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妇女”与中国成功学

网友评论()2014.2.11 第37期 作者:曹寇

导语:东莞扫黄,当代中国色情业部分实况随着中央电视台传到千家万户。先锋小说家、曾出版文史作品《藏在箱底的秘密性史》的曹寇在观看之后认为:东莞的色情业并没有超越中国古代的娼妓业,反而停留在低级的感官色欲层面,文人们痛悼的“秦淮八艳”已成千古绝响。几千年来的妓女业,可以维稳、可以增加税收。而当今的妓女,却在“不以成败论英雄”的道学价值和“笑贫不笑娼”的苟活成功学中艰难生存。

无论是什么年代,关于妓女,可以有两种说法:1,一个女性,为了生存,可以与所有付钱的男性性交;2,一个女人,为了点钱,居然每天跟不同的男人睡觉。两种说法,意思一致,但语气迥异。

从生理角度来说,一个雄性没有固定交配对象,他愿意花钱购买交配权,也恰恰有雌性愿意出售交配权。这也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供需规律,可谓双赢,亦可谓自由。这事到底碍着谁了呢?但情况显然没这么简单,或者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不愿意如此看待这个问题。几千年来,人类除了和大自然及同类作斗争外,和自己的性欲及与性欲相关的人事作斗争也是一大“文明成果”。

不过,就全人类历史来看,中国倒一直是娼妓业的“王道乐土”。在过去的两三千年里,基本就没断过,否则“婊子”这个词早就成为了冷僻汉字,不会至今还是一个炙手可热的汉语词汇。不过,“婊子”可没有“妓女”这个词中性,其强烈的道德情绪和淫荡气味到如今唯有“鸡”可与之媲美。老实说,“性工作者”这种学术语言虽然颇有国家主席和掏大粪的只是分工不同的尊重意味,但因略显做作,终归不符国情,“失足妇女”还是更为正式。在当代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上,妓女不仅一失足成千古恨,而且还具备了落后分子那种需要批判、惩戒、帮扶和挽救的政治关怀。比之以前在扫黄打非运动中一概将之斥为“黄”的凶悍,似乎确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姿态。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往的扫黄运动中,那些赤身裸体从床上被揪着头发拉出来示众(通过电视摄像与部分马赛克的方式)的卖淫女和此番东莞行动中的卖淫女略有不同。就新闻提供的信息可知,东莞的卖淫女绝非街头流莺,而是金屋藏娇般隐匿于各大休闲会所和娱乐中心的“小姐”。其服务品质和价格高度不仅让正人君子们瞠目结舌义愤填膺,也让在街巷流莺和洗头房里犯过罪的嫖娼分子啧啧称奇艳羡不已。换言之,东莞的色情行业不仅是生理角度的供销关系,也算是一种等同于土豪金一样广受中国人欢迎的时代奢侈消费。可惜的是,它并没有超越中国古代的娼妓业,甚至还很低级,仍停留在感官色欲层面。文化名人们长期以来痛悼秦淮八艳那样的歌舞伎成为千古绝响,此番“东莞标准”的曝光说明他们确有见地。

要说在中国古代,妓女从档次上分的话,要比现在丰富多了。光在服务对象上,就分宫妓、官妓、营妓和家妓。在服务内容上,既有供男性发泄性欲的普通妓女,亦有提供美学和精神享受的“卖艺不卖身”的千古名妓。在众多佳话中,卖淫嫖娼可不是露水夫妻那样的一锤子买卖,而往往成为拷问人心、人性和命运的悲喜剧。她们在某种意义上属于男主人公在妻室之外包养的二奶,甚至比二奶更高级,是李香君那样的红颜知己和政治伴侣。有时候,男主人公嫖资告罄,妓女们还可以反哺对方,并自掏赎费,甘愿追随嫖客做一名毫无前途的婢妾。可怜杜十娘所遇非人,连这点愿望也不能达成,只得怒沉百宝箱。我不知道文化名人痛悼名妓不复是否有叫妓女将他们养起来的目的,但从好逸恶劳坐享其成的角度来说,被养起来的感觉应该不错。

“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教坊花粉钱之治也。”意思是说,齐国管仲是中国妓女业的缔造者,其目的不仅可以维稳(让闲汉们有的放矢),还可以增加国家税收。妓女们奉旨卖淫,嫖客们遵命嫖娼,大家都是爱国者,政治正确,道德纯粹。不过,管仲身后的两千多年里,中国人不再那么心地单纯了。中国人的悖论在于:无论是官府还是嫖客,一方面从妓女身子捞足了好处,一方面又歧视她们及相关的一切;用“不以成败论英雄”来表达其道学价值观,却又用“笑贫不笑娼”来推销其唯一的苟活哲学--成功学。

曹寇,1977年生,南京人,先锋小说家。著有小说集《操》、《喜欢死了》、《越来越》、《屋顶长的一棵树》,长篇小说《十七年表》(原名《萨达姆时期的生活》),文史作品《藏在箱底的秘密性史》,随笔集《生活片》。

曹寇 先锋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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