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副局长:"利益平衡"是著作权法基本精神
第三次修法的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和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1年7月,国家版权局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在京举行了“《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启动会议暨专家聘任仪式”,标志着《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我们成立了《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来自各相关部门、权利人组织、产业界、实务界、社会团体以及科研院所等。我们还邀请社会各界包括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产业界、专家学者等近200家单位和个人就《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同时,为保证修法工作质量,国家版权局专门委托了三家教学科研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分别起草《著作权法》修订专家建议稿。在专家建议稿的基础上,今年2月下旬,形成《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文本,并召集专家对草案进行讨论和多次修改。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发布了《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
《著作权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主要包括:1.将目前规定于行政法规中,应在《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一般性问题上升至法律中——主要是《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三部行政法规中的内容,如著作权产生时间、“三步检验法”、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2.根据国际公约的基本要求,在现行《著作权法》中增加必要内容,使其与相关国际条约一致——如作者的出租权、表演者出租权、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等;3.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上升到《著作权法》中——如著作权和相关权登记、委托作品的使用等;4.将业界反复呼吁和实践中迫切需要的,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初步达成共识的内容写入法律中——如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集体管理、实用艺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的界定、视听作品归属、职务作品归属、著作权专有许可和转让登记、著作权纠纷行政调解等。
这次修法,是《著作权法》实施20年的实践基础以及我国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背景下进行的,社会关注度高,我主张我们修法的每一步都要更加公开透明。我们不怕在修法过程中有分歧意见,不仅要请专家来讨论,也要放在社会上公开讨论,这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公开透明的过程,是一个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一个统一认识的过程,有些事经过讨论更能形成共识,达到平衡。现在,不仅很多权利人和权利人组织积极参与修法讨论,还有很多产业界人士加入,他们的希望和诉求都应该在《著作权法》修订中有所体现。我们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集思广益,凝聚权利人、产业界、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智慧。在征求意见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修改完善草案,争取今年年底提交国务院,明年提交本届全国人大,推动《著作权法》尽早修订出台。
(此文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工作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改,标题为编者所加)
自《著作权法》诞生以来,无论技术如何发展变化,“利益平衡”理论一直是著作权立法的重要基础。既要有利创造,也要有利使用,还要有利保护。
相关新闻: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频道推荐
商讯
48小时点击排行
-
64620
1林志玲求墨宝 陈凯歌挥毫写“一枝红杏 -
42654
2曝柴静关系已调离央视新闻中心 旧同事 -
37237
3人体艺术:从被禁止到被围观 -
28599
4老战友谈王朔:在新兵连曾以“神侃”天 -
21714
5李泽厚5月将在华东师范开设“桑德尔式 -
19652
6作家李翊云推新作 曾称莫言某作品“像 -
15979
7独特而温暖的画作 -
8591
8刘益谦举证功甫帖为真 称上博专家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