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紫阳小学清末民国时期校史
2010年12月02日 16:58 凤凰网文化综合 】 【打印共有评论0

三、杭州市太庙巷小学(1927——1937)

在北伐战争中,以蒋介石为首的新军阀取代了旧军阀,建立起全国性的政权——南京国民政府。

民国十六年(1927)五月,南京国民政府改革地方建置,撤消道制,实行省、县两极制,规定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特殊情形者可酌设市。于是,浙江省政府划出杭县城区及西湖全境,即东南沿钱塘江至闸口一带,西至云栖、天竺,北至拱宸桥、笕桥,另设杭州市。这是杭州建市之始。当时总面积910平方公里,共有380031人,划分为六个区:城区、西湖、江干、会堡、皋塘、湖墅。当时学校随之改称为杭州市城区第一小学校(杭县二小改称为杭州市城区第二小学校)。

民国十七年(1928)五月,杭州市教育委员会成立。教育委员会之职权:(1)审核教育方针及计划;(2)筹划教育经费;(3)审核教育经费之预决算;(4)议决的教育科交议事件。会议定为每月一次,委员分两种,(甲)当然委员五人(党部代表、市长、教育科长、教育指导员)。(乙)聘任委员五人,其第一期和第二期聘任委员,城区第一小学校长骆庆珍都名列其间,参与杭州市教育委员会之工作。

民国十九年(1930)十月,杭州市教育会成立,市辖13个行政区同时分别成立区教育会,各区教育会会员,即为市教育会会员。市教育会设常务干事一人,干事若干人。第一任常务干事郑兆麟,系当时杭州市城区第一小学校长,干事均为杭州市各著名小学校长,如朱曼倩(天长小学)、钟伯庸(后为杭州市教育局长)、胡升文、朱点(流水桥小学)、赵诚(新塘小学)、范椿(宝极观小学)、俞雪尘、颜逸文(艮山门小学)等。可见,当时杭州市城区第一小学声名之显赫和地位之重要,以及该校师资力量之雄厚。

民国二十年(1931)春,原按数码排列的各市立小学均以地名名校,学校正式名为杭州市立太庙巷小学。

民国二十(1931)五月,杭州市成立义务教育委员会。民国二十四年(1935)10月,第二次组织杭州市义务教育委员会,学校校长郑兆麟和骆庆珍先后担任聘任委员。决定办一批短期小学,吸收失学儿童入学。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三月,杭州市小学校长15人,在太庙巷小学训练,分区举行谈话会,于谈话中,予以精神讲话之训练,各校都有进修报告。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杭州市在青年会举办第一届小学卫生演讲竞赛。与赛学生计高级组十五人,初级组二十六人,由市府教育科卫生科会同主办。聘杭城著名教育家罗迪先、陈 章、尚仲衣,医学家陈万里、盛佩葱、余德荪、杨郁生诸先生担任评判。评判结果,高、初级各取五名,其中高级组第一名为太庙巷小学陈文;初级组第三名为太庙巷小学方略。市府卫生科于事前呈请教育部、内政部、卫生署各颁给大银杯一只,以赠送优胜学校,并将校名刊列杯上,如能连得锦标三年,即可由校永久保存。另由市府定制赛银奖杯两只,银盾两只,银框两只,大小铜墨盒各两只,分赠高、初级组优胜前五名。今在江苏美术出版社:李杭育《老杭州》一书中,有《杭州市政府举办的第一届小学生卫生演讲竞赛,获奖学生合影》照片一帧。杭州市档案馆《民国时期杭州市政府档案史料汇编》有文字记载。

杭州建市后,随着工商业、旅游业的发展,人口不断增加。民国二十五年(1936),全市人口增至530042人,城区增长尤快,已达32575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原来的行政区划和设置已不能适应,于是重新划分为十三区:城区分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等六个区,西湖区改称第七区,江干区改称第八区,会堡区改称第九区,皋塘区分为第十、十一两个区,湖墅区分为第十二、第十三两个区。当时杭州市太庙巷小学位于杭州市第一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来杭州推行小先生制,发动小学生为工农识字教育服务。陶行知和西湖区翁家山小学的师生建立起固定联系,在他主编的《生活教育》杂志上刊登这所小学的小先生们的活动信息,又曾推荐八位小先生的日记以《西湖八小孩日记》为书名,在上海儿童书店出版。市立太庙巷小学曾就实验小先生制写出一份实施报告(载民国二十五年四月三日出版的《杭州市政府教育周报》第251、152期合刊),其中既讲到了该校小先生教民众识字取得的一定成绩,又讲了两方面的困难:一是小学生本身因功课忙,没有多少时间去做小先生;二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民众的迫切需要是生存。面包比识字更重要,因此小先生常常找不到学生。这份报告,中肯地揭示了当时的民众教育所面临的症结所在。

民国二十五年(1936)度,杭州第一学区共有失学儿童5342人,太庙巷小学的第四小学区,共设短期小学六校十四班,指导员即校长郑兆麟。短期小学以地名作校名。每个学校抬生40至60名,采用半日制、二部制,分别在上午、下午或晚上进行教学。每日应授课时实足3小时,开设的课程有:公民训练、国语、算术、写字等。

民国十八年(1929),按照教育部《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将小学六年分为低年级(一、二年级)。中年级(三、四年级)、高年级(五、六年级)三段,每周教学时间分别为:低年级1140分钟,中年级1320分钟,高年级1530分钟。课程设置上,改公民为党义,改工用艺术为工作科,改形象艺术为美术科。将历史、地理、卫生三科合并为社会科,共设课程为党义、国语、社会、自然、算术、工作、美术、体育、音乐等九种,课程比前简化。

民国二十一年(1932),浙江省又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小学课程标准》,对小学课程作了修改:取消党义课6,其内容融化于国语、社会、自然等科之中;另设公民训练课;把社会、自然等科的卫生部分划出来单设卫生科;改工作科为劳作科,内分家事、校事、农事、工艺四项。共设公民训练、卫生、体育、国语、社会、自然、劳作、美术、音乐等10科。每周的教学时间:一年级为1170分钟,二年级为1260分钟,三年级为1380分钟,四年级为1440分钟,五、六年级为1560分钟。

民国二十五年(1936)以后,浙江省各小学执行教育部新颁布的《修正小学课程标准》,低、中年级的社会、自然两科合并为常识科,四年级起算术科加授珠算,高年级的社会科分公民、历史、地理三科,低年级的美术、劳作两科又合为工作科,音乐、体育合并为唱游科,卫生科取消。每周教学时间:一年级为1020分钟,二年级为1110分钟,三年级为1230分钟,四年级为1290分钟,五、六年级均为1380分钟。

教学管理方面,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二月,省教育厅颁布《浙江省各县市小学毕业会考委员会组织规程》和《浙江省各县市小学毕业会考委员会办事细则》,对小学毕业生实施会考制度。次年十二月,又颁发《着省各县市小学生成绩抽考办法大纲》,决定小学三年级以上各年级学生分别由各县市实施抽考。后又在《浙江省各县市最低限度学校行政暂行标准》中,又对小学教学管理各项作出规定:

教材选用:以采用国定课本为主,并随时编选补充教材,尽量选取乡土教材。

学级编制:以采用单式编制为原则,每学级以40人至60人为度。亦可采用复式编制,每班以6组为限。

教学方法:各科应有适当教学过程,复式教学须注意过程之配当,并须注意上课时的秩序训练、儿童身心健康及个性差异。

课业批改:应按时对儿童作业用有色墨水批改,并注意养成儿童作业之正确观念及习惯。

成绩考察:分平时考查、临时测验(每月一次)、学期考试、毕业考试4种,学期结束时应将儿童成绩向家长报告。自此以后,本省小学教学管理逐步统一并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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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晓燕 编辑: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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