总会留下一处最高点,不去涉足”(《跑马观花游山西.黄河壶口》)。
这是一种“感恩之心”,忘记你对别人的任何帮助,铭记所有让你感到幸福和欢乐的人或事,哪怕是一滴水珠,一缕微风,哪怕是为他人开放的花朵,但让你产生了为你开放的错觉,比如那个男孩天使般的微笑,都要感恩。即便是荒野里偶遇的一朵小黄花,也会让本书作者感激:“今天,它又开放了,开在秋深草凉风黄里。我不敢说它是为我开放,但它肯定是和我有缘。因为,我看到了。只有我看到了。感激上苍,大自然总是在不经意间把生命的神奇展现给我,叫我惜缘,教我感恩”(《莫负晚秋黄花娇》)。
这是一种“悲悯之心”,吞下自己的呻吟,同情帮助任何生命遭际的不幸,从一花一草,到一猫一狗。小时候被外婆当做疗病之药的小狗“望望”,一直是她心中的隐痛,被列入她人生账簿的债务栏:“没人知道,我欠着一条狗命”(《周末登山随笔.有犬相伴》)。一只遭遇车祸的小猫,被她带回家看护,死后为它安葬,还写悼词祝祷它“来生不做猫了,去做汽车吧”,甚至清明节那天,专门为它去扫墓(《清明,我为一只猫扫墓》)。
这是一种“羞耻之心”,仙女可以下凡,但绝不可卖身,羞耻之心拒绝为“清白”定价。作者的文字因为“太干净”,没有“卖点”,屡遭出版商白眼,要她做些不干净的事才行。“你出来闹点绯闻,”一个书商朋友对她说,“然后我们炒作一把,你准能红透半边天。”众人哄堂大笑。作者的反应是,“我傻傻地随着大家笑,可打哈哈的同时,如坐针毡。心里想:天啊,你们杀了我算了!”(《文山书海苦徘徊》)
四心皆备,才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里的“物”,特指被自己占有之物,包括名声和感情。不以占有为目的的寻欢,重在体验,而非占有;重在相遇,而非相拥。如此,你才有李白的飘逸:“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苏轼的旷达:“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之无尽藏也”。也才有本书作者的细腻,无论是小花的摇曳,和花开的声音(《草堂清趣.花牵牛来》),或是掌上阳光(“车悄无声息地前行,我举着右手,一动不动,透过指间缝隙,太阳开始跳跃,开始颤动,那长长短短的须芒正透过我的指缝,在我的肩膀下衣襟上绣下了一道金灿灿的斑斓--黄昏最完美的温暖”--《指缝间的太阳》),甚至是指间微风(“能体会到风在指间穿梭而过时,那一瞬的感觉是那么真实,短暂却持续着一份激情,只要车不停,风便不会停,彼此在相异的方向上依存着,任手掌变换着姿势,风依然一如既往。一直不知风往哪边吹,来无处所,去无踪迹,只有此时能知道风在吻着手指”--《野岭秋趣.划风之吻》)。
这些欢乐,看上去稀松平常,甚至唾手可得,但它们却是钱买不到,权令不来。如果欢乐也有层次,这是最高层次的欢乐,它是一个人的灵魂与自然默契时的震颤与和弦。一切伟大作品,都诞生于这个瞬间。这样被书写的欢乐,你只有在俄国散文家普里什文,美国作家梭罗等人笔下才能读到。
有这颗随时与自然默契的心,欢乐的奇迹会在世界的每个角落等你,比如,太阳从西天升起,不是在梦中,也不仅仅是个比喻。作者写了这样一个经历:某日黄昏,她乘机旅行,办登记牌时,默默祈祷能得到一个靠窗的位置,结果,是16E,与舷窗隔一个座位,愿望落空了。但是且慢,舱门关上后,窗边的座位依然无人,她挪了过去,看见“夕阳像一只巨大的橙红色玻璃弹珠,被粗心的主人遗忘在天边灌木丛”。然后,奇迹发生了:“就在飞机终于在隆隆的滑翔声中扬起了沉重的翅膀后,坐在窗口的我真真切切地看到太阳在西边的地平线下冉冉升起:先是一弯眉样的弧线变成半个透明的玻璃弹珠,然后是渐渐变成完整的一个,再缓缓地脱离了那厚厚的云彩,变成一个红红的咸蛋黄,在西天的彩霞里闪着柔和的光,眨眼间,柔和的光亮变得刺眼,太阳继续上升,终于光芒万丈。西天在燃烧。黄昏后西天升起的辉煌,和黎明时东天的日出相比,毫不逊色。”
罗丹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这里,我也可以说,生活中并不缺少奇迹,缺少的,是感受奇迹的心灵。
《太阳从西天升起》这篇散文,可以说是一篇杰作,集中体现了湘夫人散文的一个艺术特点,那就是把散文写出了悬念。读了开头,就想知道结尾的散文,并不多见。第二个特点,用状物代替形容,描写达到小说的生动,抒情接近诗歌的浓度,感悟不逊禅师的空灵。最后,作者的古典诗词造诣很深,顺手拈来,或即兴创作,不仅让她的文笔更凝练,句子更有节奏,布局更有韵律,咀嚼起来,也更有韵味。
纵观全书,它仿佛是一方水晶,六面皆剔透:词雅,文美,情深,思精,创巨,心闲。最难能可贵的是,以出世之心,写入世之事,以妖娆之笔,成平淡之文,这样的散文,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并不多见。借物咏怀,是中国传统诗文路数,但化己入物,使万物有灵,其品味也远在那些以自然为恋人的散文之上,沿此路前行,可望自成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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