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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门罗:写作是绝望的竞赛 我没有一天停止写作

2013年10月11日 09:18
来源:新京报

这是一篇原刊于《巴黎评论——虚构的艺术》第137期的访谈。这篇长达两万多字的文字即将由九久读书人原文出版。我们选择了一部分文字,虽然并不完整,但它仍旧是我们观察和倾听爱丽丝·门罗的一扇门。这一段声音,从克林顿镇门罗和她的第二任丈夫格里·佛兰米林住的家中传出。这里是门罗写作的地方。辛西娅·奥兹克曾经说,“她是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门罗全然没有某些著名作家的炫耀或者自夸。是的,正如她平实的声音……

写作是绝望的竞赛 曾只能在孩子睡午觉时写作

你上大学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开始认真写作了?

是的。我没有机会去尝试别的什么事情,因为没有钱。我明白我只能在大学读两年,因为那时候的奖学金只够维持两年的。那是我人生的一段小假期,是段美好的时光。大学时光是我这辈子唯一不用做家务的日子。我大学第二年结束之后立即就结婚了。我二十岁。我们搬到了温哥华。结婚是件大事——还有搬家,也是个巨大的冒险。在加拿大境内,我们搬到了力所能及最远的地方。我们俩一个只有二十岁,另一个二十二岁。我们很快建立起了非常适当的中产阶级生活。我二十一岁时就有了老大。我在怀孕期间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觉得有了孩子,我就再也不能写作了。每次我怀孕都刺激着我要在孩子还没有降生之前完成大部头的作品。但实际上,我从没有完成过任何大部头的东西。

你有没有一个特别的时间用于写作?

当孩子们还小的时候,我的写作时间是在她们上学之后。那些年我非常努力地写作。我丈夫和我拥有一间小书店,甚至我在书店工作的那些年,我也可以在家里呆到中午时分。我是应该在家里做家务,可我用来写作。后来,我不用每天都去书店上班了,我就写到家里人回家吃午饭,还有他们吃完午饭离开之后。大约写到下午两点半,我很快喝上杯咖啡,开始做家务,争取在晚饭前把事情做完。

你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

是的。从下午一点到三点。我写出好多东西,不怎么好,不过,我还是挺多产的。在我写第二本书《女孩与女人的生活》的时候,我创作力非常旺盛。我要照顾四个孩子,因为我女儿的一个小朋友和我们一起住,我还要每周在书店帮两天忙。我曾经试过一直写到凌晨一点,然后第二天一早六点起床。我记得自己曾经想,这太可怕了,我可能要死了,我会心脏病发作。我那时候大概只有三十九岁,可我却想到了这些;然后,我想,就算我死了,我也写出了那么多页的东西。他们会明白这个故事如何发展。那是一种绝望,绝望的竞赛。

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在这个地区以外的地方住过多少年?

我在1951年底结婚,然后搬到了温哥华,在那里一直住到1963年。然后,我们搬到了维多利亚市,我们在那里开了间书店,门罗书店。我应该是在1973年夏天搬回来的。所以,我在维多利亚只住了十年。我的第一次婚姻维持了二十年。

你怎么遇到格里的?

我在大学的时代就认识格里了。他是高年级生,而我是新生。他是二战后退伍的军人,也意味着我们之间有七岁的差距。那时候我十八岁,极度迷恋他。不过,他没有注意到我,他那时候注意的是另外一些人。那个大学很小,所以你会认识每个人。他当时属于一个很小的团体——我们称他们波西米亚人。他们给文学杂志写诗,他们是危险的,醉酒闹事什么的。我觉得他和那个文学杂志社有联系。我在写第一篇故事的时候,计划的一部分就是,我可以把手稿拿给他看。然后,我们就开始聊天,他会爱上我,事情就从那儿开始了。可我把手稿拿给他的时候,他说,约翰·卡尔恩斯是编辑,他在走廊那头儿。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交往。

这是你在大学两年和他唯一的一次交往?

是的。不过,在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之后,我收到格里写来的一封信。他那时已经离开了大学。我呢,在两个学年之间的假期里,到餐馆做伺应。那是非常美的一封信,通篇是关于我的小说的,是我收到的第一封粉丝来信。那就是一封纯粹的文学欣赏的信。我对那封信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感激,因为我对他有更多的幻想;如果那封信是其他任何人写来的,我的反应都会不一样。不过,那的确是一封非常可爱的信。再以后,我搬回了伦敦,在西安大略大学找到了工作,他碰巧听到了我在广播里的声音。我在接受一个采访。我当时一定是谈到了我住在哪里,给人的印象是我又单身一人了,因为之后他就直接来看我了。

这已经是在二十来年之后了?

至少是二十多年之后了,我们那些年也没有见过面。他看上去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他直接打电话给我说,我是格里·佛兰米林。我现在在克林顿,我想着我们什么时候能一起吃个午饭。我知道他家是在克林顿,还想着他可能回来看望父母。我那时候知道他是在渥太华工作,有人曾经告诉过我。我想,他的妻子孩子在渥太华,而他在这里看望父母亲,想和旧相识吃个午饭。这就是我想象的情景。等到见了面我才知道,他就住在克林顿,也没有妻子和孩子什么的。我们去了教工俱乐部,一人喝了三杯马提尼,那可是中午啊。我觉得我们都有些紧张。不过,我们很快就变得熟悉起来。我记得到了当天下午,我们就已经在谈论搬到一起住了。真是够快的。我想我是在西安大略大学教完了那个学期的课程,就搬到克林顿镇。我们开始生活在一起,就住在他搬回来照顾母亲的那幢房子里。

[责任编辑:徐鹏远] 标签:九久 写作习惯 写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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