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的“喜鞋”
其二、以放足增强女性的自强和爱国意识。在民间传唱的一首歌说:“休缠足,缠足岂争妍,闺阁本来天赋,质女郎亦有自由权,何苦乞人怜。”“文明足儿顶呱呱,细能绣花粗能打杂,妈儿啥!女娃赛过男娃。”在女性中最有盛名的《妇女杂志》呼吁国人要以“助生理之发育,洒国民之耻辱”的精神,“使全国妇女未缠者全其真,已缠者弛其缚”,号召女性“痛自猛省,革千年之毒,复本来之天。”一些民间团体开办各种讲座,1904 年12月10日的《成都日报》刊有成都福音堂的广告:“讲天理脚之道,请众人来听。”英国教堂在成立天足会时,邀请留日学生黄英演说,“听者数百人,妇女亦百数,皆大感动。”
其三、对天足实行奖励,以实际行动冲破习惯势力的阻挠。有些地方官员给放足者发放纪念章,以资鼓励。地方官龚某赴乡镇检阅团练,“传见不缠足之女孩,奖给银牌数百”,并题“坤维向化”四字。新繁县令余某夫人在该县召开第2次天足会时,“亲身到会演说,并捐资制造银牌徽章二百,凡未经缠足者给予徽章一面,饰诸袖上,以示表彰而资鼓励。”《时事新报·图画新闻》载文说:“湖南抚院为破除缠足之害,必须当道者躬行表率,嗣后无论绅宦妇女,一律改作圆头薄底靴,俾民间得资楷模。”有首《放脚乐》到处传唱:“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棉花塞脚缝,走路要平过。醋酸同水洗,裹脚勿要多。七日剪一尺,一月细工夫。夜也赤脚睡,血脉如调和。放了一只脚,就勿怕风波。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同唱放脚歌。”
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王朝,为扫除积弊,更新气象,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社会条件。1911年10月19日,辛亥起义成功后的第9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立即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切切此令。”
各地政府纷纷呼应,常州光复后刚刚创刊的《新民日报》,第一版即敦促人民剪辫子,废除缠足,改变服饰,严禁鸦片。四川境内所办的女学,规定入学者必须天足。各地报刊争相刊载颂扬放足的文章,凡有民众聚会的场所,如书社、茶园、读报社、讲演堂,都配合进行宣传,宣传天足的文章还选进小学教科书,一批民众喜闻乐见的歌谣、说唱、戏剧,活跃在舞台上,使放足为荣做到家喻户晓。
放足运动到民国时期首先在大城市得到普及,在上海还成为新的时尚,《海上竹枝词》就有这样的诗句:“学界开通到女流,金丝眼镜自由头。皮鞋黑袜天然足,笑彼金莲最可羞。”泰山东岳庙供奉的娘娘,泥塑金身,三寸金莲,朝拜者多用自制的大脚锦鞋,换去娘娘的小脚鞋,“以娘娘实行放足,普告钳制之妇女。”连菩萨都放了足,可见放足已经深入人心。在沿海和一些大都市,天足女郎、天足女孩成为时髦女性的美称,风行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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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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