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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儒内法——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支柱

2011年04月19日 12:02
来源:凤凰网文化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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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240多年前,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国贵族韩非发展出自己的一套完备的学说体系。他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曹础基以《韩非的法治思想》为题谈论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支柱。

源于“大争之世”

战国时期,韩国在七雄中是最弱小的国家,韩非身为韩国公子,目睹韩国日趋衰弱,曾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希望韩王励精图治,变法图强,但韩王置若罔闻,始终都未采纳。这使他非常悲愤和失望。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思想都是时代产物。战国时代的特点是韩非所说的 ‘大争之世’。”曹础基教授说:“当时既为‘战国’,一直处于战乱,大国7个小国5个,大家都想统一中国。大动荡的战争年代,最重要特点是变革。”

子贡和齐国的将领讲道理,想从道理说服对方。结果将领说:“我要的不是你这套道理,要的是你的土地。”“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力气。”韩非认为,在变革的时代中,“输赢”、“王寇”的标准是看谁的力气大。要管理统治天下,不能靠道理,而要靠法治。法治,就是力气。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民食果蓏 ,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这段话的意思是,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主要矛盾,谁能解决当时的主要矛盾,谁就是圣人。圣人是发展的。所以韩非主张人不能只是向古代学习。韩非提出,法制是解决当时社会主要矛盾的办法。

法治解决“人性恶”

韩非继承的是荀况的 “性恶论”思想,却极力反对老师的儒家学说。荀子认为人生而自私,是性恶。韩非则不把这个称谓性恶,而是认为人本身就是行为利己的。“人为婴儿也,父母养之简,子长而怨。子盛壮成人,其供养薄,父母怒而诮之。子、父,至亲也,而或谯或怨者,皆挟相为而不周于为己也。”每个人考虑时总要考虑自己的利益,这是韩非子的观点。

所以韩非认为,要避免“人性恶”带来的损害,人与人之间最好就是买卖关系,君臣之间、国家与民众之间,同样如此。“既然他想要爵禄,就要法律定好赏赐,既然怕伤害,就立法保护。”曹础基教授说。

“法”是管理核心

什么是法?韩非认为:“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比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百姓者也”。

“法律必须是公开的权威的。”韩非强调法必须“布之于百姓“,要求普遍宣传国家的法令,做到家喻户晓。另外,法必须统一而稳定。“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法的内容应该是明确清晰的,它应该像规矩、悬衡、尺寸一样能为人们提供行为的准确方式。法的确定性是区别于其他规范,如仁义,巧智的最大不同。其次,法必须平等。法的规定应当不分贵贱等级,对待任何人应当一视同仁,所谓“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辩,勇者弗敢争”。

“等一下下课后,谁把场馆扫干净,10 块钱谁去干?给1000块,就有人干了。”曹础基教授说,这种激励方式,实际上就是韩非子提出的 “严刑峻法加厚赏”的实行方法。合法行为将得到国家的奖励,“有功者必赏”,而违法行为将得到国家的制裁,“有罪者必诛”。这样,人们才会在一定的压力下遵守法律,而法律所想达到的目的才能因此实现。韩非认为严刑峻法不是害民,而是爱民,因为这连偷的念头都没有了。最高的境界是禁止他犯罪的心,其次是禁止他说,再次才是禁止他做。

用“术”管理官员

即使有了良好的,与法治理想相切合的法律,如果没有一套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原则来将其具体有效地加以施行,所谓的法治,也只是一种妄谈。所以,比起法律规范本身,法律的具体执行对法治的实现来说具有更大的重要性。“法”是治国的根本,“势”是推行法治的前提,而“术”推行法治的策略,要有效地施行法治,就必须将法、势、术结合起来。这就是韩非子学说中提出的“法势术相结合”。

势就是国家的权力。韩非主张国家有法律而没有权力,你的法律无法执行,但国家有权力没法律,就会动乱。而术是驾驭群臣的办法。

“治国之臣,效功于国以履位,见能于官以受职,尽力于权衡以任事。”韩非提出,选拔官员要有任免标准,不能凭心之好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讲绩效、能力和积极性。”曹础基说。

另外,韩非提出官员之间的职权要分明,不能兼职,不能越职。“人主将欲禁奸,则审合刑名,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曹础基教授解释:“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该负责的事项,无论是没有完成任务的,还是越权处理其他任务的,都要处罚。讲了假话的害处,比没有完成任务的害处还要大。话讲大了要受处罚,讲小了也要受处罚。”

另外,韩非还提出,反对官员卖官鬻爵,走后门;要用“审合型名”的办法对群臣进行考察,反造假;还要利用舆论多方听取意见,实行上下连坐来制止官员作弊为奸。

[责任编辑:马靖雯] 标签:思想 韩非 法治 中国古代文学 太中大夫 封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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