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诗人,米沃什对诗歌的救世功能有一定的信仰,之所以说是“一定的信仰”,是因为他的这一信仰并不排斥理性的辨析。
米沃什认为并不是所有诗歌都能有救世功能。在《献词》中,他提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诗歌怎么能拯救国家和人民?”然后,他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从反面点明有三类诗不可能具备这种功能。
1、“对官方谎言的一味默许”。这类诗歌并不是认识不到某些谎言,但是没有勇气揭穿,而是采取了默许的态度,沦为实质上的帮凶,或者像鲁迅说的帮闲。反抗话语的缺失是一种堕落,至少米沃什坚信这一点。
2、“醉汉唱的一首歌”。醉汉是糊涂的,辨别不清任何谎言。诗人应该是先知,而不是后知乃至无知。也许沉醉是诗歌的一种话语状态,或者是诗人在伏案创作时的情态。但诗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这个世界。否则,甚至在“他的喉咙马上就要被割断”时,他可能还在唱他那首糊涂的歌。醉汉总是说着那么几句车轱辘话,他所能翻来覆去唱的就那么一首歌。他自己可能不知道这是多么单调和乏味。我们身边有太多这样的缺乏创造性和多样性的诗人。
3、“针对大二女生的读物”。大二女生喜欢的是轻松、清新或者伤感的读物,点缀着些青春的忧伤和惆怅,“为赋新诗强说愁”,只有情绪,没有思想和担当。那样的诗可能还会风靡一时,感染一大批。但免不了浅薄和庸俗。
这些都不是好诗,而“在好诗中,只有在好诗中,我才找到了拯救的道路”。那么,何谓“好诗”?米沃什坦承:“我想要好诗,但不知道什么是好诗”(《献词》)。对好诗的标准、样态和修辞,他始终没有正面阐释。难道是排除了上述三类诗之外的所有诗?不会的吧。笔者在此无意回答这个连米沃什都要刻意回避的问题。但我想采用一个经验主义的说法,好诗就是米沃什写的那类诗。F107
北塔:诗人,主要著作有中英文对照个人诗集《正在锈蚀的时针》等,主要学术专著有《吴宓传》、《戴望舒传》等,主要译著有《哈姆雷特》、《小勋爵》、《欧洲幽默文化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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