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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选刊》回应《收获》“摘果子”说:同室操戈

2012年09月01日 09:58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作者:罗皓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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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圈里原创期刊和选刊的两大掌门人近日打起了嘴仗。《收获》杂志执行主编程永新率先开炮,直指“选刊”摘果子,文学杂志的编辑付出难以想象的劳动,并以高价签下好的作品,但“选刊”却可以不经原刊同意用一点小钱就打发了作家和原刊,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原创”的积极性。《小说选刊》主编杜卫东回应称《收获》在同行之间互相指责,引发争端,至少是不够全面的。“格局不大,气象太小,这种同室操戈,是不利于中国文学的发展与繁荣的。”

■原创反弹:

我们栽树你摘桃

得了便宜还卖乖

程永新告诉记者,作为一本原创文学刊物,编辑们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劳动,但是很多选刊不打招呼,用很可怜的一点钱就打发了作者,发行量比原发刊物还大。

他举了一个例子,“去年年底,我们发表了杨争光的中篇小说《驴队来到奉先寺》,这部小说大约七万多字,我们连税付了几万元。我们觉得,小说值这个价。一家选刊拿去选了,付转载费五百元;另一家选刊更绝,付了两百元,像打发叫花子。我真想告诉他们:我们四五个重量级的编辑反复看这篇稿子,两百元连买眼药水的钱都不够!”

程永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些选刊的成本极低,完全是暴利行业。因为这样的利益驱动,现在各地纷纷做选刊,似乎有泛滥之势。很多兄弟刊物本刊都没有好好做,反而捡省力的选刊来做。“选刊文摘的存在有一定的道理,在历史上也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选刊文摘盛行却远非正常现象,作者、编者和读者从中得到短期的利益,长远看,却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的。”

记者了解到,依据现行的《著作权法》,报刊转载在中国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支付报酬的标准则是由国家版权局制定,最低每千字50元,不仅一刀切,还多年未变,早已不符合经济的发展。支付的方式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转付给著作权人。

今年3月,程永新在律师的指导下,根据“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这一条款,联合一些作者,共同发出“谢绝转载”的声明,“我们把稿费提高,和作者签订协议,第一批比如马原、格非等等,我们一起发出声明谢绝转载,以后慢慢扩大。”

对于《收获》此举,也有作家提出异议,比如麦家就告诉记者,作为作家,当然希望作品传播更广泛,多次获酬也是有吸引力的。方方也认为,不能拒绝转载,而是要更加规范转载和提高报酬。

程永新解释道,联合作者“谢绝转载”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拒绝“传播”,而是说,“要规范,要尊重原创原发刊物,要选也应有个时间差,选载费应与作家和原发刊物商谈。”

作家李西闽直言,“选刊就如同二道贩子,得了便宜还卖乖,还美其名曰弘扬文学。”花城出版社林宋瑜则表示不解,“这种形式的选刊存在有利于中国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什么逻辑?”作家谢宏认为,“无论从市场规律还是经济法则来说,这都是不合理的,只有中国人才能搞出这样的怪胎来。”

译文出版社黄昱宁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事儿的解决方式就是价格壁垒。给高稿费的杂志当然牛气一些,可以单独或联盟拒绝转载,作者也乐意;反过来,低稿费杂志就很难有这个底气了,作者也宁可多一个拿钱的渠道,那也不必勉强。这样自然就分成两层,各自方便也就是了。”

■选刊回应:

不承认“摘桃”影响原创

期刊萎缩“罪不在选刊”

在文学选刊中,《小说选刊》是老大哥,在中国文坛和期刊界举足轻重。主编杜卫东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正式回应了《收获》的质疑。程永新提到的杨争光的中篇小说付了200元的选刊就是指的《小说选刊》。

杜卫东解释道,《小说选刊》转载作品有两个程序是必需的:和原创刊物打招呼,和作者打招呼。《小说选刊》付给《收获》的编辑费确实是200元,但是他们还付给了作者2634元,“选刊付给作者的稿费是按字数计,千字40元,付给刊物的编辑费按篇计。这个标准是选刊一直沿袭下来的。”不过他坦言,现在稿费和编辑费确实偏低,期刊社已经就此进行了专题研究,从上个月开始,标准都已经提高,付给原创期刊的转载费一篇作品最高达到了1000元。

他指出,发表或转载支付高额稿酬,对于作家是件好事。但是这恐怕只有像《收获》这样有文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期刊才可以做到,“他们一部中篇可以付近3万的稿费,对于全国绝大多数期刊来说,达到这个标准是不现实的。这并不意味着沉默的大多数期刊中,就没有优秀的作品。”

对于程永新认为,原创文学期刊编辑花了大力气而选刊只不过随随便便一选,他也非常不满,“在某种意义上,选刊的编辑更需要锐利独到的眼光,杀伐决断的勇气和果断。在全国上百种刊物中披沙拣金,并不像程永新主编所描述的那样‘踮一下脚摘下桃子’。”

对于“拒绝转载”一说,杜卫东非常自信,“我任《小说选刊》主编已经七年,在我的印象中,无论是声名远播的文坛大家还是才华横溢的后起之秀,对《小说选刊》选载他们的作品,都是持欢迎和感谢的态度。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遇到一起作家拒绝《小说选刊》转载的事情发生。”

他不赞成“选刊”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原创”,他认为就当前文学期刊的总体状况而言,选刊与原创刊物并无本质的不同,都面临着市场萎缩的挑战,《小说选刊》也发行过100多万册,但2006年改版前,也远远低于10万册。而大家最大的敌人应该是网络新兴媒体。“程永新把文学期刊印数下降的原因归咎于选刊的存在,在同行之间互相指责,引发这样一场争端,我认为这至少是不够全面的。格局不大,气象太小,这种同室操戈,是不利于中国文学的发展与繁荣的。”他说。

■网友选边:

文学进入“五代十国”

大多同情原创刊物

对于双方的争执,网友反应不一,有人赞成杜卫东的回应,“同室操戈。悲哀!”“我觉得选刊的存在有利于原创啊。这俩老大哥斗个什么嘴,谁先把电子刊互联网用户端和纸刊结合玩好谁有正事。” “边缘化导致地盘化,各自日子都不好过,文学的五代十国时期,格局岌岌可危,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封侯还有意义吗?”

但是更多人同情原创刊物的境地,“选刊不劳而获,人家有点意见,还说人家同室操戈。”“中国文学发展,同室操戈还有点前途,继续相依为命,就是死路一条!”“文学也是需要尊重的,辛苦写出来的东西,不是想如何搬就如何搬的。”“2634元,3万元,这不是不公平竞争吗?”

■专家谈法:

选刊现象为中国特色

国外转载需双方签约

记者了解到,《收获》杂志遇到的问题,也是目前报刊转载中的普遍问题。我国许多文摘类报刊大量转载、摘发他人的原创作品并以此牟利,但能够得到稿酬的作者少之又少;更有甚者,转载后不署作者姓名,或另外署上一个毫不相关的名字,这种侵权行为近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不完全统计,在万余家报刊中,主动交纳转载稿费的不足10%。

[责任编辑:胡涛] 标签:小说选刊 收获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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