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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并非“嫉洋如仇” 辞谢诺奖提名拒绝“优待”

2012年10月09日 10:45
来源:时代周报

本文来自2011年07月29日《时代周报》

核心提示:这封信还透露出另一层可贵的意向:不愿意被养起来做官样文章,即“翰林文字”。在鲁迅看来,那种文字是毫无价值的。他看重的是文人的独立精神。为保持这种独立精神,他认为:“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当然,得了诺贝尔奖不是非做“翰林文字”不可,但在中国,不是没有这种危险的。

早就听说林行止先生有“香港第一枝笔”之称,可惜在上海找不到他的著作,很感遗憾。这次到悉尼探亲,无意间在图书馆里看到几本林先生的散文集,赶快借来一读,果然文笔风趣,知识面开阔,读起来是一种享受。

但是,《闲读偶书》一集中打头的一篇《嫉洋如仇鲁迅误打陈焕章》,却有点与事实不符,有可以商榷之处。

林先生在文章中说,他因浏览唐绍华的《文坛往事见证》一书,而知道鲁迅有辞为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之事:“唐氏提及文坛上盛传刘半农曾有意提名鲁迅为诺贝尔文学奖之候选人;鲁迅把此事转告台静农。究竟有无此事?有人就此事请教时任台湾大学中文系教授兼系主任的台氏,但‘台老师不愿提及文坛往事’。事闻于唐绍华,他几经寻访,最后‘烦托在日本的文友代查一下,果然有此一说’。”接着,在引述了鲁迅原信中的文字之后,又说:“这信有日月而无年份(这是国人写信的通病),经唐氏查证写于民国十六年(1927年),时鲁迅的重要小说如《狂人日记》(1918年)、《孔乙己》(1919年)、《阿Q正传》(1920年)、《呐喊》(1924年)皆已出版并轰动文坛,但鲁迅仍说‘还欠努力’,不知是出于自谦或有其他原因,令他认为并没有中国作家有此资格!”

从这段文字里,我看到了唐绍华先生为考证史实所花的工夫,很是钦佩。不过,这封为辞谢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事而致台静农的信,其实并不难找,1937年许广平以三闲书屋名义出版的影印本《鲁迅书简》和1946年由鲁迅全集出版社出版的排印本《鲁迅书简》,都收入此信;1956 -1958年出版的十卷本《鲁迅全集》,虽然以“一般来往信件都不编入”为由,而删去了大量批评周扬等人的信件,但这封致台静农的信,因不涉及周扬,而且也不是“一般来往信件”,所以还是收入的;1976年8月出版的《鲁迅书信集》和此后出版的《鲁迅全集》,那就尽量求全了,当然也都收入此信。而且,在这些书里,即使以收信人分类的《鲁迅书简》,也是在收信人的名下,以时间为序的,后来的《鲁迅书信集》和《鲁迅全集》更是标出写信的年份,无需另行查证。林行止先生的文章中注明唐绍华先生的《文坛往事见证》一书出版于1996年,那时鲁迅的书在台湾已经开放,不难找到,或者述及此事的《学院派的作家们》一文写得早些,鲁迅著作在台湾还属于禁书的时代,所以令他如此周折。但香港是自由港,鲁迅的著作一向未禁,何以林行止先生在论述鲁迅著作时却出现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比如:《阿Q正传》是从1921年12月4日开始在《晨报》副刊上连载,至次年2月12日登毕,文末所署的写作日期则是“一九二一年十二月”,但林先生却把它的写作日期定为1920年了;《呐喊》是一本小说集,《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篇章都收入其中,似不应与之并列,而且《呐喊》出版于1923年8月,并非林先生所说的1924年。

不过,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要紧的还是鲁迅那封信所表达的意思。为了存真,我也先引录该信中的有关内容:

五月十七日来信收到了,请你转致半农先生,我感谢他的好意,为我,为中国。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诺贝尔赏金,梁启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这钱,还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们得不到,你看我译的那本《小约翰》,我那里做得出来,然而这作者就没有得到。

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国人,靠着这“中国”两个字罢,那么,与陈焕章在美国做《孔门理财学》而得博士无异了,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觉得中国实在还没有可得诺贝尔奖赏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们,谁也不给。倘因为黄色面皮人,格外优待从宽,反足以长中国人的虚荣心,以为真可与别国大作家比肩了,结果将很坏。

我眼前所见的依然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颓唐,此后能否创作,尚在不可知之数。倘这事成功而从此不再动笔,对不起人;倘再写,也许变了翰林文字,一无可观了。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

……

为什么回复刘半农的意见,却要台静农“转致”呢?这需要了解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时瑞典有个探测学家斯文海定到中国考察,他与刘半农商量,拟提名鲁迅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刘半农托台静农探询鲁迅本人的意见,这才有鲁迅回信要台静农“转致”刘半农的话。并非无缘无故将此事“转告”台静农的。

从这封信的内容看,鲁迅辞谢诺贝尔奖的提名,并非故作姿态的矫情,也不完全出于“自谦”,除反映出他具有世界眼光,并不关门称大王之外,更主要的是表现出一种民族自尊心:他希望中国人能与世界各民族取得平等的地位,而不是被当作弱小民族而加以优待,或者被当作“土著”而被围观。早年在为《新青年》所写的《随感录三十六》中,鲁迅就呼吁,要与种种人“协同生长”,争得一个“世界人”的资格;晚年在为《申报·自由谈》所写的杂文《倒提》中,也反对说华人不如租界上的鸡鸭的自叹,─有位“革命文学家”没有读懂此文的含义,却指责作者是为“他们的东家”辩护,其实鲁迅的文章说得很明白:“租界上并无禁止苛待华人的规律,正因为我们该自有力量,自有本领,和鸡鸭绝不相同的缘故。”这一层意思,同样表现在这封辞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信件中,他不愿意“因为黄色面皮人,格外优待从宽”。

这封信还透露出另一层可贵的意向:不愿意被养起来做官样文章,即“翰林文字”。在他看来,那种文字是毫无价值的。他看重的是文人的独立精神。为保持这种独立精神,他认为:“还是照旧的没有名誉而穷之为好罢。”当然,得了诺贝尔奖不是非做“翰林文字”不可,但在中国,不是没有这种危险的。

[责任编辑:吕美静] 标签:鲁迅全集 鲁迅书简 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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