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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公民 再做儒者:台湾教授的公民儒学与社会实践

2012年04月10日 10:02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林安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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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儒学讲的就是这些,在公民社会有更大的可能性。国学热应该落叶生根,也一定会枝繁叶茂。

儒学不是简单恢复过来就好,或继续大谈三纲,三纲是上下长幼尊卑的绝对隶属关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样的伦理不是以礼杀人吗?肯定不可以,而是要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群己有义(公义或公共的正义)。群己的公共正义从哪里来?从公民意识中来,每个人都跟卖主索取发票,他能逃税吗?他不能逃税,该缴的税都缴了,你帮他做了功德,你也为自己做了功德,这是新的功德概念。

功德箱的捐款要共同签名才能打开

台湾人的公民意识现在已经发展得非常好。我到台湾去看妈祖庙,过去要功德就是捐钱,这些钱最后都到哪里去了?现在在台湾,凡是很大的寺庙,人家把钱放进功德箱,多半已经形成了另外一种管理系统。比如打开这个功德箱得有三把钥匙,由三个不同渠道的人掌握,当他们共同打开后,经过计算要签名盖章,这就是公民意识的表现。

不要不好意思,必须清清楚楚,这很重要。二十多年来,台湾很可贵的社会实践之一就是培育了这些做法。台北市各个捷运站(地铁站)常常非常拥挤,但大家乘坐电梯时,手扶梯左边一定会让出来,赶时间的人可以一直往前走,没人敢插队,这就是公民意识。

光物质条件还不够,公民意识很重要,单位里有些地方不干净,有没有要求工友打扫干净?在学校里看到教室不干净,我们会要求学生帮忙处理干净。学生的基本教养一定要好,基本的礼仪礼貌要有,有“礼”的规范才有“义”的法则,才有“仁”的感动,才有“德”这个本性,才有“道”这个根源,“道、德、仁、义、礼”才能够守得住,这样才能成为守法的公民,这是我自己的体会。

“公民”跟“人伦”是两个综合体

公民意识需要实践,而把儒学放到这个场域来说,就是公民儒学,现在实行公民儒学比以前容易多了。

比如《论语》说:“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意思是说,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现在变化很大,父母跟子女的关系平等多了,我的儿子只要是温和地告诉我,“爸爸,我觉得抽烟还是比较不好的”,我在家里就很少抽烟了。

孩子讲这些话时很平易,家里有家里的“公民”,此外家里还有“人伦”,注意“公民”跟“人伦”是个综合体。作为家里的公民,依照人伦的礼仪很恰当和气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儿子、父母都好当多了,千万不要误认为下一代人那么难管。这个说法是错的,说明你自己还没有恰当的转变好角色。家庭是人伦跟公民结合在一起的综合体,但“人伦”为重。

孩子慢慢长大后,要让他知道一些道理。比如说祖父生病了,你想抽空回去看他。上个礼拜已经说了,这个礼拜一定要回来,再忙也一定要回去。这是一种非常可贵的、人跟人之间更内化的关系,这时的长辈要有威严,父道、父亲、父情,这些东西才能够真正把握住。孩子懂这个了,很好,出去做事他会清楚知道,其实社群里仍有上下长幼尊卑的区别,每个地方还是有分寸的,公民意识以外,还有人伦之礼。

新时代的儒学,不是把旧的《弟子规》重新念一念就可以。《弟子规》有一些很好的东西,也有很多问题。奉母埋儿可以吗?卧冰求鲤行吗?二十四孝其实就是帝皇专制、父权高压这种意识形态下的产物,是帝皇专制化的儒家内容,不是今天生活中的儒学,也不具有批判性的意义。

多数人之上一个“普遍之公”

儒家并不以“顺服伦理”为主导,儒家是“服从道理”的。有人问孔老夫子:“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也。何谓也?”意思是,与其向比较尊贵的祭祀场所的奥神祈祷保佑,不如向并不尊贵但五祀之一的灶神祈祷保佑,但孔子的回答是:“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意思是:这话不对。如果犯了滔天大罪,向什么神祈祷也没用了!神明是不能买通的,“道”、“礼”,是人和人之间应该有的,你不能得罪“天”。

须知:我们的“天”就是“公”,公民社会的公。有益于公道人心者,有益于公共事务者,能满足公共之利益者,则为是;违反公共利益者则为非,就这么简单。

有人说:老师,公是什么意思?公就是普遍之义,理想之义啊,并不只是肯定多数人之义。多数人的意志,乃至几乎全部人的意志都不能等同公共普遍的意志。

举例说,所有人都同意少数服从多数才投票吗,如果不同意,少数服从多数,那就不能投票?那就不是多数,是全数了。什么叫多数?什么叫全数?什么叫普遍?10个研究生上课,很好,我们现在达成共同的协议:从今天起研究生就不用来上课了,老师也不用来教课,当然学费还是要交。他说老师分数怎么打,或者说大家决议好了,分数第二位数字是9,第一位数字根据学号第一个字,从90分到99分不等。请问这可以吗?有同学说不可以,因为老师不同意。老师如果同意呢?还是不可以,因为学校不会同意。要是学校同意呢?还是不可以。为什么?天公不能同意啊,你违反天理,学生读书,老师和学生肯定要来上课的。要不然老师领薪水领奖金这怎么可以?公不是一人之公,也不是多数人之公,公是多数人之上一个普遍之公。所以很多事不是投票就可以了事,必须要讨论、议论,这个议论就是公共论述。

《孟子》说,“虽千万人吾往矣”,“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孟子不得不通过话语的辩论来跟人家讨论。“亦有仁义而已矣,王,何必曰利”,这是公共论述,公共论述就要问,我们如何在现代的公民社会里安身立命。跟以前小农经济传统社会以及家族伦理下的安身立命不太一样,你的左邻右舍不一定是你的亲人。你离开家一段时间,敢不敢把钥匙交给对方?如果敢,这个社区还算不错。

我住在台北老社区,孩子出去忘了带钥匙,我就把钥匙交给对门的张妈妈,孩子回来会找张妈妈要。当然可能相反,你不敢交给亲人,反而能够信任邻人,邻居是公民之人伦,另有朋友之伦在里面。所以光法律约束公民是不够的,要以公民做基础点,变成朋友有信,长幼有序,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君臣有义,或者公共跟个人之间有义,新的五伦观一样可以在这里生长。

儒学生根不能离开生活世界

儒学现在看似大家都在讲,但是儒学需要生根才能发挥实际作用,而生根不能离开生活世界。台湾什么时候开始这样?我记得在郝柏村当台湾“行政院院长”时,曾发起一个运动叫“不要让嫦娥笑我们脏”,到1990年代末,我记得在中正纪念堂前,有一个非常大型的展演,结束了,很多人留下来,帮忙整理现场。当时我非常感动,大概不到10分钟,很大一片广场整理得干干净净,这就是公民意识的作用,几次以后那种场合就不会有人把纸屑留下来。

当然一个社会再往前,也不能保证永远那么进步。有一次我开车在高速公路上走,前面有一辆非常漂亮的奔驰车,居然有个人从里面丢出个垃圾来,我非常生气,很可惜那个时候手边没有相机。我当时真是很生气,就念他的车牌号码,我跟孩子说,把这个号码记着,最好有一种咒语念三次它就熄火,车开不动。

怎么样发挥公民意识?随时拍下来是办法之一。台湾现在有一个流行规则,手机也能照相了,碰到就照相举报。

王阳明看到宦官刘瑾乱政,居然一群高官都不敢说话,当时有一个谏官戴铣曾专门向皇帝劝谏,但上书还没到皇上那里,就已经被刘瑾扣住了,而且还把他抓到监狱里去。王阳明为什么敢于出来挽救,就是凭着一股真正内在的善的动能,现在,就是社会的公民意识。我作为一个君子,能如此吗,做公民能如此忍受吗?王阳明付出了什么代价?下放到贵州龙场驿(今天的修文县,在贵阳北边的山里),沿途还被追杀,而他就在那里悟了道,成为一代大思想家,并且还带兵平宸濠之乱、平定山寇,影响到日本、韩国,他的学生朱舜水到日本,影响整个日本。日本近代改革跟阳明学有密切关系。

什么叫大儒?包含了一个正义的观念。孟子说,作为大丈夫要“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公民社会有没有“正位”和“礼”?有,公民。有没有“大道”可走?有,公民之道。有没有“安宅”可居?就是公民社会啊。

作为时代的新儒者精神,“公民”两字非常重要。实实在在可以做。在你的生活中,当你看到年轻小伙子,居然随便把垃圾一扔,你完全可以过去说:年轻人,你不小心掉了东西,记得捡起噢。有礼貌地提醒他一下,社会就会慢慢变化。社会改革,需要“点滴工程”,而不是一下子就希望大幅变化,在发展过程中,点滴工程需要我们一步一步做起来,所谓儒学之生生之德(“生生”乃是实现人生价值追求、沟通“天”、“人”的基本动力和特性。被理学家普遍青睐,其原因就在于“生生”具有丰富的内在意蕴),期待在新时代大家作为新的公民,有新的发展,而在那样的做法底下,有好的公民社会,有好的社群,我们就能与人为善、与人为美,就能生活在一个非常安适的场域里,在天地里我们可以悠游自得。

林安梧教授,慈济大学宗教与文化研究所教授暨所长。本文节选自作者在深圳市民大讲堂的演讲。)

[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公民 公民意识 林安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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