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6月11日专电 (新华社记者余里、海明威、吴晓颖)11日是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随着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对非物质文化国家级名录数量的控制将更为严格。此外,政府还考虑推动建设国家级非遗名录的退出机制,以改变部分地方存在的重申报轻传承现象。
自2006年我国公布首批518项国家级非遗名录以来,到目前已公布了两批共计1028项。5月30日,据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马盛德透露,中国即将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仅190余项,较前两批有了较大幅度减少,目前已通过国务院批准,预计很快将正式公布。“第三批名录全国申报的数量大概有接近3000项,但是真正通过的正式项目只有190余项,这次是非常严格地控制。”马盛德说。
马盛德说,严格控制非遗国家级名录数量是为了严肃非遗保护,真正把具有民族文化价值和典范意义的项目提高到国家级层面。对于入选标准,同时身为“国家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的马盛德介绍说,一是看项目的质量,二是看项目自身价值能否具有国家级的水准,三是看其能否代表地区特定的文化。他认为这三个标准在第三批名录评选过程中有明显的体现。
关于控制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今年2月,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政府要推动在国家级名录评审中进一步严格把关,“对申报热降温,把保护的实事做实。”他批评说,有的地方和单位只看重入选名录的社会影响,保护措施不落实,重申报,轻保护。有的甚至只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视作经济资源开发利用,忽视按照科学规律进行传承。
王文章表示,文化部将建立国家级名录的退出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对国家级名录项目保护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和检查,对保护不力和进行破坏性开发的项目和单位予以警告,对于确实不再符合国家级名录标准,没有资格继续列入国家级名录的予以除名,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国知名的非遗保护专家、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所长田青表示,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中国非遗保护实践中一个突出的问题。“申报一旦成功成为国家级遗产,甚至成为人类遗产,然后保护工作没人做,那怎么办?要监督和检查,对于保护不力,甚至对非遗造成了改变和损毁的,要先警告,最后直至摘牌,一定要建立这种退出机制。”田青说。
对于专家的建议,马盛德回应说,文化主管部门在最近几年实践调查中确实发现部分入选项目存在保护工作与申报承诺不一致的现象,因此,政府层面也正在酝酿推动建设非遗国家级名录的退出机制。
马盛德表示,非遗退出机制建设是一件“很重要、很严肃的事情”,专家和政府层面早有共识需要推动这项机制建立。他表示,近期文化部拟推出一项国家级的课题,从专家层面来调研非遗退出机制建设的问题,在充分的学理讨论后再进入下一步政府层面的工作。
马盛德认为,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于非遗的保护,包括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是非遗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的最大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