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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博物馆副馆长:建议系统追讨海外流失文物

2013年06月29日 09:37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佳琳

有些商人利用爱国热情投机获利

新京报:2007年,针对当时对圆明园兽首的拍卖,你曾发表一篇文章提到,有些商业机构利用民众的“爱国”情感谋取私利。在你看来,国人面对海外流失文物,是否出现了一种不理智状态?

陈履生:在近几年的艺术品拍卖市场上,“海外回流”已经成为一种商业手段。而在国际市场上,面对流失文物所出现的不理智的行为,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圆明园兽首。

上世纪80年代末刚出现兽首拍卖时,价格仅为1500美元,那时候没有掺杂政治因素和民族情感,其价格符合当时的市价。可是到了2000年,牛首、虎首和猴首三件被保利集团以3000万港元拍得时,方方面面都出现了爱国的声音;2009年,当鼠首和兔首在法国佳士得拍卖时,起拍价已飙升至800万和1000万欧元。这时国家文物局出面干预,还引发全球华人声援,最终造成“拍而不买”的闹剧。

兽首价格的一路飙升,民族情绪的一路高涨,其直接的后果是哄抬了中国文物的市场价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对流失文物的追讨。我非常赞成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所说:“炒作的结果,是让那些利用中国老百姓爱国热情的商人投机获利”。

不能靠购买追讨被掠夺的文物

新京报: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有大量文物散落海外。难道为了不被别人利用,我们就不予理睬了吗?

陈履生:我想政府不会一概不予理睬,关键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比如兽首的问题,因为它属于《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中所规定的部分,政府出面干预是正当的。而对于一般的不属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的文物,不予理睬也是合乎情理的;当然,基于文物的等级和其重要性,政府的有关部门从国际市场上购买,也是有必要的。

新京报:你曾经表示,政府应系统组织追讨海外流失文物。购买是否是一种你赞成的追回方式?

陈履生:像这次基于国际友谊的文物回归,是一个回归渠道。中国也有过通过拍卖追回文物的先例。但这些并不是核心。毕竟拍卖是一种比较有限的方式,跟大批流失文物相比,这只是极小一部分。

我认为现在首先应该做好研究工作,除了了解海外流失文物收藏地外,更要弄清其来龙去脉,建立一个国家流失海外文物目录。这是一项艰苦而细致的工作,但是进行有效追讨的学术基础,也是提供法律依据,即掠夺的罪证。只有基于此,才能开展追讨工作。

对于被列强掠夺的文物,如果是将来被列入上述国家目录中的文物,我认为不能用购买的方式,因为购买赃物同样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追讨 流失海外 国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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