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讲义》风波 九旬教授涉嫌学术腐败
2009年09月18日 09:12 中国新闻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这是最早版本的教育学《讲义》:厦门大学1957年的封面和内容  

一次会议发言引发了半个世纪之前发生的一场公案;一个讲义的前言归属权之争涉及高等教育学开拓者地位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蔡如鹏(发自厦门、杭州)

2009年6月16日,厦门大学外语系退休教师李荷珍致信教育部,举报厦门大学原副校长潘懋元剽窃他人文章,将集体成果占为己有,特别是把厦门大学教师陈汝惠主持编写的《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以下简称《讲义》)说成是自己的专著,涉嫌学术腐败。

潘懋元教授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顾问、全国高等教育学研究会名誉理事长,被认为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的奠基人和开拓者,而这本编写于1957年的《讲义》,也被视为中国第一本初具雏形的高等教育学著作,关系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的起源问题,因此该举报是否属实影响重大。

一封举报信

9月6日,记者在李荷珍杭州家中见到了这位93岁的老人。由于年事已高,李荷珍听力有所衰减,但思维清晰。

李荷珍是陈汝惠的遗孀,陈已于1998年过世,生前曾长期在厦大工作。李荷珍在信中说:

“1955年至57年,作为厦门大学直属教育学教研组主任的陈汝惠在校长王亚南的支持下,组织教研组的同事们编写出全国最早的一部《高等学校教育学讲义》,他拟定编写纲目,组织分工,并带头撰写了全书12章中的6章,总纂定稿后又写了前言,提出高等学校教育学是一门新的学科,是整个教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言的最后一段还把参与编写、协助工作的人员一一具名列出。”

在厦门大学,记者找到了一本已经发黄的《讲义》原件,前言的最后一段写道:

“这份讲义是由教育学教研组编写的,并承教学研究科协助。其中第一、二、七、八各章由潘懋元同志执笔,第三、五、六、九、十、十一各章由陈汝惠同志执笔,第四、十二各章由张曼茵同志执笔。教育学教研组的李培囿、汪西林诸同志,教学研究科的林鸿祺、杨菊卿、黄碧钦、刘淑珍诸同志,协助校订或收集材料的工作。”

李荷珍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

“1997年陈汝惠在杭州老年痴呆病重,潘公然在汕头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懋元高等教育学文集》里把整本《讲义》占为己有,列入‘潘懋元专著’;而那篇前言也被删去了写明参与者协助者的最后一段,收进了‘文集’。”

“之后,潘又通过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懋元教育口述史》进一步捏造事实,把厦大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学的创始和发展归功于他个人名下,《讲义》的诞生过程更被歪曲。”

如今,已90高龄的潘懋元仍是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名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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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如鹏 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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