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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国学概念


来源:凤凰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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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在孔子以前

典籍描述

《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

《庄子》曰:“三王、五帝之礼义法度,其犹楂梨橘柚,虽其味相反,而皆可于口也。”《太公六韬》曰:“礼者,理之粉泽”。

《论语》曰:“不学礼,无以立”。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

《礼记·乐记》曰:“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旋裼袭,礼之文也”。

又《燕居》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於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手足无所措,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

又《曲礼》:“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曰: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

又《曲礼》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宪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

又《礼运》曰:“礼之於人也,犹酒之有糵也。君子以厚,小人以薄”。

又《乐记》曰:“乐者,非谓黄锺、大吕、弦歌、干杨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铺筵席,陈樽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

又《礼器》曰:“君子之行礼也,不可不慎也,众之纪也,纪散而众乱”。

又曰:“先王之立礼也,有本。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

又《经解》曰:“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而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

又《礼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是故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圣人以礼示之,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春秋说题辞》曰:“礼者,体也。人情有哀乐,五行有兴灭,故立乡饮之礼,终始之哀,婚姻之宜,朝聘之表,尊卑有序,上下有体。王者行礼得天中和,礼得,则天下咸得厥宜。阴阳滋液万物,调四时,和动静,常用,不可须臾惰也”。

《三礼正义》曰:“《周礼》、《仪礼》并周公所作。经所谓礼三百,威仪三千。经礼则《周礼》也,威仪则《仪礼》也。《周礼》遭秦灭学,藏於山岩屋壁,以故不亡。汉武帝时有季氏获之,以上河间献王,独阙《冬官》一篇,购之千金不得,乃以《考工记》补之,遂奏入于秘府。时儒以为非是,不得。至刘歆独识其书,知周公致太平之迹,始奏立学官。后郑玄为之注。《仪礼》,周衰,当战国之世,其书并亡。至汉,高堂生所传十七篇,惟《士礼》存焉。后世推《士礼》以致天子之礼而行之。至马融、郑玄、王肃,并为之注解”。

《礼记正义》曰:“《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也。后通儒各有损益。子思伋作《中庸》,公孙尼子作《缁衣》,汉文时博士作《王制》,其余众篇皆如此例。至汉宣帝世,东海后苍善说礼,于曲台殿撰礼一百八十篇,号曰《后氏曲台记》。后苍传于梁国戴德及从子圣。德乃删《后氏记》为八十五篇,名《大戴礼》;圣又删《大戴礼》为四十六篇,名《小戴礼》。其后谙儒又加《月令》、《明堂位》、《乐记》三篇,凡四十九篇,则今之《礼记》也。(《礼记》有马融、郑玄二家注。马注今亡,惟郑注行于世矣)”。

《汉书·艺文志》曰:“《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而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言委曲防闲,每事为制也。)故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及周衰,诸侯将逾法度,恶其害己,皆灭去其籍。自孔子时而不具,至秦大坏。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至孝宣世,后苍最明。戴德、戴圣、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淹中,里名也。)及孔氏学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史氏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备,犹愈仓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师古曰:瘉与愈同。愈,胜也)”。

《汉书》曰:“《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也”。

范哗《后汉书》曰:“曹褒论曰:‘汉初,朝制无文。叔孙通颇采《礼经》,参酌秦法,虽适物观时,有救崩弊,先王之宏典,盖多阀矣”。

《晋书》曰:“韦逞母宋氏,家世儒学,其父授以《周官音义》,谓之曰:‘吾家世学《周官》,传业相继。此周公所制,经纪典诰、百官品物备于此矣。吾无男,汝可授之,勿令绝世。’后符坚幸太学,博士卢壶奏曰:‘废学已久,书传零落,比年撰缀,惟《周官礼注》未有其师。窃见太常韦逞母宋氏传其父业,得《周官音义》,非此母无以传授后生。’于是就其家立讲堂,隔绛纱幔而传受。以宋氏为文宣君,赐侍婢十人。《周官》后学传于世,时称“韦氏宋母”。

《唐书》曰:“开元十四年,上令太子宾客元行冲撰《类礼义疏》,将立学官。疏成,左相张说驳奏曰:‘今之《礼记》,是前汉戴德、戴圣所编录,历代传习,已向千年,著为经教,不可刊削。至魏,孙炎始改旧本,以类相比,有同抄书,先儒所非,竟不行用。贞观中,魏征因炎所修,更加整比,兼为之注,先朝虽厚加赏锡,其书竟亦不行。今行冲等奉诏修撰勒成一家,然与先儒义乖,章句隔绝。若欲行用,窃恐未可。’上然其奏,遂不得立学。行冲意诸儒排己,退著论以自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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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庶人 贵贱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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