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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获诺奖让我考虑是否该“夹着尾巴做人”

2012年10月18日 15:10
来源:新民周刊 作者:华超超

《生死疲劳》是我集大成的作品

《新民周刊》:现在你的书在市场上疯狂脱销,如果一个读者想了解你,应该读你的哪些作品?

莫言:他们可以先读《生死疲劳》这本书,然后再读《红高粱》、《丰乳肥臀》这些书。《生死疲劳》比较全面地代表了我写作的风格,以及我在小说艺术上所做的探索。

这本书是我对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重大问题的一种思考,比如土地问题、农民问题。我在写作上采用了一种东方式超现实主义的写法,小说里面人可以跟动物之间自由地变化,然后通过动物的眼睛来观照中国最近50年来社会历史的变化。在语言上我进行了大胆的实验,力争用一种最自由没有局限的语言,来表达我内心深处的想法。所以我觉得这本书是对社会现实和艺术探索比较完美统一的结合。

《新民周刊》:在创作上你越来越自信了。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自信?

莫言:我到了50岁这个年龄,才多少有了点自信。过去都是不自信的。写《红高粱》的时候,写完了我想这是不是小说?是不是文学作品,是好还是坏,可不可以这样写,都要通过别人的判断,来给自己定位。到了写《酒国》的时候有一点点自信,写完了之后感觉到就是应该这样,不要管别人怎么说了,到了《丰乳肥臀》,还是有点犹豫。到了写《生死疲劳》的时候,就比较自信了。

《新民周刊》:《生死疲劳》为什么写得这么快?43天时间写了一部50万字的小说,有媒体说你的写作速度应该去申请吉尼斯纪录了。

莫言:我们不应该注意作家写作的速度和时间,这有什么意义呢?写了一百年写的东西不好也是白费,写了一天写出来好也是很好,过程并不重要,质量才是唯一标准。像曹雪芹写《红楼梦》用的时间非常长,修改比较充分,考虑比较周到,这是一种写法。但也有一气呵成用很短的时间写完一部伟大小说的作家,比如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也是一气呵成。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生死疲劳》是一部“伟大作品”,我还没有蠢到这种程度。

《生死疲劳》刚出版时,采访我的记者老是问“你写了多少年?”我实事求是说写了43天。为什么写得这样快?因为我抛弃了电脑,重新拿起了笔,用43天写了43万字(稿纸字数),版面字数是49万。当我结束一天的工作,放下笔清点稿纸的页数时,那种快感是实实在在的。这样的状态,和写《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时很相似,没有任何小说之外的功利得失的考虑,也没有考虑读者评论家会怎么说。

在当前大家批判文学创作粗制滥造、急功近利的大气候下,我这么说有点自找难堪,但事实确实如此。当然我也可以说,虽然写了43天,但这个小说在我心里积累了43年,因为小说中的主人公蓝脸的原型,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是上个世纪60年代的初期。

[责任编辑:杨海亮] 标签:莫言 新民周刊 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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