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存的文本看,《孟子》一书中已经出现了“王道”的概念,从而使孔子“文德论”所包含的“王道”理想获得了自己的概念形式。在《梁惠王》(上)一文中,孟子第一次提出了“王道”的概念。他说:“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孟子“王道”理想的本质内涵是“仁政”,而“王道”的具体历史内容是“先王之道”——即尧、舜、禹、商汤、文、武、周公之道。孟子把《诗经》中所表现出的精神看作是“王道”标志:他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离娄》下)而《诗》之所以是“王道”的精神标志,乃在于其中保存了当时各诸侯国的风俗。这些风俗是王者派人到各国采集整理后的产物,是王者听取民众之音的表现。
在《孟子》的文本中,与“王道”概念相对应的动词是“王天下”——即做天下之王。而“王天下”的根本哲学精神是实行仁政。“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梁惠王》上)这种天下人皆欲趋赴王道之国的理想,正是孔子“文德论”的更为具体化的描述。
在《公孙丑》(上),孟子比较集中地论述了“王天下”的五种方法,如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若父母矣。率其子弟,攻其父母,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此,则无敌天下者,天吏也。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公孙丑》上)
通观《孟子》全书,其“王天下”的具体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的政策:1、确保社会经济基础厚实——“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2、尊重人民的生命财产——“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3、就像关怀自己家庭成员一样关心天下百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梁惠王》上)4、乐民之乐,忧民之忧——“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梁惠王》下)
孟子坚信:“仁者无敌于天下”。他说:“不仁而得国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尽心》下)因此,“仁道”就成为王道天下的政治原则,也是王道天下权力来源的合法性基础。
孟子特别反对为了土地、人民而发动战争,用现代的话来说,孟子特别反对以战争的手段获得财富。他批评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縻烂其民而战”,乃是“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违背了政治上的仁道原则。他对整个春秋时代的战争评价是否定性的:“春秋无义战”。所谓的“征伐”,乃是“上伐下”之称,“敌国不相征”。而征伐之“征”的本意是:“征之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战?”(《尽心》下)从而对战争的合法性基础进行了哲学论证。孟子理想中的王道天下是:“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公孙丑》上)正是从“道义”原则出发,他对现实政治的两种形态——“王道”与“霸道”进行了原则的划分:“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公孙丑》上)
不过,孟子并不全盘否定战争的意义。如果战争是符合道义的,还是可以实行征战。他引《尚书》为佐证:“《书》曰:‘汤一征,自葛始。’天下信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归市者不止,耕者不变。诛其君而弔其民,若时雨降,民大悦:‘徯我后,后来我苏。’”(《梁惠王》下)又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天下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公孙丑》下)类似的文字在《滕文公》下篇亦有论述,而且从商汤说到文王、武王,更为充分。可见,孟子的“王道天下观”并不简单地否定战争的行为。而只是要求战争必须建立在“仁道”的政治合法性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