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文物拍卖审核权下放引争议 网友:鼓励盗墓走私?

2013年07月14日 09:59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金叶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即便现在审核权被完全下放给了地方,也不意味着国家文物局就彻底对地方文物部门失去了监管。事实上,无论是地方文物局组织的审核专家,还是最终被审核通过上拍的文物,都要在国家文物局进行备案。这一点,在法律修改前后并无改变。所以,国家文物局对地方文物局以及地方上拍的文物的监管依然存在。

总之,此次放权是政府根据以往文物管理经验,着眼简化审核程序,提高服务水平的一次调整,是一个积极的努力。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原秘书长 刘东瑞:

“孩子”大了 该放手就得放手

中国的拍卖业历史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国家文物局管得多一些、审核的步骤多一些是有必要的。但在这个行业已发展到相对成熟的今天,取消掉一些繁琐的、已经没有太多实际意义的审核程序,也是正确的做法。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小孩刚刚上学,父母负责接送是必要的,但是读到大学之后,家长还要负责接送,那就有点多余了。

现在拍卖市场非常繁荣,地方的拍卖图录都让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再审核一遍,即便是出于“保险起见”的良好愿望,在操作上也是非常不现实的。而实际上,长期以来,对于拍卖企业拍卖文物的审核工作,都主要是由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操作的。而无论是地方的文物部门还是专家的能力,和二十年前相比,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相信他们已经具有了值得给予信任的能力。国家文物局选择在这个时候将审核权完全下放,挺合适,能很大地提高拍卖企业的经营效率。

现在整个社会的信息公开程度也同二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了,我们注意到,这次国家文物局将审核权下放的同时,依然保留了地方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国家文物局提供图录作为备案的规定,这说明地方上的拍卖情况,国家文物局并非没有掌握。在拍卖前,拍卖企业也都会将拍卖图录在网上公示。

所以,单纯因为文物拍卖审核权下放,就“瞒天过海”地将不应该被拍卖的文物拍卖——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当然,这得有个前提,就是国家文物部门可能也要在今后改善工作作风,虽然审核权下放了,但还是要注意收集地方的信息,以提供必要的监管保障。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文物法 文物拍卖 文物艺术品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