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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什维克:正统马克思主义在俄国的失败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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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苏联官方理论说孟什维克是“机会主义者”。但实际上如果要贬抑孟什维克,倒不如把他们称之为教条主义者。他们的缺点(从另一种价值观看或许是优点?)恰恰在于过份虔诚地执守意识形态原则。

一、民主社会主义在俄国:关于俄国马克思主义的“正统”问题

十九世纪末马克思主义传入俄国,俄国反对派运动中出现社会民主主义(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的对立,在政治理论上就是“政治自由”与“人民专制”的对立。在1890年代,双方的阵营曾经壁垒分明。社会民主党人曾经与自由主义结盟反对民粹派,而民粹派中那些最敌视“西方民主”的人在搞不成“人民专制”之余,宁愿接受沙皇专制也要反对“自由”[1]。

但后来社会民主党人与民粹派中各自都发生了一些分歧,到了斯托雷平(П.А.Столыпин)时代更是发生了笔者所谓的“双向异化”:一部分民粹派放弃“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会使政权转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份子的观点”而逐渐社会民主主义化,而一部分社会民主党人则放弃了“人民发展所必须的『抽象权利』而逐渐变成『超民粹主义』”[2]。以至到了1917年,过去界限分明的马克思主义者─社会民主党人和民粹主义者─社会革命党人发生了戏剧性的重新洗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多数派”(音译“布尔什维克”)联合“左派社会革命党”,以暴力推翻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自称时通常不带括号,列宁等人贬称为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主流派主导的最后一届联合临时政府。

尽管这时社会革命党主流派已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民主色彩,但在俄国,最典型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还是孟什维克。过去苏联官方理论说孟什维克是“机会主义者”──这个词的本义是指那些一味“随机应变”而没有原则的人。但实际上如果要贬抑孟什维克,倒不如把他们称之为教条主义者。他们的缺点(从另一种价值观看或许是优点?)恰恰在于过份虔诚地执守意识形态原则,理论上坚持正统马克思主义观点而不善权变,行为上坚持道德自律而不愿使出辣手,对他人过份天真而不谙世事险恶,对自己“洁癖”太甚而处处循规蹈矩。由于努力和机遇,他们在俄国曾有比列宁一派更大的影响,但因为上述“缺点”以及一些更深远的原因,他们最终被自己过去的党内“同志”消灭了。

说孟什维克是俄国马克思主义的“正统”幷不夸张。俄国马克思主义的鼻祖、被列宁称为“教育了我们整整一代人”的普列汉诺夫(Г.В.Плеханов)后来是孟什维克成员。世所公认的俄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组织、普列汉诺夫建立的劳动解放社所有成员,除早逝的伊格纳托夫(В.Н.Игнатов)一人外,后来都是孟什维克成员[3]。与马克思、恩格斯有过交往的所有俄国社会民主党人、参加第二国际1889年巴黎成立大会的全部俄国代表,凡是活到1903年以后的也都是孟什维克成员。在与列宁等人发生争论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上,所谓孟什维克实际也是主流:在两派争执的著名“党章第一条”的表决中和“二大”的大多数会议中他们都是多数,只有在选举中央机构时,由于倾向他们的犹太工人总同盟成员因他故退场,列宁一派才取得微弱多数。尽管列宁后来以此一直自诩“多数”而贬称他们为孟什维克(“少数派”),但此后党内的大部分争论场合,乃至在杜马党团中,他们仍是多数。只是由于孟什维克自恃以理服人幷不标榜“多数”,也不屑于争辩列宁所谓“多数派”的真伪,才在历史上留下了“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这两个名实不符而约定俗成的称谓。

二、孟什维克的“专政”与“民主”观

虽然列宁与马尔托夫(Л.Мартов)各自的追随者所掀起的派系斗争早自1903年就已开始,但双方幷无固定成员而只是同一党内不同意见的组合。1906年时双方还召开“统一代表大会”强调团结。1912年列宁一派在布拉格召开自称的“全国代表会议”首次宣布开除“孟什维克取消派”,但第二国际幷不承认这一宣布。而且当时列宁方面说孟什维克内部有“取消派”与“护党派”之别,孟什维克却不承认有这种派别,会议幷未列出“取消派”名单,更没有与所谓非“取消派”的那些孟什维克成员分手。虽然此后双方的头头们已经各行其是,但绝大多数党员认为两派仍属一党,它们的基层组织仍多在一起活动。直到1917年5月,列宁一派才首次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的名义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因此俄罗斯如今的党史研究者多认为两派只是在1917年才彻底分裂[4],而到1918年3月布尔什维克改名、取消社会民主的招牌后,“才真正结束了关于统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所有说法”[5]。

尽管“党籍”意义上的孟什维克形成极晚(甚至可能从未形成),但作为持有“正统的”或“教条的”马克思主义观念者,孟什维克当然早就存在。他们在理论上一直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但是按马克思的本义,以及普列汉诺夫以来俄国马克思主义的传统,这种承认有下述限定:第一,这种专政只能出现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而他们认为在不发达的俄国如今发生的只是“民主革命”;第二,即便发生社会主义革命,“专政”也只能是内战中的非常状态,不能把它常态化,在和平时期搞独裁;第三,既然是“无产阶级专政”就只能针对“资产阶级”,而不能针对尽管“落后”(马克思主义者,不管布尔什维克还是孟什维克都这样认为)、但幷不属于剥削者的农民,更不能针对工人和其他社会主义政党。至于以“专政”来对付社会民主党内的其他派别,就更是匪夷所思。

更重要的是,基于俄国马克思主义反对“人民专制”、主张“政治自由”的传统,孟什维克一直崇尚民主。早在“二大”上就有代表指出:双方的分歧在于“是要使我们未来的政治服从某种基本的民主原则、承认这些原则的绝对价值呢,还是所有的民主原则都必须绝对服从我们党的利益?”[6]列宁主张后者,而主张前者的即所谓孟什维克──不管他们是否参与过“二大”的那场争论。因此,孟什维克不仅可以说是俄国当时最“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可以说是最“原教旨”的民主派──这两点合而论之,也体现了当时“马克思主义”与“民主”的关系。

孟什维克对民主原则的忠诚体现在:如果统治者以暴力推翻民主而维护专制,他们当然支持以暴力来对付这种统治者,包括在内战中实行临时的“专政”。但在民主政治中如果自己在“普遍、直接、平等、秘密”的选举中失败,则他们绝对服从“人民的选择”。而且,在民主政治中他们也主张光明磊落,坚持原则,宁可在竞选中吃亏也不单纯为拉票而哗众取宠,附和群众的任何要求,同时也反对不择手段地诋毁对手。然而,不幸的是,在专制传统和阴谋政治土壤深厚的俄国,他们的民主实验过于“超前”,当时成功的机会是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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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孟什维克 布尔什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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