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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所藏胡适中学日记摘录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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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先生在《胡适全集》序言中说:“在中国近百年的学术史上、思想史上、文化史上、文学史上,甚至教育史上,胡适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一个矛盾重重的人物,一个物议沸沸扬扬的人物,一个很值得研究而又非研究不可的人物。”

澄衷学堂胡适日记

忆(水彩粉画)

编者按:季羡林先生在《胡适全集》序言中说:“在中国近百年的学术史上、思想史上、文化史上、文学史上,甚至教育史上,胡适都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一个矛盾重重的人物,一个物议沸沸扬扬的人物,一个很值得研究而又非研究不可的人物。”

胡适在澄衷学堂读书时的日记手稿藏于北京大学,从未公开发表,弥足珍贵。因澄衷中学的整理,胡适日记得以面世。资料难得,现本刊摘登部分,以飨读者。

“学生自治会”

(1)今日为本斋自治会第一次开会之纪念日。(3月4日。本文引用胡适在澄衷的日记,均只标日期,因为现在看到的日记全是1906年所写,故不标年份)

(2)本斋自治会开第三次常会,余提议数事,皆得会员赞成。此外,数君提议。三时散会。(3月25日)

(3)自治会开第四次常会。予宣告会事已。复提议“每人各备一册,半以记己过,半以规人过”一事,蒙会众赞成,遂实行。是日全斋同学相继演说,极一时之盛云。(4月8日)

(4)自本斋自治会发起后,各斋相继代兴。东二则钱应舆君等,西二则孙颂臣君等,东三则欧阳荣耀君等接踵发起 “东二自治”、“西二砺学”、“东三自治”各会。此外尚有“理化研究会”、“英语研究会”、“球会”、“运动会”等相继勃起。猗欤盛矣!(4月9日)

(5)下午二时本斋自治会开第五次会。盖本会成立二月于兹矣,予演说三事:“释治字之义”、“论同学宜于学问上、德性上着力竞争”、“论选举时被选者及选人者之权利义务”。演已,公举职员。予以18票被选为会长。此外,余君、朱君、陈君各得一票。由会众议决,会长由余一人独任,不复置副会长。书记则余君,干事则陈君也。是日会员毕至,以杨师昨有言“不到者将扣去品行分数”故也。余每于道德上设辞,谆谆告诫,令其每次到会,终无效。今乃惧法律上之处罚而不敢不来。是程度之浅资格之低欤?抑办理之道未尽善欤?为之三叹!(4月29日)

(6)自治会开会。予演说“慎独及交际”之要素二事。(6月10日)

“阅书社”

(1)与余君及赵君敬承等议,拟发起一阅书社,赞成者颇多。 (3月18日)

(2)拟阅书社简章程稿。(3月19日)

(3)阅书社章成立后,已蒙白振民先生赞成,允以故算学三斋地假为社所,并允以本校藏书相助。本社得此助力,大约不十日当可成立矣。(3月20日)

(4)阅书社发起以来,赞成者颇多,捐助书籍者亦踊跃。(3月24日)

(5)阅书社第一次借书,计借者二十二人。时本社藏书盖四百余部也。(4月1日)

(6)抵奇芳,遇祥翰叔,坐移时,予先回校,以阅书社将开社也。(5月6日)

“集益会”

(1)今日集益会开第五次常会,特请杨千里师、郁耀卿师演说。郁师演说“演说之道”,中有“不得肆口漫骂”一段,犹为切中当今新党少年之弊。杨师演说“一会之成立与否,在众会员程度之高下,不仅在一二职员”,以譬之一室之成于众,明晰之至。今日为本会成立一月之期,应重举职员。余复被选为书记,一身兼数职不暇兼顾,辞之。以期迫,不及议结,乃定于星期日开特别会提议,遂散会。(3月23日)

(2)集益会开第一次特别大会。提议余及余君成仁、郭君传治等辞职事。余与之辩论数次,会员终不允,乃与之订约而罢。(3月25日)

(3)集益会已举余君成仁为代表人,因与之拟定章程十条,缮就,交西四斋发起人唐君世成。(3月30日)

(4)携集益会及自治会简章与二兄看,二兄谓自治会章太脱空 (盖二兄未见尚有自治会规则十条也),集益会章宗旨一条不能□自治,皆当改正者也。(4月1日)

(5)集益会开第七次常会。(4月13日)

(6)集益会开第八次会,选举职员。余仍被选为书记。余本欲辞职,顾思选举之理,被选者无辞职之权利,乃止。(4月27日)

(7)集益会开第八次常会。各职员欲辞职者极多,辩论不休,似此情形恐不能持久也。(5月4日)

(8)集益会开会。此次会事更不如前。噫!危矣!(5月11日)

“理化研究会”

(1)严君佐清等发起一理化研究会,欲余同为发起人。以筹款不易,仪器无从购办。不成,反贻人笑,辞之。(3月24日)

(2)本校理化研究会开理化比赛会,以与会外人比较一切。是日,堂董、校长俱诣会给奖鼓励,甚盛也。(6月10日)

“讲书社”

(1)西四学生前议发起一讲书社,幼稚学生具社会思想诚不易得。故杨师于集益会曾提议此事,请举一代表人为之厘定章程。继以时迫,不及选举。昨日,自治会开会,余君亦提议此事。继由全员公举余为代表人,余颇喜担任此责任。拟俟集益会代表人举定后,当与之商榷也。(3月26日)

(2)西四讲书会今日开最初会,招余及余君往观。先由发起人潘宗岳君宣告章程,次公举职员。其幼稚之状态颇有足观者。是日,余本略有所陈说,以时促,不果。(3月31日)

(3)西四讲书会开第四次会。余与余君遇之,由会员邀入旁听。见会员各存意见,以小,故而喋喋争论不休,乃为之说“友爱之真义”、“讲书之实行”二事而退。(4月28日)

“算术研究会”

(1)前朱君成杰等拟发起一算术研究会,拟请张琴舟师代拟章程。此会办法,余闻之朱君曰:(一)由会长按会员之算学程度分别为班次;(二)每星期开一次会,由会长(或教习)出题,交会员携归演算,限期缴卷,由会长择其最佳之法式宣告大众;(三)每会期由会员演说心得或质疑问难。以上办法甚善,又诸发起人若朱君、若严君算术程度皆极高。此会指日当可成立也。(3月28日)

(2)算术研究会前以小故未及兴办,今承朱君(成杰)以定章程事相委,乃与之厘定简章八条。拟请各算术教员改正后始刊行发布也。(5月3日)

(龚卓 注:文中口为日记中不能认清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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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胡适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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