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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袭人琪官“供奉”宝玉 后者“撒手悬崖”

2011年03月16日 10:53
来源:凤凰网文化综合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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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关于《红楼梦》作者及其家世考证的结论,是如他自己所说“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的。百年光阴,瞬息逝去,后来发现的有关材料:如永忠《题红楼梦三绝句》,明义《咏红楼梦绝句》,张宜泉有关曹雪芹诗及有关曹家档案材料等等,大致上证实了胡适的论断。虽有少数细节出入,如曹雪芹是否曹頫之子尚有疑议,有关曹雪芹生平的不少盲点仍未弄清,但并未出现与其论断截然相反的材料。虽经海内外一再出现“批胡适”的狂涛,在《红楼梦》研究领域内也一再出现,甚至有“七、八年再来一次”的否定曹雪芹著作权,或说“脂本系伪造骗胡适”的说法,来势汹涌、沸沸扬扬,几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到头来,仍是雨过天晴、云开日出,无能损害胡适的“《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这个论断。种种谬悠之说、揣测之词及其炒作,只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甚愿今后本“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求实学风,在无充足新材料发现或充分理由“说法”前提下,不要轻率否定前人的论断,徒增无谓纷扰。截至今日,胡适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及其家世的论断,虽经百年时光的冲击、洗刷,依然是站得住的,有着里程碑的性质。这是胡适评红的历史功勋,应予充分肯定的。

与此同时,胡适发现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残本,虽只十六回,这是个最接近作者原稿的抄本。它的别本所无的大量评注,提供了许多前所未知的有关作者身世和作品构思、人物造型、场面和细节描写乃至造词用语的信息,标志了一个脂本出现的新时代。胡适在所撰《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文中,介绍了“甲戌残本”十六回的主要内容,从回目、脂砚斋与曹雪芹、凡例、脂本和戚本、秦可卿之死等等方面作了考证。他得出了曹雪芹卒于壬午年除夕的论断,并发现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小红后有“宝玉大得力处”、惜春“缁衣乞食”、“误窃玉”等佚文情节,与流行的程本截然不同,这都是前所未知的。———胡适发现的“甲戌残本”提供了一个惊人的信息,即在流行的程本百二十回以外,还存在着一个面目、性质截然不同的脂本。属于脂本系统的戚本虽已流传,未引起注意,直至甲戌本出现,并经胡适考证介绍后,脂本系统方正式登上《红楼梦》评论的历史舞台。

胡适从甲戌残本的考证中,发现了曹雪芹著书的新证据。一、乾隆甲戌(1754)年曹雪芹逝世前九年,《红楼梦》至少有一部分定稿,并有人“抄阅重评”了。二、曹雪芹死在乾隆壬午(1762)年除夕。———这两条是极为重要的。一为曹雪芹的著书时日及“抄阅重评”提供了信息;一为他的逝世提供了比较准确的时间。胡适根据这些材料,对脂本的后半部佚文作了推论,指出它有如下情节:

一、史湘云结局嫁卫若兰问题。

二、袭人琪官“供奉宝玉”问题。

三、小红有“宝玉大得力处”问题。

四、惜春为尼、缁衣乞食问题。

五、“误窃玉”问题。

六、宝玉“撒手悬崖”问题。

胡适从甲戌残本评语中勾勒出的这几项情节,说明了曹雪芹原来构思与流行的程本百二十回的情节是完全两样的。他根据这些不同情节,作出了这样的评断:

胡适的这个论断,虽近百年,今日看来还是站得住的。科学的要求首先是“是什么?”———弄清研究对象的真面目,只有在这样前提下,方有进一步考察的可能。事实的真面目往往不为人臆想、出入意料的。脂本的出现,在程本百二十回流行达一百数十年的一统天下中树立起一个对立面,出现了俞平伯所说的“《红楼梦》新观念”,也如他所说这会“得罪读者,开罪世人”———果然引起了轩然大被,出现诸多惊诧、诸多纷扰。然而,为弄清真相,这是无法规避的。胡适发现和提出的脂本、脂评,让我们进一步认识了《红楼梦》,认识了曹雪芹,开辟了《红楼梦》研究的新途径。这是胡适评红的又一历史功勋,也应予以充分肯定的。所谓“伪造欺骗”说,只能是儿戏之言。脂本出现,已达十多种。这样的“伪”是谁也作不出来的,如其不信,请其试作一页半页如何?

再次,胡适对所谓“索隐红论”的批判,是他评红的另一项历史功勋。中国自《春秋经》追求“微言大义”的传统兴起了“索隐猜谜”之风; 并认为这才是“学问”。《红楼梦》评论中,如“顺治出家”说、“反清复明”说、“明珠之子”说、“藏谶纬”说、“明易象”说等等千奇百怪的说法,搞得乌烟瘴气。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扫这些谬悠之说、揣测之词,把《红楼梦》还给了历史,落实到科学考证的基地上来,化空虚为平实,变虚诞为平易,起到了劈荆斩棘、开先启后的作用。应该说,就《红楼梦》评论而言,其功不在禹下的。

我们要求前人的,不是他应该有什么什么,而是他给我们留下了什么什么。胡适的评红留给我们的是考定作者曹雪芹及其身世,发现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残本及其对索隐红论的批判与廓清。这都是前所未有的胡适留给我们的遗产。当然,如胡适所说,在科学探讨上应“不疑处有疑”。胡适所作的结论,不是不可以怀疑的,但须有起码遵循的条件,那就是首先须有可靠的、截然相反材料的出现,或有充足理由足以推倒前人———至少能自圆其说———的“说法”。否则只应善视、珍视前人的成果,在前人开辟的道路上前进。那种异想天开地求“震惊宇宙之大发现”,靠割裂、曲解材料和炒作方式妄想推倒前人的结论的作法只能是徒劳的。这上面浪费的笔墨够多了,“往者已矣,来者可追”,应该止步了。我们还是回到原来的起点———胡适开辟的道路上来吧!

[责任编辑:陈书娣] 标签:红楼梦 胡适 程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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