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假化石真面目:胡拼乱凑以求价值连城
化石图
2010年12月24日出版的《科学》杂志刊登的一则长篇报道称,世界上许多专家和化石收集者一直在谴责假化石源源不断地从中国流出,而现在那些假化石甚至出现在中国的博物馆里,直接损害到博物馆的公信力。
1我国地层较全,又地大物博,古生物化石非常丰富,本身价值也非常高。
以贵州云南交界一带为例,该地化石为三叠纪(三叠纪为海生爬行动物最丰富的时期)海生爬行动物化石,发现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与欧洲著名的三叠纪海生爬行动物化石点———圣乔治山相比,贵州一带发现的化石,门类更多,化石更完整,国际影响很大。
再如著名的辽西热河动物群,所发现的带毛恐龙,中生代的鸟类,为数不多的哺
乳类在世界上都是非常罕见的,热河动物群发现的化石数量几乎超过世界其他国家、地区发现的总数。但这些化石正在因为不恰当的挖掘方法,而被大量破坏。
据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副研究员、海生爬行动物专家李淳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陈列在中国各个博物馆里大约有超过80%的海生爬行动物化石都经过了“不同程度的变换或人为拼合”,这给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带来很多误导。
2人为造假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受到大众强烈关注的化石,尤其是古脊椎动物。古脊椎动物一般个体较大,很难完整地保存下来,因此量少价高。此外,古脊椎动物在地球生物进化过程中,与人类的关系较为密切,因此更受关注度,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如辽西热河生物群,由于其化石的高价值而成了化石造假者关注的重点区域。
目前市场上的假化石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就是用石头雕刻出来的完全造
假的化石;第二种是拼凑造假,即用不同动物的头、身体、四肢等拼凑成一个完整的化石;第三种就是化石在修理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指导和参与,化石的原有大量真实信息被破坏。第三种情况最为常见。
加州大学古生物学者Ry°“″K“ M°ι“″i说:“化石上任何一个造假的部分就会毁了整块化石的价值,尽管此样本的真实部分提供了重要的信息。”而在大部分挖掘化石的农民看来,化石意味着可观
的经济收人,因此,农民总是“美化”化石,以求更高的价格。
从事古脊椎动物及古环境研究的浙江自然博物馆赵丽君研究员介绍,在挖掘中,老乡动过的化石,即使没有造假也会有很多破坏,因为他们不懂专业修理而胡乱拼凑,有些错误地改变了原有的结构,而使化石“没办法用于研究”。合作过的国外学者看到我国被破坏的化石,都觉得非常可惜。
3国家明文规定,只有国家机构的专业人员经过审批才可挖掘化石。但如赵丽君所说,现在的情况“有点乱”,盗挖很严重。
赵丽君介绍说,在贵州与云南交界处,交通非常不便利,连越野车都进不去,因此,对化石挖掘的管理也就更为困难。很多情况下,是当地农民私自挖掘,正规机构通过化石爱好者或其他渠道得到相
关消息后,出钱向农民买下较有价值的化石。一些已进人私人博物馆的化石,国家的博物馆也会收购。
博物馆等机构常常面临着这样的尴尬:收购,多少有些助长这种风气;不收购,化石被走私,毁掉的更多;亲自去挖掘,固然不会破坏得那么厉害,但有些化石可能就根本不会挖到。
赵丽君说,农民动过的化石一般都有损伤,损伤比较厉害的,他们不会要,如果轻微损伤而可以挽救的,考虑到化石珍贵性也会收。她估计,《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之后,盗挖可能会好转一些,目前当地管得很严,农民和化石贩子都在观望,不敢轻举妄动。
4浙江省自然博物馆研究员赵丽君说,在国外,博物馆的研究实力很强。因为国外大部分的博物馆属于教育系统,其研究员很多是由大学教授兼任,研究能力很强。而在我国,博物馆属于文物部门,还是其中的边缘部门,声音很小。再者,我国的
自然博物馆与历史博物馆发展严重不对称。我国每个省、市,乃至县都有历史博物馆,而国内正规的自然博物馆只有7家。
近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在筹建博物馆,但缺乏权威专家的指导,这些博物馆收购的化石常常鱼目混珠。赵丽君告诉记
者,10年10月,上海历史博物馆邀请她鉴定一批该馆打算购人的古生物化石,她发现很多化石,包括15米长的鱼龙化石,都是完完全全的假化石。为了声誉起见,该馆不得不取消了收购计划。
5在博物馆工作多年,经常出国访问的赵丽君,往往会比较国内外的参观者。她说,在国内,似乎博物馆是给孩子看的,家长带着孩子来,自己却常常没有兴趣,而在国外,大人都很愿意看,他们认真了解展品介绍,并与孩子一起探讨。
国内学者对古生物化石的了解也较少。赵丽君说,在国外,哪怕不是做古生物研究的学者,你跟他一讲,他就明白。而在国内,有些学历很高的人,也不明白古生物化石研究为何物。
2010年,浙江自然博物馆举办了为期10个月的“与海怪同行———中国三叠纪海生爬行动物化石展”,展出化石价值非常高。专业人士都感慨“在中国居然有这么好的化石”。而大部分参观者只是走马观花地匆匆一瞥就离开了。一位特地坐飞机前来参观的香港学者看到这种情况,无奈地表示:“展览这么精彩,那些进来的人都不怎么看,真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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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与古生物化石保护有关的法规,我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开始走上法制轨道。该条例所保护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动物和植物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