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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企业家和中国能源环境立法的推动者

2011年03月10日 17:06
来源:凤凰网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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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鸣是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唯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可再生能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源法》提案人。该法以最快速度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奠定了缓解能源环境危机和常规能源替代的法律基础。他还提出了《建筑节能法》、《能源持续利用入宪》等议案,引起高层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他在中国率先提出“G(green)能源替代”战略,用太阳能光热大规模替代工业、农业、建筑、生活热能,极力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被列入国家发展规划。

中国节能环保事业的实践者

黄鸣创造了世人瞩目的“8122读数”。他以太阳能科普为己任,自96年开始创办期发行量300万份的《太阳能科普报》,97年起先后发动科普宣传万里行活动和百城环保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太阳能科普事业的发展,启蒙了中国太阳能产业。10年里,皇明集团科普万里行活动行程达8000余万公里,累计推广太阳能1000多万平方米,为国家节约标准煤2000多万吨,减少相应污染物排放2000多万吨,为中国能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世界太阳能产业化的领航者

在内无参照、外无引进的背景下,黄鸣不仅建立了涵盖世界太阳能热利用研究领域的核心技术体系,完全自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太阳能产品工业化生产体系,而且在市场、服务、研发、管理、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完成了产业系统化建设。开创的太阳能可持续商业化的发展模式,成功实现了发达国家几十年没有完成的产业化梦想,为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树立了榜样和方向。据权威机构统计,目前中国太阳能集热器推广量约占世界总量76%。成为“世界太阳能热水器总量和太阳能节能环保第一大国”。2006年5月,应联合国第14届可持续发展大会特邀,在大会介绍中国太阳能产业发展经验。2006年8月,皇明模式被中央党校列为教学案例,成为全国列入中央党校的第一个民营企业案例。

 

[责任编辑:陈书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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