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结婚是同性恋者的权利
在同性恋研究领域,中国著名的社会性学家李银河一直是个焦点人物,她曾三次通过书面形式为同性恋争取领证结婚的权利。第一次是2001年“两会”期间,她委托一名人大代表提交“同性婚姻”议案。第二次是在2004年,一位愿帮忙的朋友提交提案。但这两次都受挫。2006年,李银河再次提出“同性婚姻立法”。
李银河认为,结婚是同性恋者的权利,这涉及到如何与少数群体相处的问题,关乎现代公民素质。除性取向外,同性恋者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根据一项调查,同性恋、异性恋人群的心理健康比例是差不多的。
李银河曾做过一个公众态度抽样调查,问到“同志”婚姻这个问题,有20%的人持赞成态度,而在网上的调查,这个比例高达56%。“网上比例高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网民相对年轻,思想更加开放。”当被问及“如果你自己的儿子成为同性恋,你会怎么做”时,李银河说:“很多人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以后,都会有些困惑和迷茫。如果我的儿子成为同性恋,我会首先让他学会接纳自己,这样才能做一个快乐的人。”
少数国家在法律上承认同性婚姻
荷兰通过同性恋婚姻法
荷兰同性恋者不但可以合法结婚,也可以合法离婚。荷兰参议院通过了使同性恋结婚合法化的法律,参议院还通过立法准许同性恋者婚后收养孩子。2009年9月,荷兰议会下院以压倒多数的优势通过使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法律。荷兰宪法规定任何人都有结婚的权利。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同性恋者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
德国法律承认同性婚姻
德国联邦议院2000年12月2日投票通过新法律,批准同性伴侣向当局登记他们的关系,有关方面把这种安排称为“同性婚姻”。
按照该法律,同性伴侣可以使用同一个姓氏,也可以在例如家庭保险方面共同分担责任。该法律将赋予同性关系法律地位,而且也适用于外国人。不过,同性伴侣目前仍然不可以领养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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