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维权引关注:“知音体”剪贴真实虚构热泪?
2009年08月12日 09:52 文学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拒绝无效,没回复=同意发表?

记者翻阅《知音》杂志发现,“大家情怀”栏目自去年10月的上半月版创立,第一篇是池莉的署名文章《来吧,孩子,谢谢你给了我另一种生活》,此后,王蒙、二月河、叶永烈等较有影响的作家都曾出现在这个栏目中。毕淑敏一文刊登在今年的4月上半月版,涉及周国平和史铁生的文章则刊登在今年8月的上半月版上。

“据我分析,通告指出的三篇涉嫌侵权的文章有以下共同点:一,发表之前,杂志社向相关作家表示了采访或组稿的愿望,均未被接受或遭明确拒绝;二,文章的内容真假混杂,真的部分从相关作家的作品中摘取,进行改编和嫁接,严重侵犯了其著作权;三,假的部分则纯属虚构和臆造,为了取得所谓‘感人’效果,情节和语言往往矫情肉麻,侵犯了相关作家及亲属的名誉权。”周国平表示。

“周国平郑重声明”中称,《周国平重返幸福:命运把最适合的女子给了我》前言中所称的“本文作者系与周国平多年合作,对他十分熟悉和了解”,以及“在参考了他《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等著作的基础上,加上补充采访,整理成文”,两个说法都是“子虚乌有”。

向来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史铁生,也委托周国平在其博客中发布了一份“郑重声明”,声明称,该文“事先并未征得史铁生授权;且行文粗陋,叙述混淆,多有作者的臆想臆造、与事实不符的语句和情节”;“《知音》杂志对此不察不问,助讹流传,应属玩忽职守,史铁生亦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毕淑敏透露的文章“诞生”过程,与周国平的看法也有某种程度的相似:记者联系到毕淑敏,把事先写好的稿子发给她,但因为编造过多被毕淑敏拒绝。至于文章最后还是刊登在了杂志上,《知音》杂志社法务部主任喻修顺的解释是:“稿子是湖北省另一本刊物的编辑写的,我们的编辑事先跟毕淑敏通了气,她看后也同意了。编辑根据她的意见修改后,以邮件发给她。因为出版时间比较紧张,编辑看她没再回复,就认为她同意,发了出来。”

“中国作协发现这些事件发生得比较集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我们在向作家求证和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为《知音》的行为确已侵犯了三位作家的合法权益,所以发出了维权通告。”中国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的史洁向记者介绍。作家权益保障办公室20多年来一直在为作家维权提供相关咨询和帮助,但类似此次在作家未曾主动申请的情况下,即以中国作协的名义主动替作家维权,则尚属首次。

在维权通告中,中国作协提出了三点要求:要求杂志社在《知音》、《中国新闻出版报》、《文艺报》上公开致歉,承诺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并与三位作家沟通,取得谅解,并协商给予必要的抚慰或赔偿。限在10日内作出答复。通告发出后不久,《知音》杂志即派人上京做相关协调。随后,《文艺报》上也登出了《知音》的致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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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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