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青年报》2011年2月19日,作者:郦亮,原题:《撰文称中国现存剧种应做减法 余秋雨被指“毁戏曲”》
最近,学者余秋雨撰文称,中国现存172个剧种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下来是不合适的,应该做减法。此言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学界有人质疑余秋雨是在“毁戏曲”。但是也有人认为,余秋雨的说法有一定合理性。
过去一年余秋雨写过不少文章,唯独此文引起轩然大波。在余秋雨看来,不必让所有濒临灭绝的传统戏曲都保留下来,这个做减法的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要传承;今天观众还在享受,而且也能够靠卖票养活自己的剧种,要传承。言下之意,其他都可以任其自生自灭。
余秋雨说,呼吁做减法并非是在糟蹋中国地方戏曲。“所有的文化艺术都在新陈代谢,都有一个生存竞争的自然过程。有一些东西,需要我们以国家力量保存,比如在我心目中,昆曲、京剧因为沉淀了太多的东西,属于此列。但是,不是所有剧种都要以此类推,变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他还举例说,元杂剧只活了大约70年,“就像英雄一样非常壮丽地倒下了”。
余秋雨的观点受到了学界的质疑。学者陈才撰文《余秋雨是在毁戏曲》,直指余秋雨是“地方戏曲的刽子手”。他称,中国地方戏曲剧种已从建国初的368个锐减为今天的172个,文化艺术的传承与发展,并不完全适用“优胜劣汰”法则,更无须“抓大放小”。许多时候,只有通过对弱势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才能保护文化的多样性。在网上,相关的话题也引起热议。
有关地方戏曲的保护,近年来一直很受关注。一些地方戏曲由于传承人寥寥无几,走向灭亡已成为事实上的定论。也有观点认为,对于这类剧每年投入大量资金做一些没有希望的保护是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