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公益榜征集办法
1、征集组织:
艺术家公益榜的征集由“AAC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组委会与全国(包括港澳台)公共艺术机构共同实施。
2、捐赠者、捐赠作品及获捐单位界定:
·捐赠者为全球华人艺术家(或家属代表);
·捐赠作品为该艺术家自创。
捐赠行为的限定以艺术家将自创作品无偿或以象征性收藏费用捐赠给公共艺术机构为准。
·获捐单位为中国(包括港澳台)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公共艺术机构。
注:公共艺术机构指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或当地政府,其收藏的艺术作品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3、征集范围:
A:艺术家公益榜征集捐赠作品的时间范围:建国后至2009年12月31日;
B:征集对象:
a、中国(包括港澳台)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公共艺术机构。
注:公共艺术机构指该机构隶属于国家或当地政府,其收藏的艺术作品所有权为国家所有。
b、全球华人艺术家(或家属代表)。
4、发布形式:
艺术家捐赠榜单发布以艺术家姓名拼音字母排序为准。
5、操作流程:
A:收件截止:2011年4月20日前完成捐赠情况统计。
B:媒体宣传:2011年3月底百余家艺术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C:发布日期:2011年4月29日“AAC艺术中国·年度影响力”评选活动颁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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