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维权引关注:“知音体”剪贴真实虚构热泪?
2009年08月12日 09:52 文学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纪实”的“失实”:要真实还是要煽情?

“荣获第三届国家期刊奖”、“世界综合性期刊最新排名第五位”,这样的文字一直印在《知音》杂志的封面上。作为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杂志之一,《知音》拥有广泛的读者群。1998年,这份杂志还为确保刊发文章的真实性而成立法务部,对刊发稿件进行核实,而近些年,这份以“纪实”为招牌的大众读物,却屡屡因为文章的“失实”而被告上法庭。

署名文章未必是署名作者所写,而是原有文章剪接而成,前言中注明采访所得的文章也未必经过采访……三位作家的质疑和声明,使读者不由将怀疑的目光投向杂志中的其它文章,怀疑这些标榜“纪实”的文章的真实程度。

记者在求证过程中发现,《知音》今年1月月末版署名迟子建的文章《悲情迟子建:我的爱人还在我的梦境里》,同样非迟子建本人所写。“我知道《知音》要写一篇我的文章,但当时记者只是打电话来,说要摘录我散文里的两段内容,并没有进行采访。”迟子建告诉记者。后来,是她的母亲和朋友看到《知音》上的文章后告诉她,她才去买了一本来看。这篇她的署名文章并不完全是之前商量的“摘录散文里的两段内容”,“有些是乱写,与事实有出入,还加入了一些想象的东西”。迟子建当时很生气,立即打电话到《知音》编辑部。但后来杂志的主编亲自道歉,又临近春节,“不想破坏心情,想想还是算了。”当时没有深究的另一个原因,还在于迟子建看了整篇文章后,“发现它没有特别恶意的内容。”

虽然没有恶意并不代表着真实,但确实可以打消一些被侵权人追究的心思。毕竟,真的追究起一篇小文章的责任,可能要付出数倍甚至几十倍的精力。相关知情人也告诉记者,此类文章发生“意外”后,杂志社一般都会迅速与涉及人员沟通,作出私下的弥补和协调,见诸媒体的争端尚属少数。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一些作者确实有经过采访,虽然一般都缺少被采访者最后确认的程序。《读懂了父亲季羡林,一跪多少亲情泪》发表于《知音》5月刊的上半月版。季羡林之子季承表示自己接受过记者采访,而这篇描写他与父亲季羡林重修旧好的文章大致无误,“但不见得都准确。”如文章中有提到父亲给了季承一支金笔的细节,“有金笔是真的,但对话等是加了想象的。”二月河则表示,自己确实经过作者杨海蒂的采访,刊登在今年7月上半月版的文章《二月河牵手糟糠妻:这是我最向往的爱情》“大致属实,但不排除有细节的虚构”。两人都没有审阅文章的最后定稿。

杨海蒂是《史铁生与生命奔跑:每次心跳都是一座路标》和《二月河牵手糟糠妻:这是我最向往的爱情》的作者。她告诉记者,史铁生这篇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写这篇文章时,她的家中发生变故,匆忙回家的她只能把先期整理的大概2万字的文章和大概提纲发给编辑。而这2万左右的文字,据杨海蒂介绍,大部分是网上下载的。“史老师自己多次跟媒体说过,不接受采访,要说的话都在作品里。我就选取了一部分他的作品,以及他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发表过的一些材料。”杨海蒂如此解释。后来,编辑把整理好的文章发给杨海蒂确认。“当时要稿子要得比较急,我看了下就发还给她了。”杨海蒂说。同时,她也表示,在先期沟通时,史铁生的家人虽然没有明确拒绝,但明确表示过,婚姻情况暂时不宜写。而《史铁生与生命奔跑》一文,描写了史铁生生病、与妻子结婚以及与病魔抗争的全过程。

“它将新闻性和故事性结合在一起,成功地打了一个新闻和文学的擦边球,当你以新闻的客观性要求它的时候,它会说是文学;当你以文学性要求它的时候,它会用新闻的客观性来应对。最典型的是一种类似于‘口述史’的爱情悲欢离合故事。用一种带有抒情的语调来混淆新闻性和故事性的边界,其结果导致读者将虚构故事当成真实故事,将真实的故事当成虚构的。这样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将各种欲望故事、人间悲剧、成功和失败的经验,转化为可消费的文化商品。”评论家张柠曾这样分析“知音体”的文章。

纪实类作品中,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在哪里?“对纪实类期刊来说,真实是第一品德。纪实作品也可以讲究文学性,但这是指好的文风,不是指可以像写小说那样虚构,而拙劣的虚构也决不是文学性。倘若一味强调所谓‘催人泪下’、‘曲折感人’,索要所谓‘震撼人心的涉情案例’、‘浓烈的婚恋故事’,用高价收购此类稿子,排斥不符合此要求的稿子,甚至淘汰不肯这么做的编辑,那么,实际的结果就必然是诱导和助长胡编乱造。”周国平表示。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形式的作品确实能打动读者。”也有读者这样表示。煽情的标题,口述实录式的叙述,虚构的细节,的确能起到赚人热泪的效果,也符合其以妇女为主要读者群的杂志定位。而这种“催人泪下”的“知音体”,已被许多网民以戏仿的形式发扬光大,《苦命的妹子啊,七个义薄云天的哥哥为你撑起小小的一片天》指的是《白雪公主》,《善良的女孩啊,你怎知好心指路采花的哥哥竟是黑心狼》是《小红帽》的另类标题,这种遭到网民谐谑的“知音”式的标题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知音》杂志的一些风格特质。而通览此类杂志,的确多是“好客新郎魂归何处,爱情置换友情何其难”等讲述情感、凶杀等类型的报道,将阅读引向窥探个人隐私、奇崛感情的趣味上。一位曾被此类杂志约稿的作家告诉记者,此类杂志的编辑在约稿时,会有意无意强调杂志需要名人情感、婚姻、个人生活方面的文章。

“现在,为了吸引眼球,争夺市场,国内颇多刊物便瞄准情感题材,热衷于编写或转载此类纪实文章。情感题材当然可以登,但起码的要求是尊重相关当事人,一是征得本人同意,二是内容须真实。纪实类刊物切忌侵权和造假,这本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但愿从此成为行规和共识。”周国平这样呼吁。

本报记者金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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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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