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拍卖审核权下放引争议 网友:鼓励盗墓走私?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 宋向光:
审核权下放也是责任下放
从文物交易放开至今,各个地方的文物商店、拍卖市场、文物市场都积累了相当多的管理经验。长期以来,大多数文物流转行为基本上也都是由地方管理的。现在国家文物局将文物拍卖的审核权完全下放给地方,并非没有一个坚实的基础。
监管权下放,有利于地方文物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做变通,甚至搞创新。而国家将精力用在一些更重要的统筹工作上。比如制定政策,提供监管。这种权力下放,并不意味文物保护的力度在减弱。只要基本的底线还在——比如,保证对出口文物始终有一个严格的管制标准,那么对于文物在国内的流转,适度放权、甚至是放宽规则,可以提高文物在国内的流转效率,这从本质上都是有利于文物保护的。
有人担心,审核权下放,会不会造成许多重要文物经由拍卖途径“流散”民间,以至于不利于公藏?我认为这个推论不成立。事实上,这反而可以让许多地方的公藏机构通过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享有收藏珍贵文物的机会,而不是让所有的好东西都集中在国家最重要的几个文博机构中。
文物审核权下放,还使监督的“眼睛”更多了。如果说过去审核权被集中在国家文物局的手中,地方的媒体、专家、文物爱好者无法行使所谓监督权,现在只要大家愿意,都可以“盯着”地方文物主管部门是否有违规操作。
审核权完全下放之后,或许会冒出一些新问题。毕竟文物艺术品收藏市场并不是非常成熟,问题仍有不少。比如,地方文物局组织的专家的水平问题能不能得到保证?拍卖公司会不会有更多的机会钻法律漏洞?这些可能都存在。但这些“风险”,也不是将拍卖审核权高度集中就可解决的。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并不是越严就越好,而是要遵循市场规律,适度管理。把过于集中的权力适度下放,把该还给市场的空间还给市场。出现问题也不要大惊小怪,一件件解决即可,我相信市场最终会走向健康和有序。
盗墓不判死刑了,再加上最近文物拍卖的审核权下放,两件事情加在一起,让一些文物爱好者产生了“文物保护正在放松”的感觉,所以产生不少批评之声。我认为这是好事,说明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在提高。但公众、包括拍卖企业、地方政府和文博机构,或许都需要转换一下思路:过去我们文物保护的力度很大很严,但权力高度集中,仿佛保护文物只是国家的事。那么地方政府和企业,是不是只要负责打打擦边球,能赚一笔就是一笔了呢?国家现在把权力下放,相应的机构和个人,都有自己要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责任了。这同时也是责任下放,拍卖企业和地方政府身上保护文物的担子其实更重了。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 季涛:
撤销的不过是一条形同虚设的法规
这次的“文物法”的修改,我认为其实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因为撤销的本来就是一条形同虚设的法规。
在目前的实践操作中,对拍卖文物的审核本来也都是由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在做。处理起来也是非常简单的:不管真的、假的、到代不到代、让不让拍,都是有关部门一句话的事儿。如果送审的文物真是存疑,从风险最小化的角度来考虑,有关部门通常就不让拍了。又省事,又不用担责任。谁会没事儿就往国家文物局提交呢?实践中很少碰到这样的案例。只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有国家机构要行使“优先购买权”了。那确实需要地方和国家联席各路专家好好审一审,千万别是假的、不到代的,让国家受损失就不好了。
有舆论说,审核权下放会鼓励盗墓什么的,这纯粹属于“想太多了”。文物能否上拍的审核标准,没有放宽,审核的部门也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这种“鼓励盗墓”的推论从何而来呢?事实上,从二十年前拍卖刚刚起步的时候,就从来不乏有人大呼拍卖会引发盗墓。而事实证明,拍卖业的兴起和健康发展,与鼓励盗墓没有半点关联。盗墓而来的出土文物,不走拍卖途径,私下成交的多的是,反而在国内上拍的可能性真是不大,因为有关部门对拍卖行业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欧阳树英:
“放权”只是小小的程序变动
这次“文物法”的修改,只是一个程序上的小小变动,是对“文物法”等12部法律的一次“打包”式修订,同国务院适度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总体思想是一致的。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积极的动作。
其实,放权并不意味着文物保护的力度变弱。因为对于什么样的文物不可以上拍这件事,没有丝毫要放宽标准的迹象。这个标准就是所谓的“八不准”: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复仿制品;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实际上,不仅“八不准”的内容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甚至审核的专家和部门也基本上没有发生变动。在修正案之前,对拍卖文物的审核也主要是由地方文物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在实践中,“地方文物局拿不准,提请国家文物局进行审核”的案例是比较少见的。去年北京匡时的“过云楼”藏书拍卖,北京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都接连发文进行说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实,关于这件文物是否可以被拍的判断,是北京文物局早就确定了的。只是对于究竟应该由谁来参与拍卖,由哪个机构来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产生了争议,才提交到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局为此进行了调解,并且发文解释。但必须要强调,国家文物局后来做的这些工作,和文物拍卖审核权并不是一件事。
相关新闻: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频道推荐
商讯
48小时点击排行
-
64620
1林志玲求墨宝 陈凯歌挥毫写“一枝红杏 -
42654
2曝柴静关系已调离央视新闻中心 旧同事 -
37237
3人体艺术:从被禁止到被围观 -
28599
4老战友谈王朔:在新兵连曾以“神侃”天 -
21714
5李泽厚5月将在华东师范开设“桑德尔式 -
19652
6作家李翊云推新作 曾称莫言某作品“像 -
15979
7独特而温暖的画作 -
8591
8刘益谦举证功甫帖为真 称上博专家挑起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