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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是这样制造的:评书演义中的历史错误


来源:新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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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最基础的历史认知,往往来自评书演义。但那些在街头巷尾,收音机里传来传去的演义故事,却充满了林林总总的历史错误,实在当不得真。


 

 

中国人最基础的历史认知,往往来自评书演义。但那些在街头巷尾,收音机里传来传去的演义故事,却充满了林林总总的历史错误,实在当不得真。

话说隋炀帝即位,大赦天下,这一赦在山东放出了一条大虫,此人乃私盐贩子程咬金是也。既遇大赦,别的犯人一哄而散,但程咬金却赖着不走,狱吏只好沽来水酒牛肉,伺候他饱餐一顿,老程才出狱而去。但他出狱后,家中没钱,便拿一条旧裙当了一两银子,做起了柴扒买卖。随后,老程又在梦里学了三路大斧,从此走上了反隋的革命征程。

这是《说唐演义》第二十、二十一章里的情节,但就这短短两章,历史错误层出不穷。首先,隋唐时官府禁止杀牛,牛肉不是普通百姓随便吃得到的;其次,那时人们花的是铜钱而非银子;最后,程咬金在真实历史中是将门之后,并非私盐贩子出身,而且他的兵器乃是高富帅将领惯用的马槊,绝非什么大斧。

对于中国人而言,他们的历史认知通常都是从《说唐演义》之类的评书小说开始的。那些评书中的“历史”,在人们脑子里存在了几十年,但谬误却比比皆是。

因此评书或小说只能是茶余饭后的休闲娱乐,真把它当成真实历史,难免贻笑大方。

白银直到明朝才实现货币化。

在《水浒传》里,我们时常能看到好汉拿银子结账或打赏。鲁智深还没出家时,碰上金老汉父女,就是自己掏五两银子,找史进要十两银子,接济了他们。武松上景阳冈打虎前,找酒家买酒买肉,用的也是碎银子。事实上,在《水浒传》故事所处的北宋末年,白银还没有成为流通货币。

中国历来是贵金属匮乏的国家,社会上流通的白银少、价值高。在宋朝,只有皇帝赏赐大臣或向辽、金、西夏缴纳“岁币”时才用,普通老百姓买东西花的是一枚枚的铜钱、一叠叠的“交子”(纸币)。

到了明代,中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顺差,西欧各国从美洲掠夺的大量白银,很多都被用来购买中国的瓷器、丝绸和香料,使中国市面上的白银逐渐多了起来。到了明朝后期,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将老百姓的田赋、徭役等合而为一,统一征收白银。此后,不管是朝廷给官员的俸禄,还是民间买卖、借贷,都开始采用白银结算。

《水浒传》、《金瓶梅》这些反映北宋题材的话本,大都成书于明朝以后,所以在叙事时时常代入了作者所处时代的特点:白银货币化。

历史上从没有过“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大杀器。

评书里的皇帝大都是昏庸无道的,比如《杨家将演义》里的宋太宗只知道任用老丈人潘仁美、陷害忠臣杨家将。对于这样的昏君,老百姓敢怒不敢言,于是为了满足民间诉求,小说家或说书的,便发明了一种“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大杀器”。

最著名的自然是八贤王赵德芳的“打王金锏”和杨家老太君佘赛花的龙头拐杖。此外《说唐演义》里的程咬金、尉迟恭,《杨家将演义》里的高怀德,京剧《大保国》里的徐延昭,他们使用的兵器鞭、锏、锤等,也具有轰杀昏君和奸臣的伟大功能。

无论是金锏还是龙头拐杖,看上去是很拉风,但实际能起多大作用呢?小说里,“大杀器”不是来自上一代皇帝的赏赐,就是当朝天子的恩典。但是,哪个皇帝会给臣下发一件能把自己打死的“大杀器”,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所以,谁也没见过这些玩意发挥过威力,否则八贤王一锏毙了潘仁美,大宋天下不就太平了?奸臣尚且打不得,更何况“昏君”?

现实中的皇帝都是想方设法加强皇权,岂有给自己找不痛快之理?有个例子能说明皇家对这类“大杀器”的看法。慈禧是有名的戏迷,但是她禁止在宫里演《大保国》、《打龙袍》、《锁五龙》。这些戏演的都是忠臣为国事,手拿“神器”冒犯太后、皇上的故事。估计在老佛爷心里,这全属大逆不道,让宫女太监们看了不免想入非非。

包青天的铡刀纯属子虚乌有。

看包公戏,大家最期待也最激动的场景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包青天请出“龙、虎、狗”三口铡刀,一声令下,让恶人身首异处。这个画面看起来确实是很爽,但包大人要是敢这么办,估计很快就要被撤职查办。在真正的历史里,无论铡刀,还是死刑立刻执行,都是子虚乌有。

中国在秦汉时期就有死刑复核制度的萌芽,到了包拯所处的北宋年间,已经发展出一套完善的复核机制。在宋朝时,死刑判决大都要上报提刑司、刑部或审刑院核准,然后才能执行。一个犯人即使被核准了死刑,也不能立即执行。唐宋年间,死刑不在朔望、上下弦、二十四节气等日子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电视上总看到“午时三刻处斩”的桥段,这也与历史不合,唐宋时处决犯人通常是在黄昏时分。

现代人讲程序正义,古时候何尝不是?包青天再英明神武,也会有一时糊涂,办错案子的时候。要是没有一个复核的程序,或让犯人鸣冤的机会,即使是包青天,怕也免不了制造出几起冤案来。

马槊才是“高帅富”的兵器。

无论《三国演义》还是《隋唐演义》,武将手中兵刃,如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赵云的龙胆亮银枪、罗成的五钩神飞枪等,总是那么霸道拉风。其实刀也好,矛也罢,在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普通士兵才用的把式,是屌丝的武器。

相比于刀枪,真正的兵器贵族是马槊。遥想曹孟德在长江上“横槊赋诗”,睥睨天下,是何等威风。还有赵云在八十万军中七进七出,“砍旗两面,夺槊三条”,注意夺的不是刀,不是枪,而是槊。这些细节,充分说明了马槊在兵器中高大上的地位——非大将不能用。

马槊看上去与矛类似,但槊锋长,刃宽,能刺,能劈砍,杀伤力强大。大将用的马槊打造工艺繁复,如制作木杆,要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篾,再将细篾用油反复浸泡,泡到不再变形、开裂为止。最后把细篾与葛布层层胶合,再经过桐油浸泡等工序,才能做出马槊的杆。由此而成的槊杆,柔韧受力,刀砍不断。

打造一支马槊要耗时三年,且成功率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岂是普通小兵可用?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

评书中使槊名人,首推单雄信。他手中一杆金钉枣阳槊,重一百二十斤。单雄信相传祖上乃北周名将,虽然家世没落,但家中仍是能建起庄园的一方土豪,自然玩得起槊。

至于吕布的方天画戟、张飞的丈八蛇矛都是槊的变种。相较之下张三爷的丈八蛇矛,就比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高帅富得多。这是自然,张飞家是土豪,二爷不过是卖草鞋的,玩不起槊啊。

但是,非要较真的话,青龙偃月刀也是杜撰的,这兵器最早出现在宋朝《武经总要》里。真实历史中,关二爷使用什么兵器呢?《三国志》记述了“斩颜良”的片段,“羽望见良麾盖,策马剌良于万众之中,斩其首还”,既然是将颜良“刺”于马下,关二爷用的多数是马槊之类的刺杀兵器。

古代禁止杀牛,梁山好汉哪能顿顿熟牛肉?

《水浒传》里,好汉们下馆子,从来不看菜单,张口就是筛几碗酒,再切几斤熟牛肉。林冲看守草料场时,外出沽酒,那“店家切一盘熟牛肉,烫一壶热酒,请林冲吃”。还有武二哥景阳冈打老虎之前,也是点了熟牛肉下酒。读者看了这些情节,不免以为在宋朝时,牛肉是随处可见的普通食物。

事实上,牛肉在当年相当昂贵,原因很简单——官府不许杀牛。在农业社会,耕牛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西周时就有“诸侯无故不杀牛”的规定。中国古代政府给予耕牛的特殊保护,怕是今天的印度人也望尘莫及。比如,在汉朝,杀牛是要偿命的,即使你是牛的主人。

汉以后,对杀牛的惩罚不再那么严厉了,牛主人擅自杀牛,在唐朝判徒刑一年,在元朝则要杖责一百。杀自己的牛尚且如此,那要是杀了别人家的牛,刑罚当然会更重。在梁山好汉们所处的宋朝,在不是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杀死他人的牛,要处以“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放”。

在唐宋时期,不管这牛是老得拉不动犁了,还是意外瘸了腿,都是不能杀的,除非等牛自然死亡。虽然也有人偷偷杀牛尝鲜,也不可能如《水浒传》里,那些酒家有如此充足的牛肉供应。或许张青、孙二娘夫妇做人肉包子的买卖,就是因为牛肉太难寻了吧。

实际上,好汉们下馆子最可能吆喝小二的是:“切二斤羊肉。”北宋以羊肉为主要肉食,《清波杂志》记载北宋时皇宫“御厨止用羊肉”。苏东坡也有“十年京国厌肥羜”的诗句,这位美食家连出生五个月的羊羔都吃腻了,于是发明了“东坡肉”,当然,猪肉在宋朝城市消费量也不小。

傻傻的福将,欢喜的结局。

所谓“福将”,顾名思义就是在战场上福星高照,总能化险为夷的大将。这种人常以喜剧形象出现,他虽非主角,却能给读者留下最深的印象。福将的代表性人物是程咬金、牛皋、孟良和焦赞。

仔细分析,几乎每部演义评书都有福将存在。福将们所处的时代不同,相貌却是“千人一面”。他们都是身材高大,相貌丑陋,胆大心细,还有一身忠肝义胆。而且不同评书的福将有互相抄袭之嫌,比如《明英烈》里的胡大海和程咬金何其相似。

福将能有今时今日的面目,经过了相当长的历史变化过程。以大名鼎鼎的程咬金为例,他出身世家大族——自曾祖起,历代都在北齐为官。所以历史上程咬金的兵器就是前文说过的“高富帅”兵器——马槊。到了《说唐演义》故事里,程咬金虽然是世家出身,但家世没落,成了和寡母相依为命的私盐贩子。

程咬金被改变身份是明末清初,在晚明的《隋史遗文》、康熙年间的《隋唐演义》里,程咬金开始改头换面。民间艺人包装出了一位混世魔王程咬金。于是乎,“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程咬金的三板斧”成了现在中国人的常用俗语。

牛皋的身份变迁同样如此,真实历史中,他在岳飞手下是中军统领。等到《说岳全传》问世,钱彩笔下率真、勇猛的牛皋就一下深入人心。历史上牛皋是因反对议和而被秦桧杀害,小说则给了牛皋一个真正的喜剧结尾——在岳雷扫北中,上演了一出“气死兀术,笑杀牛皋”的传奇。

武将单挑纯属想象。

网上有一批“武评”爱好者,就是依据小说中武将单挑的情节,给关羽、吕布,给呼延灼、鲁智深定个武力高下。评书里的武将单挑,我们耳熟能详。长沙城下,老将黄忠大战关云长;潼关阵前,许褚裸衣战马超,让人读来心潮澎湃。

但仔细一想,两军对垒,军队的人数、装备、士气,以及将领的指挥无一不影响战场胜败,战争没有理由会被两个逞匹夫之勇的将军所左右。否则脚有残疾坐轮椅指挥的孙膑,也不可能让孔武有力的庞涓死于乱箭之下。

历史上,真正的著名武将单挑极其罕见。上文提过关羽斩颜良算是一例,还有就是孙策和太史慈那场惊天地、泣鬼神的恶战。太史慈曾带一名随从在野外与孙策一行偶然相遇,遂上前迎战。当时“策刺慈马,而揽得慈项上手戟,慈亦得策兜鍪”,两人打了一个平手。

从上面的案例来看,古时武将不到保命的关键时刻,断不会赤膊上阵,与敌将拼个死活。

通常所说的为将之勇,并不是单挑,而是率军突营陷阵。如《三国志》中有吕布手下大将高顺,此君常率精锐“陷阵营”,突袭敌阵,攻无不克;还有就是夺了侄子江山的明成祖朱棣,他时常率骑兵突袭军阵,屡屡得手。不过,朱棣的勇武另有乾坤,皆因侄子建文皇帝有旨意,要抓活的。讨逆军上下被捆上手脚,才让朱棣有恃无恐,不然明枪暗箭,匹夫之勇焉有活路?

异姓封王难如登天。

听评书时,很少有谁谁被封个侯,大都是皇上一高兴,当场就封王了。薛仁贵在历史上的最高爵位是平阳郡公,到了评书中就成了平辽王。异姓封王在唐朝还较常见,著名的有汾阳王郭子仪、燕郡王罗艺,或者是赏赐功臣,或者是安抚割据势力。所以在唐朝故事中编个“平辽王”的爵位,尚在历史框架之内。

然而在以宋朝为背景的小说中,满天飞的异姓王爷就有点扯了。在这些子虚乌有的王爷中,最神奇的要数呼延赞之子呼延丕显,他同时被封为靠山王、敬山王,是为“双王”。

历史上,宋朝给功臣封王,几乎都是追封,如曹彬为济阳郡王、岳飞为鄂王。值得一说的是《水浒传》里与蔡京、高俅狼狈为奸的童贯,这厮作为一个宦官,生前就被封为广阳郡王,当真是风光一时。

小说里封王的极致是所谓“一字并肩王”,就是“齐、楚、燕、赵”等封建一省的王爵。在田连元的评书里,程咬金被李密封为一字并肩王;在单田芳那里,裴元庆又被程咬金封为一字并肩王。

真实历史中,一字王大都封给皇帝的子弟,如明朝的燕王朱棣、辽王朱植等。到了南明,处境岌岌可危的永历小朝廷才封了李定国晋王,这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举措而已。

一字并肩王看似荒诞,但评书影响所及,也尽人皆知。民国张勋复辟后,得了个忠勇亲王的爵位。张勋当了王爷自然很高兴,在家里得意洋洋。夫人曹氏一直都不赞成复辟,对丈夫说:“今虽封忠勇亲王,吾恐汝他日将为平肩王矣。”张勋问为什么,曹氏大声道:“汝将来首领必不保,一刀将尔头砍去,汝之颈不与两肩一字平么。”一字并肩王真的只是个笑话。

虚构的北伐辽金,天真的“YY”。

历史演义通常有一个相对真实的背景,如《三国演义》的汉末逐鹿、《说唐演义》的隋末大乱,不同作品的差别在于史实和虚构的比例。在一些民间作品中,甚至有一些凭空“YY”出的情节,如薛丁山之子薛刚起兵反唐,讨伐武则天;又如《说岳全传》里岳飞次子岳雷挂帅北伐,大败金国,收复失地。“YY”最过分的要算那本《反三国演义》,愣是让蜀国统一了天下,不正是如今盛行的“YY”穿越小说鼻祖吗?

这种艺术创作一方面寄寓了文人的政治理想,另一方面也符合读者的心理要求。自五胡乱华以来,汉人时常被少数民族欺负。尤其在宋朝,辽、金、西夏无不对天朝吆五喝六,不免让汉人心里有气。

在真实历史中宋人打不过契丹人,后人就让杨家将、梁山好汉出场,帮老祖宗打他们一个落花流水。清朝统一全国后,汉族知识分子不甘被少数民族统治,就创作了大量这种驱逐鞑虏的“禁书”。

除了抗击外族,忠奸斗是明清小说“YY”的另一个重点。在历朝历代,皇帝身边都有奸臣当道、忠臣护国,比如明后期东林党和魏忠贤的斗争。斗争中得势的常常是奸臣一方,文人在现实中被打压,就在小说中将祸国奸臣绳之以法。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抗辽名将潘美成了大恶人潘仁美;在平灭东、西突厥中立下大功的苏定方,也成为陷害罗成、罗通父子的宵小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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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历史 评书 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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